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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味儿,乡土味儿,中国味儿

2011-12-20 18:20阅读:
《白雪乌鸦》
作者:李洱


作为一个河南娃,我对河南作家一直有偏爱。前年在一家网站工作,张罗了一个“河南作家四大天王”论道的文化活动,按说挺不靠谱,李佩甫、刘震云、阎连科、李洱,四位最喜欢的作家,文学豫军的梦幻阵容,怎么可能一锅端呢?但竟然成事了。跟一群偶像共进晚餐的感觉,微醺。
  这四个人中,读李佩甫的作品最早,从《无边无际的早晨》到《羊的门》《城的灯》,《羊的门》出来的时候,我差点被震晕,在我的阅读体验里,从来没有一本小说,甚至从来没有一本书,如此深刻地揭开了“中国密码”,只有河南作家,才能如此解读中原,一语道破中国。读刘震云的时候,觉得他并不太河南,喜欢写日常生活里的战争,不紧不慢地叙事。阎连科是位勇敢的作家,但实际上《受活》没读进去,这本野心很大的作品,从语言到内容都是知识分子写作,那基本上不是河南话。
  读李洱的小说最晚,但他的小说带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愉悦体验。读《石榴树上结樱桃》的时候,几乎不舍得翻开下一页,每一句话都能让我抓耳挠腮,喜不自胜,这才是真正的河南话啊。随便翻一页就是,繁花说:“不就是吕秀莲那个老娘们吗,你一个大老爷们,堂堂的技工,还能让她给惹毛了?”殿军说:“行啊你,你也知道吕秀莲?不过,请你和家人放心,搞台独绝没有好下场。”这样的话,简直是我们村里的“知识青年”的原版录音。如果说王朔的小说语言叫“新京味儿”,那李洱用的就是“新河南话”。
  不光是语言,小说的内容也是新鲜的,写的是正在发生的农村,写思考而不仅仅是呈现,写困难而不是苦难,写传说而不是传奇,写幽默而不是讽刺,这就跳出了“乡土作家”的壳子,成为思想型的、有问题意识的写作,是瞄准急剧变化的乡土中国的写作。
  很不好意思,本来这篇小文要评论的是《白色的乌鸦》,却成了杂七杂八的河南作家印象记。《白色的乌鸦》和《花腔》都显示了,把李洱归为河南作家或者乡土文学作家,是多么的不合适,而应该是一个严肃的知识分子,一个纯粹的小说家。

  在这本短篇小说集子里,我尤其喜欢《林妹妹》《白色的乌鸦》《我们的耳朵》《故乡》,在口语白话的描写后面,都有作者想要探究的深沉意思,要写出日常生活里的悖谬。而在结构形式上,也都有搞写法试验的影子,所以每一篇短故事,都和另一篇不重复,类似大导林兆华毕生追求的“一戏一格”。
  《林妹妹》里的主人公一心给自己的宠物狗配一个贵族血统,却被一个野土狗给败了身子,主人公提着砖头追赶野狗,状如疯癫,他的梦想挡不住现实的轻松一击。生逢盛世,人不如狗,情节平常,但荒诞感却扑面而来。
  感觉上这些短篇小说,像是李洱在构思长篇前的练笔,大赛之前的热身,有点不解渴,感觉不太厚,只能看到片段,只能点到为止,反映生活中的一个小侧面、一个小想法。越读这些短篇,越是期待李洱的下一部长篇,对于一个注定要以长篇惊世人的作家来说,这几个短篇,更像是一道开胃菜,让你对即将端上来的好酒和肉菜心痒难忍。
  在《故乡》里面,主人公回到自己的村子,见到儿时的乡亲和老师,遇上几十年未见的小学女同学,当我以为他要沉醉在故土中的时候,主人公却将女同学“抱住了,一只手刚好摸到了她的领口的敞开处。她稍微扭动了一下,似乎是要从他的怀中挣脱,但扭动的结果是他的手不由自主又往下滑了一下……”这样写,对我的阅读惯性是一个打击,觉得很意外,有点使坏,但有意思,很现代,很当下,也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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