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唐山大地震》女主角方登
2011-01-14 14:19阅读:
只知道活着重要是远远不够的
——影片《唐山大地震》女主角浅析
看完冯小刚执导的影片《唐山大地震》,给我留下印像最深的,不是那个地震后32年里一直怀着忏悔心情苟活的母亲元妮,也不是在地震中残了一条胳膊依然自强不息的弟弟方达,或者是那对慈爱的养父养母,而是那个喜欢记仇的女儿——方登。
我不明白,这个女孩子怎么那么会记仇啊!一记就记了32年。
32年,她一直生活在怨恨中,因为震后救援中,母亲选择救弟弟而“牺牲”了她。说个题外话,我私下里觉得,冯小刚导演的这部影片的内容,实在撑不起“唐山大地震”这个名头,
还是原作的题目“余震”比较恰当些。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是一个何等庞大而沉重的话题。单说在那次地震中的死亡人数,就是24万,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保守的数字,即使这样,也远远超过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在那个赤贫的年代,救援中该有多少感天动地的事情发生,有多少博爱,宽容和救赎,还有多少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而影片只用了很少的篇幅去反映大地震,更多的是在纠缠一个小女子被拯救后的畸形心理。让观众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天灾教会人的,不是宽容和爱,而是记恨。
32年里,她一直记恨母亲在救援的生死关头选择让弟弟方达活下来。这个贯穿整个剧情的线索,在我这个中国观众看来,有点小题大做,有点大惊小怪。似乎方登不是生活在有着几千年传统观念的中国,而是生活在男女相对平等的西方国家,即使是在西方国家,这样的选择也不算太离谱。应该说,在当时那种危急情况下,上天根本就没有给母亲选择的权力。两个孩子都压在水泥预制板下面,都有生命危险,总得救一个,选谁和不选谁,对一个母亲来说,有什么不同?之所以元妮最后让救弟弟,完全是源于中国古老的传宗接代思想。元妮的男人死了,是为救她而死,而儿子方达是王家的根苗,对于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普通中国妇女来说,她有选择的余地吗?如果她不是选择方达,而是选择方登,在中国人的价值判断里,这会是件极不自然和奇怪的事情。在当时是这样,现在几乎也依然是这样。
别说唐山地震发生在三十多年前,就是在三十多年后的2008年,如果再发生类似情况,再要一个母亲做出选择,我相信,大多数中国妇女,母亲,她们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中国有十三亿人口,其中妇女大约占一半,这一半的人,其实一直都生活在这样的现实中,几千年的父系社会道德、伦理体系造就了人们的思维定势。自从中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以后,情况有了很大改观,但骨子里的重男轻女观念,并不是一、二代人就能改变的。如果中国的女孩子都像影片中的方登那么计较,那做一个女孩子就是彻底的不幸了。
我们从影片开头的情节来看,方登已经很幸福了,母亲元妮对自己的一儿一女基本上还是在努力争取一碗水端平的。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但就这种相对的公平,在现实生活中也并不是每个女孩儿都能拥有的。
方登的怨恨让人觉得,似乎母亲只有选择她才是对的,否则就铸成了大错,让她32年无法释怀。我不知道她的这种极度的自信,抑或是极度的自私,从何而来?影片中方登这个人物形象到底从何而来?是死里逃生的唐山人吗?是被解放军抚养长大的“孤儿”吗?
影片中只有一处让观众感觉到方登这个大地震幸存者对生命的感悟。当男朋友劝她打掉肚子里的孩子时,她的回答是:“别人可以,我不可以……我是唐山人。”是啊,只有在眼睁睁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顷刻之间灰飞烟灭的时候,才会真正体会到生命的可贵和脆弱,珍惜活着的每一个生命体。但同时我还想说,只知道生命可贵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有爱和宽容伴随自己的身体,行走在这个世界上。
方登自从被养父养母收留,到再次遇见自己的弟弟,这中间应该经历了很多事情,却始终没能让她对自己内心的怨恨做过任何回顾和反思,因为她从来没有试图去寻找过自己的亲人——母亲和弟弟。即使到了二十岁以后,这个阴影依然没有被冲淡,她曾经轻蔑地对男朋友说:“你哪知道什么叫牺牲。”显然,时间已经过去十五年,她依然委屈着,记恨着。
因此,不管是生孩子、打工,还是再嫁人,之后移居国外,女孩子一生中最重要的几件事情,她既不想与人分担艰难,也不想与人分享快乐。既不去找亲生母亲,也不去找养父。她,方登,在这个世界上,竟然可以做到谁也不求。这个人物形象向观众展现出的,是一个多么坚硬而荒凉的内心世界啊!
