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朴集合论与摹状词理论
2024-11-16 12:51阅读:14,727
哲学家罗素有两个主要贡献,一是关于集合的罗素悖论,二是关于语言的摹状词理论。 对于集合,我们一般有三种表示方法,它们分别对应于三类名称:
1)直接表示法,主要是常见的特殊集合,比如实数集R,有理数集Q等等。它相当于语词中的专名(proper
name),表示特指某个唯一对象的名称,比如人名或者地名,只要不出现同名的歧义,一般都是无视语境直指对象。
2)列举法:直接列举集合的元素,从外延的角度来把握集合,比如A={a_1, a_2, …}.
它相当于语词中的通名,就是在语言中流通的普通名称,一般可以表示对象的整个类,比如“苹果”这个集合里面就包括苹果1号,苹果2号等等。
3)描述法:用集合满足的性质来表示,从内涵的角度来把握集合,基本形式是A={x∈X;x满足性质P}.
它相当于语词中的摹状词(description),比如最小的素数。摹状词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是:所确定的集合可能是空集,比如最大的自然数。
罗素提出摹状词理论,主要就是为了处理空名问题,他认为像“金山”,“孙悟空”等不存在的事物,其实都是伪装的摹状词。对此,但Strongart教授认为,还是应该尽量挽救这样的摹状词,不能简单的把它当成空名。挽救摹状词的主要方法里引入虚拟世界,只要语词所构造的对象在语言系统中有定位,就可以认为它在某个虚拟世界中有所指,比如“金山”就是虚拟世界的通名,而“孙悟空”则是虚拟世界里的专名。
事实上,罗素处理集合论中的罗素悖论,主要就是通过分层的方式。我们把现实的事物与想象的事物分类,可以说是最自然的分层,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可以说那些(在现实中)不存在的东西。当然,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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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说“我的朋友”如何如何,但这个朋友是幻想出来的,所说的主要还是现实中的事情,那么这个确实就是空名的摹状词,可以认为其论断都是假的。但如果他把“这个朋友”的故事写成小说发表出来,那么“这个朋友”就可以得到一个虚拟身份,维特根斯坦是不是也想到了这一层,才会提出反对私人语言的观点呢?
在罗素之后,斯特劳森、唐纳德等人提出,还可以通过重新定位所指的方式来挽救摹状词。按照这个精神,对于罗素的那句“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子”,只要不是对国王的头衔过于敏感,就可以认为“法国国王”是指法国的最高领导人,只要当今的法国总统确实是秃子,那么就可以认为“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子”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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