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塘县位于甘孜州西部。古为羌地,汉系白狼国地。唐属吐蕃。元属朵甘思宣慰司都元师府辖,并置奔不思招讨司。明属朵甘卫生都指挥使司,港武七年(1374)置磨儿勘招讨司,境内又置刺宗千户所。明隆庆二年至崇祯十二年(1568至1639),属云南丽江土知府木氏管辖。后转隶青海和硕部固始汗统治。清雍正六年(1728),置巴塘粮台。雍正七年(1729)年,置巴塘宣抚司,下辖7个土百户。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土归流”后置巴安县,翌年升为巴安府。民国2年复为巴安县。民国14年属西康特别行政区。民国28年属西康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巴塘,最早见于清康五十八年(1719)《清实录》,系藏语译音,意为“绵羊声坝”,含吉祥之意。巴塘县驻地,原系四山生命,绿野中开的一片草地,放牧牛羊,到处一片“咩咩”叫声,藏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