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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尔伯格关于道德判断的三水平六阶段

2008-04-19 19:39阅读:
柯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 1927-1987),美国的教育心理学家,提出:道德思维能力是内在于个体身上,并随着个体的成熟而发展。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认为品德仅仅是社会进行道德灌输结果的传统观点。品德具有个体的主体特征,个体的思想道德品质是个体主动地与环境互动的结果。
柯尔伯格关于道德判断的三水平六阶段
水平一:前习俗水平。该水平的特点是:个体还没有内在的道德标准,而是取决于外在的要求。他们用来作为道德判断的基准取决于人物行为的具体结果及其与自身的利害关系。
第一阶段:惩罚服从取向阶段。
第二阶段:相对功利取向阶段。
水平二:习俗水平。该水平的特点是:个体能按照家庭、集体或国家的期望和要求去行事,认为这本身就是有价值的,而不大理会这些行为的直接后果。这时他们能够从社会成员的角度来思考道德问题,了解、认识社会行为规范,并遵守执行这些规范。
第三阶段:寻求认可取向阶段。
第四阶段:遵守法规取向阶段。
水平三:后习俗水平,又称为原则水平。该水平的主要特点是:个体努力在脱离掌握原则的集团或个人的权威,并不把自己和这种集团视为一体,而是以普遍的道德原则和良心为行为的基本准则。想到人类的正义和个人的尊严,其道德判断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
第五阶段:社会契约取向阶段。
第六阶段:普遍伦理取向阶段。
柯尔伯格根据自己的大量研究,得出结论:0-9岁儿童属前世俗水平;大部分青年和成人多处于习俗水平;后习俗水平一般20岁以后才出现,但只有少数。

当我们深思当下中国社会的道德,如果从官德到民德大部分处于前习俗水平,那么社会的道德教育如何继续,信任机制应该启动,信任直接与利益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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