曹雪芹为什么要把贾宝玉写成一个双性恋人物?
2009-03-21 18:47阅读:
从开学到现在又把《红楼梦》看了一遍。好书就是好书,再读一遍也没有厌烦的感觉,并且这一遍又收获颇大!其中,关于贾宝玉的性取向倒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曹老先生在刻画这一点时,也有点模模糊糊,不甚清楚啊!
书中贾宝玉曾这样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乍看这一句,我们都会认为贾宝玉真是女人堆里小帅哥,花痴一个。可事实是这样的吗?他不但对女儿有着浓厚的兴趣,就是对清秀俊美的男子也有相当的着迷。
书中和贾宝玉有所往来并受其所欣赏的男子有这样几个,秦钟、蒋玉菡、柳湘莲、薛蝌、北静王水溶。其中,前三位和贾宝玉可谓情意绵绵,让人质疑。
宝玉的第一个同性恋人当然是秦钟。且看书中时怎样描绘的 (秦钟)较宝玉略瘦些,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
俏,举止风流,似在宝玉之上,只是怯怯羞羞,有女儿之态,腼腆含糊,慢向凤姐作揖问好。凤姐喜的先推宝玉,笑道:“比下去了!”便探身一把携了这孩子的手,就命他身傍坐了,慢慢的问他:几岁了,读什么书,弟兄几个,学名唤什么。秦钟一一答应了。……
那宝玉自见了秦钟的人品出众,心中似有所失,痴了半日,自己心中又起了呆意,乃自思道:“天下竟有这等人物!如今看来,我竟成了泥猪癞狗了。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若也生在寒门薄宦之家,早得与他交结,也不枉生了一世。我虽如此比他尊贵,可知锦绣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秦钟自见了宝玉形容出众,举止不凡,更兼金冠绣服,骄婢侈童,秦钟心中亦自思道:“果然这宝玉怨不得人溺爱他。可恨我偏生于清寒之家,不能与他耳鬓交接,可知‘贫窭’二字限人,亦世间之大不快事。”二人一样的胡思乱想。忽然宝玉问他读什么书。秦钟见问,因而答以实话。二人你言我语,十来句后,越觉亲密起来。
秦钟是宝玉同性的初恋。秦钟这个小伙子不简单。年纪轻轻,想法挺多。在学堂里不好好念书,倒去泡小厮,姐姐死了去送殡,还在庙里跟小尼姑搞上了床。这个孩子是个典型的性早熟。应该是浑身上下洋溢着一种病态而且妖冶的美丽。认识秦钟之前,贾宝玉其实还蛮纯洁的,就算跟袭人有过肉体接触,那也是偷偷摸摸,心惊胆战的。可秦钟的出现为他打开了一扇奇异的性爱之门,算是他同性恋爱的启蒙者。秦钟死后,贾宝玉对其也是念念不忘的。
宝玉的第二个同性恋人便是蒋玉菡。且看书中时怎样描绘的 少刻,宝玉出席解手,蒋玉菡便随了出来。二人站在廊檐下,蒋玉菡又陪不是。宝玉见他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便紧紧的搭着他的手,叫他:“闲了往我们那里去。还有一句话借问,也是你们贵班中,有一个叫琪官的,他在那里?如今名驰天下,我独无缘一见。”蒋玉菡笑道:“就是我的小名儿。”宝玉听说,不觉欣然跌足笑道:“有幸,有幸!果然名不虚传。今儿初会,便怎么样呢?”想了一想,向袖中取出扇子,将一个玉玦扇坠解下来,递与琪官,道:“微物不堪,略表今日之谊。”琪官接了,笑道:“无功受禄,何以克当!也罢,我这里得了一件奇物,今日早起方系上,还是簇新的,聊可表我一点亲热之意。”说毕撩衣,将系小衣儿一条大红汗巾子解了下来,递与宝玉,道:“这汗巾子是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昨日北静王给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别人,我断不肯相赠。二爷请把自己系的解下来,给我系着。”宝玉听说,喜不自禁,连忙接了,将自己一条松花汗巾解了下来,递与琪官
第三个同性恋人应该是柳湘莲。贾宝玉跟柳湘莲的感情不是那么简单的同性恋爱而已。应该讲他们二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同性恋人——秦钟。而秦钟的死,令这两人都不胜感伤,他们二人是在承受了悲痛打击下成长起来的一对。
由此可见,贾宝玉既对女人感兴趣,也对男人感兴趣,是个典型的双性恋。那么曹雪芹为什么要把贾宝玉刻画成这样一个形象呢?而不像文中贾宝玉本人所说的什么“泥做的水做的”一类话。
在我看来,由一下两个原因。
第一:当时社会流行富贵人家,豪门望族养男宠的恶劣风气,作者对此看不惯。
第二:也是我认为更重要的一点,便是曹雪芹对美得一种向往与追求。而这种美被具体的物化为皮囊之美了,只是作者心里所追求美的一种寄托。《红楼梦》中大观园的女子所生活的艺术高度,是普通人所达不到的,而这种艺术高度正是作者前期在富贵生活所体验到的。后来,由于政治纷乱,曹家没落,曹雪芹过着贫困潦倒的生活,暂不说能不忍受物质上的清贫,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精神上的空虚是曹雪芹所不能忍受的。他渴求平常的吟诗作对,赏花读书,但现实是不能所满足他的需求了。带着这样一种强烈的渴求和向往,作者在写《红楼梦》一书中,对一丁点的美的东西也不肯放过,也要对这种美加以夸大和着重描写,让主人公对此而感到痴迷和留恋。文中贾宝玉迷恋的男性只是外表俊美的,其他的比如说地位,身世,权贵,财产,都是所忽略的因素。
因此,贾宝玉成为一个双性恋便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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