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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本义译解》第一章道可道

2016-02-21 19:03阅读:
第一章 道可道

【原文】
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注释】
①道:【名】中国古典哲学范畴。其内涵极其丰富,归纳起来,主要意义包含:(
1)宇宙万物的本质及其原始创生的动力与条件;(2)宇宙万物的运动发展规律。(3)人类社会的法则以及其精神层面上的主宰与理念。其特征是:(1)非物质形态,但又时刻存在于万物的生命过程中;(2)不可触摸,但又可从万物的运动发展中感知;(3)可以为人类所认识、把握和运用。
②道:【动】说,讲,用语言表达。
③非常道:不是一般的道。可理解为:不是一般的规律。换句话说,就是指特殊规律。常:一般的,普遍的。在这里不能够把“常”作“永恒不变”解。道:规律。
④名:【名】或指称谓、名号(即非常名);或指概念和范畴(即常名)。
⑤名:【动】称说,说出,叫出。
⑥非常名:不是常名。可理解为:不是一般名称(或不是概念)。换句话说,就是特殊名称。
⑦无名:指没有名称的。这里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指客观上天地万物还没有创生,二是指客观上天地万物已经创生,但人们对于客观世界还没有形成主观认识。
⑧有名:指人类对于宇宙万物的初始命名,是表征人类对世界的感性认识。与“无名”相对。
⑨母:根本,本源。
⑩欲:主观意愿或欲念。
观:观,看,察看。佛教术语,意为以智慧来观察。《说文》曰:观,谛视也。
妙:奇巧,神奇。巧~,奥~。通“眇”,微妙、精微。在这里指事物的本质奥妙或本质属性。
徼(jiǎo):通“缴”。纠缠,徼绕不明。如:徼绕《史记·龟策列传褚少孙论》有暮昏龟之徼也,不可以卜。唐代司马贞《索隐》:徼,音叫。谓徼绕不明也。在这里引申为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此两者:指“妙”和“徼”。
玄:深奥不容易理解的:~妙、~理。在这里是指不包含精神价值的“道”,也就是客观世界的规律和法则。在逻辑上,“玄”是“道”的内涵,“道”是“玄”的外延。
玄之又玄:是指在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运用规律进行演绎推理的方法。玄之:指认识和掌握规律。又玄:指在掌握规律的基础上运用规律认识未知世界。
众妙:万事万物的奥秘。
⒅门:本义指双扇门。途径,诀窍:门径
【译文】
可以用言辞表述的道,不是普遍意义的道。可以用言辞表述的名,不是普遍意义的名。无名是天地混成的开始,有名是万物存世的本源。因此,常去主观意念,以感悟事物的本质奥妙;常生主观意念,以洞察事物的相互联系。“妙”和“徼”这两方面,是同出于万物而名称不同,我们一并称之为“玄”。在把握“玄”的基础上运用“玄”进行推理演绎,是探究万物之奥妙的方法和途径。
【解读】
本章为《道德经》的开篇。在本章中,老子通过建立“道”和“名”的概念,提出天地万物创生的朴素唯物主义宇宙观,并在此基础上,睿智地阐述了认识“道”、把握“道”和运用“道”的方法和途径。
“道可道,非常道。”念为“道∕可道,非∕常道”,视“可道”“常道”为词组。老子在道德经第一句中提出了三个核心概念:“道”“非常道”“常道”。其中“道”“非常道”为显性概念,“常道”为隐性概念。“道可道”:可以用言辞表述的道。第一个“道”,是中国古典哲学专有名词(见注释①)。它是东周时期先哲们对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变化发展现象的理性认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抽象的概括和总结。用现在的话说,“道”就是指宇宙万物的运作规律与法则,它不依附某一具体有形物而存在,但天下万物又必须遵循“道”而运作。第二个“道”为动词说、讲、表达。“非常道”:不是常道。要深入理解“非常道”的本义,我们就必须破解“常道”的涵义究竟是什么。“常”,在北宋以前为“恒”,后来为避宋真宗赵恒的名讳而改为“常”。“常”应从哲学角度作“一般的,普遍的”解,不能作“普通”或“永恒”释之。因此“常道”也相应地要从哲学的角度理解为天地万物运作的普遍规律。比方说现代哲学的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自然科学的物质不灭定律、能量守恒定律,等等,这些就是所谓“常道”。