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需要校正错位的生命伦理
12月11日《东方早报》刚刚报道了一名北大学生干部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一只溜进学校图书馆的流浪小猫杀死的悲剧事件,12日的《都市时报》又披露了昆明市一位名叫桂鸿祥的公务员当着狗妈妈的面踩死5只仅仅出生26天的狗宝宝的惨剧。接二连三发生虐杀动物事件激起了网民的强烈不满,在一片谴责声中,有一种声音格外刺耳。如一网民在搜狐网上发帖称,媒体为什么总关心虐猫杀狗事件,多关心一下弱势群体吧。还有一位网民则说,毫无疑问,该人值得谴责。但我有一点不明白:不知道大家看过武汉的公交车司机被打的视频没,我是昨晚才在CCTV上看到。这段视频也上过网,可为什么没被顶起来呢?关心动物应该,可关心人更应该啊。
这类观点很有代表性。10日的《青年时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先爱人,然后爱动物》的时评,论者就12月7日,深圳动物园上百名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打出横幅,向深圳野生动物园管理部门讨要加班费及社保,造成众多游客被拒门外,园内近万动物无人管理,猴子饿到吃水草充饥的新闻事件发表看法,认为人类与自然物种和谐共生是人类世界的美德,也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法则。然而,实现动物权利的前提是捍卫人的生存权利,人类必先学会爱同类爱同胞,才可能培育出对异类和他群的爱心。虚伪的动物保护主义是应该被摈弃的,因为它可能隐藏着对人的权利的伤害。这种貌似天经地义的观点是十分错误的。
将爱人与爱动物之间划出先后,这是一种错位的生命伦理观。持这种观点的人从一开始就把生命设定为低级、高级的序列,似乎处在高级序列中的人先天地具有对处于低级序列的动物任意处置役使的权力,即使讲爱也要分出个先后多少。这种观点影响了无数人众,已经延续了上千年。就是到笛卡尔、边沁、康德这一代所代表的近代欧洲哲学——伦理学传统,还认为同情动物的行为是与理性伦理无关的多愁善感。正是这种认识,不仅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疏远性,也造成了人与动物的疏远性。值此人际关系和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日趋紧张的情况下,时代已经把克服这种疏远性的历史重任赋予了当代人。
正确的理解应该是,生命没有贵贱高低之分,生命都是平等的。阿尔贝特.施韦泽(有的译为施怀泽)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创立了全新的敬畏生命伦理。对施韦泽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是: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