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起淮(中国“十大风云律师”):监护人应该让儿童德智体全面发展。
如果张建民和张慧敏的长跑行为是为了弘扬民族文化精神,积极一面应该保留和认同的。从法律角度来说,8岁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有义务对孩子的成长进行指导,但首先得在有益于孩子成长的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宪法》都能对儿童起到法律保护作用,目前来看,张建民的行为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一旦小孩在父亲的指导中出现身体伤害,那么张建民的行为便可能意味着体罚或者是给孩子带来过多的劳累,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从未成年的角度说,张慧敏现在应该吸收多方面的健康向上的知识。
现在有许多家长为了全力培养孩子,反而形成盲目教育的观念,过早过多地让孩子进入社会或形成自我竞争比较的环境,比如今天你横渡海峡明天他挑战极限,都是不合理的,即使是有助于成长发育的体育健身手段,也应该在合理的锻炼与休息时间的前提下完成。
我不赞成张建民的指导行为,应按照科学体育和成长需要的消耗来实现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小孩具有长跑能力,也应当让它遵从友谊性和群众性。
背景回放:
稚嫩的奔跑 张慧敏进京的故事

7月3日的起跑仪式热闹非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