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言文应需了解的语法(二)
2008-07-16 12:44阅读:
第二种形容词用如动词。形容词带宾语,这个形容词用如动词。例如,(1)“素善留候张良。”译为“平时与留候张良相友善”或“平时友善留候张良”。形容词“善”后带宾语“张良”,“善”用如动词。(2)“亲贤臣远小人。”译为:“亲近贤良的臣子,疏远卑鄙的小人”。形容词“亲”、“远”分别带宾语“贤臣”与“小人”,是形容词用如动词。一般来讲,如果形容词后面紧跟名词或代词,而不是修饰名词或代词(当然代词前面不能有修饰语),那么这个形容词用如动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不是修饰关系,就是动宾关系。
第三种形容词用如副词。形容词用如副词,一般作状语。例如,(1)“虎大骇,远遁。”
译为:“虎大惊,远远地跑开”。形容词“大”、“远”用如副词作状语,修饰动词“骇”与“遁”,表示“骇”与“遁”的程度与状态。(2)“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译为:“权贵们眼光短浅,不能深远谋划”。形容词“远”用如副词作动词“谋”的状语。
(四)看动词、名词、形容词的使动用法。一是动词的使动用法,其意义是主语使宾语怎么样,即使宾语发出动作,可译成“使……怎么样”。例如,(
1)“项伯杀人,臣活之。”译为:“项伯因杀人犯了罪,我曾经使他免除了死罪”。“臣活之”即是“臣使之(项伯)活”。(2)“君将哀而生之乎?”译为:“您是哀怜我,想要使我活下去吗?”“生之”即是“使之生”。(3)“操军方连船舰,首尾相连,可烧而走也。”译为:“曹操的军队把船舰一只只并连起来,首尾连锁,(我们)可以用火攻使曹操的军队败逃。“可烧而走也”即可看成是“可烧而使之走也”,“走”的后面省略了“之”(操军)。使动用法与动词带宾语的一般用法的区别,要结合具体的上下文去理解,例如,(1)“哙立而饮之。”(2)“季氏饮大夫酒。”例(1)中“饮”这个动作是“樊哙”发出来的,是指樊哙饮酒,这是一般用法。例(2)中“饮”这个动词则不是“季氏”发出来的,即不是“季氏”去“饮”“大夫酒”,而是“季氏使大夫饮酒”这是使动用法,还如“饮马长江”,“饮”的对象不是“马”,而是“使马饮长江水”。动词的使动用法,以不及物动词居多,及物动词则较少见。理解了动词的使动用法,名词、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后的使动用法就因之而解了。二是名词的使动用法,其意义是“主语使(或变为……,或具有……)”。例如,(1)“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译为:“先破秦入咸阳的,要尊它为王”。“王之”即是“使之成为王”。(2)“然得而腊之以为饵。”译为:“然而得到了它,使蛇变成干肉来作药饵”。“腊之”即是“使之(蛇)变成干肉”。三是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其意义是:“主语使宾语具有某种性质或状态”。例如,(1)“春风又绿江南岸。”译为:“春风又使江南岸变成了一片绿色”。“绿江南岸”即是“使江南岸绿”。(2)“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独人之父也。”
译为:“使人家的妻子成为寡妇,使人家的儿子成为孤儿,使人家的父亲成为孤独的人。”这都是形容词的使动用法。
(五)看形容词、名词的意动用法。意动用法是指带有:“认为……”、“以……为”意义的用法。一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形容词活用的意动用法,是认为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活用的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和状态。例如,(1)“若毒之乎?”译为:“你认为这件事很苦吗?”“毒之”即是“以之为毒”或“认为之毒”。(2)“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译为:“认为它奇怪,是恰当的;但害怕它,就不用了。“怪之”即是“认为之怪”或“以之为怪”。二是名词的意动用法,名词活用的意动用法,是指把某种事物看成另一种事物,或当做另一种事物,或认为是另一种事物。例如,(1)“不如吾闻而药之也。”译为:“不如我听取他们的议论并且把它当作良药。”“药之”即是“以之为药”。(2)“粪土当年万户侯。”即是“以万户候为粪土”。
