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出之条”是古代阿拉伯妇女伦理与法律规范,按照伊斯兰宗教伦理与法律规范规定,妻子只要犯了“四出”中的任何一条,丈夫就可以单方面的提出离婚。
第一条,不贞洁。伊斯兰世界对女性有很强的贞操观念,女性被视为是延续后代的工具,血统的纯正非常重要。新婚之夜,如果丈夫发现妻子不贞洁,无须经过法律程序就可以直接休了她。阿拉伯民间故事中,有一个故事用赞赏的口吻称颂一个商人丈夫杀死与情人私奔的妻子。奥斯曼时代的一个统治者查萨尔,有37个妻妾,其中有几个有不贞的嫌疑,查萨尔让阉人将她们扔到火中烧死。
第二条,不敬公婆。“孝”是《古兰经》确立的基本伦理道德规范。父母长辈被穆斯林视为智慧的化身,不敬公婆被视为背叛《古兰经》,背叛伊斯兰教。
第三条,不守妇道。妇女地位低下主要体现在一系列的繁缛的服饰规范中。这些规定是伊斯兰教的教法和阿拉伯社会的规范,一般妇女是绝对不敢违犯的。
第四条,降低视线。阿拉伯人认为,感官的刺激,最强烈的是眼睛,真主恩赐人类眼睛,人类应当自我保护,只有降低视线,非礼勿视,非礼勿读,把眼睛当作保卫自己灵魂的一道防线,避免来自花花世界的困扰,才能内心平静安心的侍奉真主。女子参加公共活动,必须有加重男性陪同或者结伴,不能单独外出。外出时避免与男人眼神和身体接触的机会。女子注视别的男人,将被视为有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