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马克思《资本论》笔记(十三)
从劳动分为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这一形式上的区别而引出较多量劳动同较少量劳动相交换,这是徒劳无益的。既然商品的价值不是由实际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来决定,而是由生产该商品所必需的活劳动的量来决定,所以这种做法就更加荒谬了。假定一个商品代表6个劳动小时。如果一些发明使这个商品用3小时就可以生产出来,那末,连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也会降低一半。现在,这个商品所代表的只是3小时社会必要劳动,而不是原先6小时社会必要劳动了。可见,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的,是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而不是劳动的物化形式。
政治经济学称为劳动的价值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劳动力的价值;劳动力存在于工人身体内,它不同于它的职能即劳动,正如机器不同于机器的功能一样。人们研究了劳动的市场价格同它的所谓价值之间的区别,研究了这种价值同利润率、同劳动所生产的商品价值的关系等等,但从来没有发现,分析的进程不仅已从劳动的市场价格推移到它的假想的价值,而且又把这个劳动价值本身化为劳动力的价值。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分析所得出的这个结果,毫无批判地采用“劳动的价值”,“劳动的自然价格”等等范畴,把它们当作所考察的价值关系的最后的、适当的用语,结果就象我们在下面将要看到的那样,陷入了无法解决的混乱和矛盾中,同时替庸俗经济学的在原则上只忠于假象的浅薄理论提供了牢固的活动基础。
总之,“劳动的价值和价格”或“
从劳动分为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这一形式上的区别而引出较多量劳动同较少量劳动相交换,这是徒劳无益的。既然商品的价值不是由实际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来决定,而是由生产该商品所必需的活劳动的量来决定,所以这种做法就更加荒谬了。假定一个商品代表6个劳动小时。如果一些发明使这个商品用3小时就可以生产出来,那末,连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也会降低一半。现在,这个商品所代表的只是3小时社会必要劳动,而不是原先6小时社会必要劳动了。可见,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的,是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而不是劳动的物化形式。
总之,“劳动的价值和价格”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