(六)看数词。古汉语数词一般包括基数词、序数词、分数词、约数词。下面了解这些词各自的表示法:
l、基数词的表示法。第一,表物量的基数词可以放在名词前,也可以放在名词后。例如,(1)“胡取禾三百廛兮?”译为:“你为什么夺取庄稼三百束啊?”“三百”不是表确数,而是表数量之多。放在名词“禾”的后面。(2)“命夸娥氏二子负二山。”译为:“派遣夸娥氏的两个儿子背走了这两座山。”数词“二”放在名词“子”和“山”前。将数词放在名词后是为了强调数词,放在名词前则是—般用法,只起叙述、说明的作用。第二,表动量的基数词多数放在动词前,一般不带量词,作状语。例如,(1)“齐人三鼓。”译为:“齐军三次击鼓(进军)。”“三”放在动词“鼓”前,作状语。(2)“三顾臣于草庐。”译为:“在茅草棚中三次来看望我。”“三”用在动词“顾”前作状语。第三,整数与零数之间常加“有”或“又”。例如,(1)“邹忌修八尺有余。”(2)“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
2、序数的表示法。古代汉语表示序数办法较多,除了在基数词前面加“第”外,还可以用“太上”、“次之”、“次者”、“其次”、“次”词表示。例如,(1)“萧何第一,曾参次之
。”
译为:“萧何的功劳第一,曾参第二。”(2)“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译为:“第一要立德,第二要立功,第三要立言。”(3)“王当歃血定纵,次者吾君,次者遂。”译为:“王应当首先歃血定纵,其次是我的主人
平原君,再其次是我毛遂。”
3、分数的表示法。第一,母数+分+之+子数,与现代的分数表示法相同。例如,“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译为:“关中的土地面积,占了天下的三分之一。”第二,母数+名词+之+子数。例如,“先王之制,夫都不过参国之一。”译为:“先王之下的制度是大的都城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第三,母数+之+子数。例如,“大都不过参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译为:“大都市不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城市不超过国都的五分之一,小城市不超过九分之一。”第四,母数(位数)十子数。例如,“会天寒,士卒隳指者十二三。”译为:“正当大冷天,兵士手指冻掉的有十分之二、三。”
4、约数的表示法。第一,用“几”、“几何”、“若干”等表示,例如,(1)“韩之亦无几求。”译为:“韩宣子也没有多少要求。”(2)“先生能饮几何而醉。”译为:“先生能喝多少酒而醉。”(3)“令齐、赵、楚各为若干国。”译为:“令齐国、赵国、楚国各分为若干小国。”第二,连用两个数词表示,例如,“得表众亦极七八万耳。”译为:“所得刘表的兵众,至多七八万人而已。”第三,用“许”、“余”、“所”等专门词表示约数,例如,(1)“出适刘氏,二十许年。”译为:“出嫁刘氏,二十来年。”(2)“一车共重千余斤。”译为:“一车炭有一千多斤重。”(3)“十八日所而病愈。”译为:“十八天的光景而病就好了。”
(七)看量词。量词的定义和语法功能古今相同,只是因为语言的发展变化,古文中有些量词现代已不用了,而有些量词则沿用迄今。
l、量词的今昔:古今通用的物量词一般是指度量衡单位的量词,如:寸、尺、升、斗、担、两、斤、亩、里等。还有一部分表示天然单位的物量也是古今通用的,如“个、匹、支、把、粒、株等。动量词基本上也是古今通用的,如:次、回、趟、阵等。古代汉语中有些量词在现代已失去了生命力。如:多、鈞、仞、爷、鎰、贝、乘、朋、介等。
2、量词的运用:量词在古汉语中用得较少,特别是动量词,这是因为,在古汉语中,数词兼有表数量单位的作用。例如,“蟹六跪而二鳌。”译为:“螃蟹有六条腿,两只鳌。”数词“六”、“二”都起了兼表单位的作用,译时可加入量词“只”或“条”。如果是表示物量单位,就直接用数词于名词前,兼表单位;如果是表示动量单位,就直接用数词于动词前,兼表单位。如果为了强调突出动量,可以把兼表动词的数词提到后面,即放在“者”后。例如,“盖一岁犯死者二焉。”译为:“一年里头冒死亡威胁只有两次而已”。为了强调动量,数词“二”放到了“犯死者”后,译时可灵活确定其位置。
(八)看代词。与现代汉语的分类相同,古汉语代词也可分人称代词、疑问代词、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