根据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我们可以由“常道”推及之,所谓“非常道”就是宇宙万物运作的特殊规律,是个别事物运动的重复表现,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那么如何理解“道可道”而“非常道”的因果关系呢?王弼在注解中曾指出“可道之道必然指事造形”,意思是说可道之道必然凭借具体事物或事件来阐明道理。由于这个道理依附于具体事物,显然就不能由此及彼地普遍适用。对于这个观点,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来帮助理解,比如水吸热到一定程度变成水蒸气,放热到一定程度变成冰,这个现象不难理解和表述,但不能够由此说明锅子在火炉上蒸烤就能够热饭的道理。若要解释清楚彼此现象的规律性,就要上升到分子运动论的层面,而分子运动论是极其抽象的一般规律,是所谓的“常道”。显而易见,在那个蒙昧时代对于抽象规律的认识和概括是难以用语言和文字来表达的,所以就形成了“常道不可道,可道非常道”的普遍共识和一般逻辑。这正是“道可道”而“非常道”的因果原由。全句翻译为:可以用言辞表述的道,不是普遍意义的道。
“名可名,非常名。”念为“名∕可名,非∕常名”,视“可名”“常名”为词组。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句中同样提出了三个重要概念:“名”“非常名”、常名”。其中“名”“非常名”为显性概念,“常名”为隐性概念。“名可名”:可以用言辞表述的名。第一个“名”为老子哲学的专有名词(见注释④)。它是指东周时期先哲们对于事物本质属性的理性认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抽象的概括和总结。用现在的话说,“名”就是指概念或范畴。第二个“名”为动词表述、命名。“非常名”:不是常名。同样的,要深入理解“非常名”的本义,那就必须破解“常名”的涵义究竟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上面的“常道”释义中举一反三,所谓“常名”就是对天地万物属性的普遍性回答,是对物质世界的抽象认识。比如现代的分子、原子学说,就可以一般地表征自然界千千万万的有形物体,就能够普遍地回答世界的构成,这就是“常名”。 根据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同样地可以由“常名”推及之,所谓“非常名”就是对自然界的特殊认识,是对个别事物现象的认识。
那么又如何理解“名可名”而“非常名”的因果关系呢?由于可名之“名”也必然“指事造形”,是先民所能够认识和表述的具体东西,如石头、木头、水、油等,是对事物的个别认识,不具有普遍适用性。如果要对物质世界进行普遍描述就势必要用抽象概念,比如固体、液体,直至现代科学的分子原子理论。显然,这类抽象的概念在两千五百年前也是难以用语言和文字来表达的,所以同样形成了“常名不可名,可名非常名”的普遍共识和一般逻辑。这也正是“名可名”而“非常名”的因果原由。全句大意是:可以用言辞表述的名,不是普遍意义的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有的版本句读为“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这样的句读把“名”当作动词使用,割裂了与上一句哲学名词的“名”的关系,显然是不妥当的。王弼以“无名”“有名”句读比较符合本义。老子在这一句中第一次提出了“无”和“有”这一对哲学范畴,其意义非常重大,这是对宇宙形成最本原的认识。在宇宙混沌初开的时候,世界是未知的,显然是无名可言,因此说“无名,天地之始”。直到天地形成,万物创生,人类进化及其智慧出现,对世界有了认识,万物才逐渐有名。在人类对自然界认识的朴素阶段,“有名”是物体存在于世间的基本依据,比如某个物体有名称了,那么意味着这个物体是存在的;如果某个物体还没名称,那么也就意味这个物体不存在。因此说“有名,万物之母”。这句蕴含两个重要观点:(1天地之间有万物——世界是物质的;(2“有”生于“无”——万物的原始观及对立统一观。有、无及其相互关系是贯穿道德经最重要思想脉络之一。全句翻译为:无名,是天地混成的开始,有名,是万物存世的本源。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这是老子在提出“道”“名”核心概念以及“有生于无”的宇宙观的基础上,首次为我们提供了悟道的方法。“故常无欲,以观其妙”:是说需要时常排除杂念、清静无物、超然物外,才可能感悟到那种似有还无的事物本质的奥秘。