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有效性逻辑分析
在谈论大型国企“增量持股”话题的时候,国资委人士坦率承认:国有大型企业的管理层普遍存在“职务生存”现象。与跨国企业管理层相比,他们收入偏低,却过着令外企高管们都羡慕不已的奢华生活。然而国资委人士似乎把改变这一尴尬现状的希望寄托于所谓的“股权激励”:“大型央企放开增量持股的闸门不但持股过程本身可以促使他们做更多的事情,持股之后,企业有他们的股份,自然在管理上会更加尽心尽力。这也是股权激励的自有之意。”这其中浅显的思维逻辑、人性逻辑上的错误不知政策制定者是否真的没有发掘出来?
一、股权激励发生效力的前提条件是股权财产的合法性、稳定性。这里所说的合法性仅指产权获取的非掠夺性,亦即法律意义上固有的财产权利。这样的权利才是正当的,才具有稳定性,并因之具备激励特性。股权激励的初衷是顺应人性逻辑的轨迹改革国企经营机制。而人性逻辑的天然轨迹是自有财产权增殖欲望激励权利人增值行为取得增值结果。假如通过某种手段可以将别人的财产权变为自己的,那么激励机制就失去了发生作用的基础。因为通过心计和行政权力能够获取别人的财产权,比尽心尽力搞好企业实现自有财产升值显然更容易。存量资产股权激励因其合法性缺失而从没有发生过我们所期待的激励效应。增量持股具备了合法性的条件,却不保证实施方案的天然合法。偏离了合法性基础的增量持股仍然会与人们的激励期待背道而驰。因为为数不少的国企高管人员在打着存量变增量的主意,政策制定者不去关上这道闸门,就去打开增量持股的闸门,也就注定了激励效应难如人意。
二、大型
在谈论大型国企“增量持股”话题的时候,国资委人士坦率承认:国有大型企业的管理层普遍存在“职务生存”现象。与跨国企业管理层相比,他们收入偏低,却过着令外企高管们都羡慕不已的奢华生活。然而国资委人士似乎把改变这一尴尬现状的希望寄托于所谓的“股权激励”:“大型央企放开增量持股的闸门不但持股过程本身可以促使他们做更多的事情,持股之后,企业有他们的股份,自然在管理上会更加尽心尽力。这也是股权激励的自有之意。”这其中浅显的思维逻辑、人性逻辑上的错误不知政策制定者是否真的没有发掘出来?
一、股权激励发生效力的前提条件是股权财产的合法性、稳定性。这里所说的合法性仅指产权获取的非掠夺性,亦即法律意义上固有的财产权利。这样的权利才是正当的,才具有稳定性,并因之具备激励特性。股权激励的初衷是顺应人性逻辑的轨迹改革国企经营机制。而人性逻辑的天然轨迹是自有财产权增殖欲望激励权利人增值行为取得增值结果。假如通过某种手段可以将别人的财产权变为自己的,那么激励机制就失去了发生作用的基础。因为通过心计和行政权力能够获取别人的财产权,比尽心尽力搞好企业实现自有财产升值显然更容易。存量资产股权激励因其合法性缺失而从没有发生过我们所期待的激励效应。增量持股具备了合法性的条件,却不保证实施方案的天然合法。偏离了合法性基础的增量持股仍然会与人们的激励期待背道而驰。因为为数不少的国企高管人员在打着存量变增量的主意,政策制定者不去关上这道闸门,就去打开增量持股的闸门,也就注定了激励效应难如人意。
二、大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