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74-2014
12.3.24 架空管道外应刷红色油攘或涂红色环圈标志,并应注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标识。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 20mm
,间隔不宜大于 4m ,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 2 处 。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 ,不应少于 10 件 。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
12.3.24 本条规定了架空消防管道的着色要求。
目的是为了便于识别消防给水系统的供水管道,着红色与消防器材色标规定相一致。在安装消防给水系统的场所,往往是各种用途的管道排在一起,且多而复杂,为便于检查、维护,做出易于辨识的规定是必要的。规定红圈的最小间距和环圈宽度是防止个别工地仅做极少的红圈,达不到标识效果。
12.3.24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 ,不应少于 10 件 。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
12.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