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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性自杀危害社会

2008-11-08 09:56阅读:
扩大性自杀危害社会
国家心理咨询师吴剑
2008-11-8 扩大性自杀危害社会
115日,发生在广东省珠海市一幕触目惊心的场面,司机骆某某开车冲向学生,致5人死亡,19人受伤的惨剧。当然后来的调查结果显示,骆某某是工作生活不顺,产生厌世情绪是动机。这又是一起因为心理问题造成的社会悲剧。
报道分析,骆某某言语不多,性格内向,行事偏执,这些是其问题性格基础。其夫妻关系紧张,营运生意不佳,违规驾驶被处等,一连串的生活事件形成了巨大是心理挫折和负面刺激。因此,产生了厌世情绪和报复心态。

这些因素的结合,产生了痛心的结果。如果出现自杀行为,也符合情理。但是其伤及许多社会无故百姓,却使许多人不可思议。从心理卫生上讲,这是扩大性自杀。自杀是个体极其厌世,非常痛苦的情况下,自我肉体消灭的极端行为。如果自杀者,有偏执性格,和社会事件有一定关系时产生的报复心态,就很有可能引起扩大性自杀。
扩大性自杀,可能伤及有关人员,包括家人,相关事件的当事人,象上海袭击警察事件;也有可能伤及无关人员,象珠海袭击学生事件。有严重自杀倾向的人,其行为还可能有一定的预见性,如果家属认真对待,可以进行预防。如果出现扩大性自杀倾向,那预防起来就十分困难,而且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因此,全社会高度重视心理卫生,对重点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家庭成员的相互关爱,出现心理危机时的心理卫生介入,处理事件时的全面考虑,可以减少这样悲剧事件的发生。
(原创文章,欢迎转载!版权所有,请注出处!作者:吴剑;心理时空的BLOG网址:http://blog.sina.com.cn/x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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