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年6月12日发布定增修订稿,大概率是为了响应证监会要求,将定增金额调低了433万元,除减少募集资金金额,及因之而调整的股份发行数量等事项之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1、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 58,760.32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8,327.28万 元(含本数),只是减少了433.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定增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金玺泰控股股东金银山通过这次增发,将获得公司33.85%的控股权,原股东持有32.72%的控股权。与之前的定增公告没有变化。
3、截至2024年6月12日,本发行预案公告日,上市公司已向国华金泰增资 1.60 亿元注册资金。
以下为公司此次公告
4、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3,086.63 万元、18,715.95 万和 22,145.4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61%、21.60% 和 19.63%,占比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对象主要为海尔集团、海信集团、青岛海 容等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具有较高行业地位、品牌知名度的商电、家电企业,资金 实力强,商业信用良好。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在 98%以上,且期后回款情 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信用减值风险总体较低。但是,仍不能完全排除公司主要 客户财务状况恶化,从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按时、足额回收,从而对公司的 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
1、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 58,760.32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8,327.28万 元(含本数),只是减少了433.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定增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金玺泰控股股东金银山通过这次增发,将获得公司33.85%的控股权,原股东持有32.72%的控股权。与之前的定增公告没有变化。
3、截至2024年6月12日,本发行预案公告日,上市公司已向国华金泰增资 1.60 亿元注册资金。
以下为公司此次公告
4、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3,086.63 万元、18,715.95 万和 22,145.4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61%、21.60% 和 19.63%,占比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对象主要为海尔集团、海信集团、青岛海 容等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具有较高行业地位、品牌知名度的商电、家电企业,资金 实力强,商业信用良好。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在 98%以上,且期后回款情 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信用减值风险总体较低。但是,仍不能完全排除公司主要 客户财务状况恶化,从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按时、足额回收,从而对公司的 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