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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思想家点评:霍布斯

2018-03-28 14:39阅读:
霍布斯

托马斯·霍布斯(158845日——1679124)堪称人们所谓的神童,他14岁就将幼利披底斯的诗篇《米底亚》翻译成美妙的拉丁文。他的父亲在到邻近的教区担任牧师,将三名子女都托付给自己的哥哥照顾。霍布斯从四岁开始在马姆斯伯里的教堂接受教育,接着前往一所私人学校就读,由一名牛津大学的毕业生教导。1603年,他刚刚15岁,被送进牛津的摩德林学院。
22岁的时候,霍布斯做了一位勋爵的家庭教师,陪伴这位勋爵到欧洲各地游学。后来,他又幸运地做了这位勋爵儿子的家庭教师,同样陪伴勋爵的儿子四处游学。在意大利,他们见到了大名鼎鼎的伽利略。当时的伽利略遭到宗教裁判所审讯后,被判定为“有强烈异端嫌疑”,正被软禁在佛罗伦萨。据说霍布斯直接从这位大师那里获得的忠告是:“关于伦理学的信条……可以通过几何原理的应用获得一种数学上的确定性。”他由此感悟到,世上所有的存在,包括人类的行为和感觉,都只是运动而已。一切事物都可以通过了解它们彼此相关的位移,用几何的方法予以精确地计算,并以此作为解释。
霍布斯一生的成功,无疑与做了勋爵的家庭教师有关。他不仅有幸四处游历,开阔眼界,更重要的是,在那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他可以由此步入了上层交际圈。所有杰出人物的智力贡献首先是提供给“贵族”享受的。到了这个圈子里,霍布斯才有机会结交了那个时代的杰出人物。并且与之发生思想的碰撞。进入了这种境地,贵为“
教师”,为时代提供一部伟大的作品,已经是呼之欲出了。即便是作品本身不够伟大,客观的情势也会让它伟大起来。于是,我们来谈谈霍布斯的《利维坦》。黑格尔说它是“一部声名狼藉的书”。不管黑格尔怎么说,它毕竟是霍布斯的成名作,包含了他的主要思想。
利维坦是欧洲神话中的一头怪兽。传说上帝用五天时间创造了山和海,第六天用土捏出了两头怪兽,其中的雌性就是利维坦。在希伯来神话中,利维坦是个“盘绕之物”。一条卷曲起来随时准备扑向食物的大蛇。在圣经中,利维坦被描述为一天巨鳄,身披坚硬的鳞甲,满嘴利牙,口鼻喷出火焰,腹下还藏有尖刺。
在霍布斯看来,国家就像一个伟大的巨人或怪物(利维坦),它的身体由所有的人民所组成,它的生命则起源于人们对于一个公民政府的需求,否则社会便会陷入因人性求生本能而不断动乱的原始状态。《利维坦》一书初版封面设计也别有寓意:一个戴着王冠的利维坦巨人,一手持剑、一手持仗,巨人的身体则由无数的人民所构成。
在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需要世界上的每样东西,也就有对每样东西的权力。但由于世界上的东西都是不足的,所以这种争夺权力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便永远不会结束。而人生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便是孤独、贫困、污秽、野蛮而短暂的。霍布斯认为,人本身是一个天然的矛盾体,都想争取自己的自由,却又都想获得支配他人的权利,都想剥夺他人的自由。因而,尽管国家权力本身对于人的自由是一种约束,但是,人们需要国家权力来进行平衡与保护。
对于任何人来说,国家的存在都是必要的。有一些人可能比别人更强壮或更聪明,但没有一个会强壮到或聪明到不怕在暴力下死亡。当受到死亡威胁时,在自然状态下的人必然会尽一切所能来保护他自己。霍布斯认为保护自己免于暴力死亡就是人类最高的必要,而国家权力就是来自于这种必要。
霍布斯准确地界定了国家形态的两个极端,一个是专制,另一个是无政府主义。他经历了狂热的对抗斗争,对于无政府主义表现出了极度的恐惧。因而,他赞成君主制,反对民主制。与此同时,他提出,自由是一种不存在外界障碍的状态。自由是臣民的权利。臣民的自我保全权是一种绝对的权利。臣民有对抗君主的自卫权。他提出,人们对于无能力给予他们保护的政府,没有任何义务。
霍布斯发现了一种交换关系,并且提出了契约的概念。人们需要捐弃和出让自己的权利,而出让权利的前提是得到其他某种好处,是希望对方将某种权利回让给他。权利的互相转让就形成了人们所谓的契约。
霍布斯指出,每个人将自然权力交付给这个威权,让它来维持内部的和平并抵抗外来的敌人。无论是君主制、贵族制或民主制,都必须是一个“利维坦”,一个绝对的威权。
《利维坦》一书并非直接进入国家与政治的话题,首先是从对于人类自身的认识入手。全书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人类》,谈的是感觉、想象、语言、推理、知识、品行、宗教、自然状况、自然法、契约法等。第二部分《论国家》,主要描述国家的起因、臣民的自由、主权、政治团体、民约法、赏罚等;第三部分《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论述到圣经、上帝、教会的权力等等;他否认自成一统的教会,抨击教皇掌有超越世俗政权的大权;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揭露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和那些神棍的种种丑行。
毫无疑问,《利维坦》一书得罪了所有信奉基督教的人。写作《利维坦》时,霍布斯在巴黎,而英国正在发生内战。《利维坦》出版之后,霍布斯受到威胁,1651年的冬天,他不得不逃回英国。1660年,英国王权复辟。年轻的国王查理二世幼年时曾经是霍布斯的弟子,为霍布斯提供了保护。
随着《利维坦》一书的出版,“霍布斯主义”一词开始在欧洲的思想界、政界流行。这个词被人们赋予不同的含义,有的概括的是霍布斯的思想主张,有的却是对于霍布斯的曲解。霍布斯主义曾经被用于称呼那些“反对热爱道德和信仰”的态度。有人也以“霍布斯主义”一词来形容一种无限制的、自私而野蛮的竞争,这种用法其实是一种误会,《利维坦》里描绘出了这种情况、仅仅是为了批判之。霍布斯也经常被人用以形容无神论以及“强权就是公理”的观念,尽管这些都不是霍布斯的初衷。
1679年,霍布斯染上了膀胱疾病,并且死于接踵而来的中风发作,享年九十二岁。他被葬在德贝郡一座教堂的墓地里。
如今看来,由于当时的历史局限,在霍布斯的一些观点与主张中,固然不乏开拓性的创见,有些则是落后的、过时的。然而,近现代政治理论就是从他这里开始的,回到霍布斯,回到现代政治学的原点,面对瑕瑜互见的《利维坦》,重新开始我们自己的思考,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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