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被偷,弟弟抓贼受伤算不算见义勇为?
2012-02-02 19:25阅读:
哥哥被偷,弟弟抓贼受伤算不算见义勇为?
文/维扬卧龙
南方都市报2月2日报道
在深圳蛇口打工的翁先生,大年初六在老家包头街上抓小偷被刺伤。当时被偷的是翁的哥哥,其哥称走在前面的弟弟并不知情,一听到呼喊即跑回来与小偷搏斗。律师称要认定见义勇为很难,你认为呢?

弟弟在深圳打工五年来,这是第一次带着才相处几个月的女友归家。初六和哥嫂上街逛逛,在离最繁华的王府井商场大约30米的地方,走在后头的哥哥被小偷扒包,哥哥叫抓小偷,弟弟回头帮忙,哪知小偷还有同伙,同伙拿刀捅伤弟弟睾丸,割断了输尿管。在搏斗的七八分钟时间里,没有一个人援手、报警,甚至连喊一声都没有!大家就这样沉默地围观着,像看一场演出,弟弟女友求周围人报警,那些人好像木头一样,谁都没应,后来是一位过路的士司机把受伤的弟弟送往了医院。
在感叹现在人心冷漠的同时,想起了能不能为这位弟弟申请一下见义勇为奖,让他能够稍感安慰,请教律师,答复像翁志滔这种情况,较难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翁志滔与哥哥翁志彪是属于群体性的利益受损,翁志彪权益受损,翁志滔上前帮忙,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见义勇为。见义勇为是针对不特定的人,在实际认定中,亲属不被列入“不特定的人”当中。
对于律师的解释很不以为然。如果认定见义勇为只是因为亲戚血缘关系,那肯定就违背了立见义勇为法的本义。制定见义勇为的法律,就是鼓励更多人心中有正义,在遇到不法歹徒造孽时,能够挺身而出,制止犯罪发生。如果是因为亲戚血缘关系的,就不会被认定为见义勇为,那不是引导亲戚血缘关系的人际变得更加冷漠?
举贤还不避亲,认定见义勇为为何要避亲?不要说哥哥叫抓小偷,弟弟不知道被偷之人是
哥,即使知道是哥哥被偷,弟弟上前与歹徒搏斗了,就应该认定为见义勇为,对于制止犯罪做好事的人,我们不应该这么吝啬!社会风气的好转,社会价值观的向上,都是要靠正面的引导的。现在人心冷漠,歹徒逞凶,路人围观当演出看,难道还不应该去扭转吗?
恪守教条似的法律,能起什么作用?是能威慑歹徒还是让人生出侠义之心?陌生人之间都冷漠成了围观的看客,难道也要让亲情血缘关系的人也成冷漠的看客?我们的法律到底要把人际间的关系给整成什么样?亲情血缘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亲近的关系了,如果连这层关系都冷漠结冰,这个社会真不敢想像!
小偷偷包歹徒逞凶,弟弟上前制止,就不属于见义勇为,难道要和其他围观的人一样,坐等英雄出现?小偷带刀,如果哥哥体力不支,英勇一起不出现,不是要眼看悲剧发生?弟弟及时上前,和歹徒搏斗,至少是威吓了歹徒嚣张的气焰,从这点说,有何不可定为见义勇为呢?让遇到坏人就敢奋不顾身向前制止犯罪进一步发生的人授予见义勇为称号,不是更能鼓励与恶势力斗争的好人好事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