“妙”,奥妙。通“眇”,微妙、精微,在这里理解为事物本质的精微奥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时常心生主观意愿和主观欲求,才能洞察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徼:音(jiǎo)。通“缴”,纠缠,徼绕不明,如:徼绕(缠绕;错综)。在这里把它引申为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比较符合本义。关于“徼”,前人的解释大抵为两种,其一作“边界”解,音jiào);其二作“端倪”解。作“边界”解虽然有出处,但这样解释将导致整句完全失去了哲学的意义,同时使得这句在本章中上下失据;作“端倪”解释缺乏必要的依据。全句翻译为:因此,常去主观意念,以感悟事物的本质奥妙;常生主观意念,以洞察事物的相互联系。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此两者”,是指“妙”和“徼”。“妙”和“徼”是指事物的本质和联系,所以说“同出而异名”。对于“此两者”的解释,前人基本以“无”与“有”为解,以至近现代诸多注家也未能打破这个窠臼。这种不照顾上下句关系以及整章宏观主旨的解释方法,是导致《道德经》越解释越虚玄的根源之一。要解释“此两者”所指本意,就需要联系上一句所表达的主导思想进行分析,上句的落脚点是“妙”和“徼”,而“妙”和“徼”是指哲人通过“无欲”和“有欲”所探究到的事物的本质和联系,是这句的“实”;而“无(欲)”和“有(欲)”是探究“妙”和“徼”的前提条件或方法,是这句的“虚”。本句为承上启下句,“承实不承虚”是为文的基本原则之一。因此,“此两者”唯有指“妙”和“徼”才符合行文逻辑和哲学逻辑。如若把老子的“无、有”哲学观点不分场合而滥用,既把《道德经》庸俗化,又给《道德经》披上了愈加玄秘的面纱。“同出”,指“妙”和“徼”同出于物,“异名”,指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同谓之玄”:一并称之为玄。“玄”:本义为玄奥、玄秘。这里是指天下万物的本质及其普遍联系的抽象概念,其实质就是不包含精神价值的“道”,也就是客观世界的规律和法则。老子对事物本原及其规律用“玄”字表述,是为了有别于“道”的概念,在逻辑上,“玄”是“道”的内涵,“道”是“玄”的外延。全句翻译为:“妙”和“徼”这两方面,是同出于万物而名称不同,一并称之为“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是本章哲学思想的一次升华,是老子在通过上述 “论道”“悟道”之后,所提出的“用道”方法。“玄之又玄”:是以“玄”为基础的朴素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总称。“玄之”:蕴含着认识和把握“道”的过程,即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及其一般规律的过程,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思维方法,用现代逻辑的话说就是归纳推理的方法。“又玄”:蕴含着运用“道”的过程,即运用所掌握的一般规律反向认识未知世界的过程,其实质是把“道”提升到了指导实践的高级阶段,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思维方法,用现代逻辑的话说就是演绎推理的方法。众所周知的是,演绎推理的方法正是我们打开自然界许许多多奥秘的钥匙,所以说“玄之又玄”是“众妙之门”—— 探究和解答自然界万千奥妙的方法和途径。这与我们现代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方法和过程是完全一致的。全句翻译为:在把握“玄”的基础上运用“玄进行推理演绎,是探究万物之奥妙的方法和途径。
本章开宗明义地显现了老子朴素的宇宙观(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朴素的辩证法(有无相生)、朴素的方法论(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正是这些要素奠定了《道德经》成为人类最伟大的古典哲学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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