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东莞“镇改区”要慎重
据《信息时报》2011年10月14日报道:广东省委外宣办13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新出炉的7个加强社会管理建设的配套文件。其中《关于可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适时在东莞、中山两市开展“撤镇建区扁平化改革”和“联并升级扁平化改革”试点。《意见》特别提到,将把东莞、中山两市面积较大的特大镇撤镇改区,面积较小的镇合并建区,区下不再设街道,推
进“一级政府,两级管理”的新体制。这新一轮的地方行政改革,引起了网民的热议。
首先,来了解一下中山、东莞两市行政框架的现状吧。二十多年来,“中山”、“东莞”两市是广东省仅有的(全国也极少见)两个下面未设“县或区”的地级市,直接就管辖镇。两市原本是县级单位,后来直接升为地级市,归广东省府管辖,因此,其也可以算近年呼声颇高的“省辖县”
行政框架的先行者了。
这种行政框架层级比较少(少了中间的县区一级),同时也等于是给予了“镇”更多的自主权,可以说,实施这种地方行政框架,为“中山”、“东莞”后来的经济腾飞奠定了基础。也正是因为这种行政框架,使中山、东莞两市的“镇级”经济非常发达,两市先后涌现出了“小榄”、“古镇”、“虎门”、“长安”等全国闻名的经济强镇,两市也借此成为广东“四小虎”(另两个是顺德和南海)。
如果当初没有实行“市辖镇”的特殊行政框架,则东莞、中山可能将无法取得今天的经济成就。因为正是实行了“市辖镇”,不设“县区”这一中间层级,使中山、东莞各“镇”有更大的自主权,可以去发挥各自的优势,而不会被县区一级所捆绑。相对来说,“镇”一级比“县区”一级要小,所谓“船小好调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其可以比较灵活地进行招商引资,独立发展自己的支柱产业。总的来说,中山、东莞过去实二十多年所实行的“市辖镇”的模式,为两地涌现出一批“乡镇经济强镇”做了很大的贡献。
不过,尽管这种行政框架给两市带来了许多好处,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对于东莞来说,尽管许多大“镇”涌入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多的常住人口70万以上),但是其行政人员仍然是按“镇”的级别来配置,由此导致行政管理人员人手不足,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