在这样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是靠得住的,没有错误的。
也许在那场大地震中,大地的晃动不仅把她住的房子摧毁,同时也把她对这个世界的所有信任和牵挂连根拔除了。自此,她孑然一身,无缘无故,无亲无爱,来去自由。她不仅不爱自己的生母,也不爱养父养母。自离家上大学以后,居然从来没有回过那个曾给过她无数爱和关注的家,只在养母生病之后回去陪了她一阵。这个叫方登的小女子,不仅不回家,甚至连一封信,一个电话也没有,真是绝情到不可思议。
后来方登嫁给了一个加拿大人。但是她爱他吗?很难说,也许只是想利用他出国定居吧,就像当年她利用养父母对她的爱而寄居下来,以便远离自己怨恨的母亲一样。在这里使用“利用”一词似乎太过刺眼,但是想想,如果不是利用,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心机,明明知道自己的母亲和弟弟都还活着,却从来不说,一瞒就是32年。
我们得承认,这个女子确实具有非同一般的顽强和智慧,像一棵从夹缝里生长出来的小树,生命力极其旺盛和蓬勃,但是,她呈现给观众的内心世界,却始终是无边的荒芜和冷漠。
影片最后,在汶川地震的救援现场,方登与弟弟方达相遇了。方登随弟弟一起回家去看望母亲(我实在不愿意说,方登是被弟弟逼着去见母亲的)。在父亲的墓地里,方登放声大哭,向母亲忏悔,一再说,我错了。说实在的,虽然在演员表演痛哭流涕时,我也禁不住跟着流泪,但在心里,我却不太相信方登的表白。
我看不出,让方登顿悟的契机是什么?是什么让她突然之间就原谅了32年都不能原谅的母亲和弟弟?方登自己的解释是,“从第一眼看见方达,我就开始恨自己,他是我弟弟,他能活着,多好啊!”
这个理由听上去有点奇怪。
32年的时间都不足以让她认识到“弟弟活着”是件很美好的事情,而在看到弟弟的一刹那,她忽然就明白了。难道她没看见方达的时候,他就不是她弟弟?亲情是遇见了才有,没遇见就当没有的东西?太敷衍,太实用主义了吧?在经历那样一场灾难之后,她怎么就一点不想知道弟弟怎么样了,母亲怎么样了?直到32后,她看见了头发花白的母亲,这才想起来“女人一辈子,能有几个30年”这个残酷的问题。
由于故事本身先天不足,为了强调影片的正面教育意义,实现结尾处的情感爆发和主题的提升,导演冯小刚可谓是煞费苦心。因此我们看到了方登在汶川大地震救援现场的一场戏。当她看到一位母亲为救自己女儿而伤心欲绝的情景时,这个从不流泪的小女子终于落泪了。紧跟着便是方登踏上回家之路。
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影片对方登这个人物的心理转变过程呈现得并不是很充分,不仅缺乏具有说服力的细节交待和情感过渡,甚至是牵强的。这就导致了在墓地的那场催人泪下的戏份,看起来完全是导演的主观愿望覆盖了片中人物行为的内在逻辑性,是在有意识地拔高剧中人物的境界,显得虚假。试想,如果方登有这样的领悟力,她为什么没从养母十多年对她的疼爱和牵挂中,体会到生母对她的深切思念?
按理说,一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应该对生命、对生活会有一番格外不同的感受,而影片中的方登这个角色,告诉人们的却是恨,即使不恨母亲了,却又恨起自己来。唐山大地震过去已经30多年,据我所知,冯小刚的《唐山大地震》是第一部描写这个题材的影片,我不理解为什么会把这样一个浑身是恨的人物,放进曾经给予中国人民无数感动和爱的重大事件的叙述中去?这与我们在汶川大地震中看到的唐山人实在是太不一样了。
因此,我有一个暗暗的期盼,希望冯小刚再拍一部反映汶川大地震的影片。因为在2008年的那段时间里,有太多令13亿中国人终身难忘的感动,我希望电影胶片能把这些真善美记录下来,留给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