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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羊肉泡馍(原创)

2008-10-26 19:39阅读:
前几日,访问了紫来阁真人的博客,对真人老师回乡省亲表示了祝贺。真人回复说 “那时在你们西固镇教书,最奢侈的事情就是每逢集会吃一碗老海家的羊肉泡馍”。这一句话,一下子让我的思绪从这伶仃洋边,飞回到数千公里之外渭北高原上白水县的故乡。
我们渭北的羊肉泡馍,和西安的羊肉泡馍是不一样的。西安的羊肉泡馍在渭北叫“煮馍”,渭北的羊肉泡馍在西安叫“水盆”。我小的时候,是没有见过那种稠嘟嘟不甚好吃的“煮馍”的。渭北的泡馍,汤是滚热鲜亮的清汤,肉是白嫩鲜红的羊肉,浓郁的肉香从煮肉大锅里飘出,满街的人闻着味道就会纷至沓来。
老海是我们镇子上仅有的两家泡馍馆中,位于街道中间一家的老板,另外一家的老板姓刘。两个老板都是回民,老海留一把胡子,老刘是个胖子,两人都喜欢戴一顶小白帽,大概是经常吃牛羊肉的原因,满面都是让人羡慕的红光。小镇只有一条街道。除了合作社、二门市、照相馆、理发馆、铁业社、税所等机构外,最有名的,就是这两家泡馍馆了。小镇上的居民、农民,大人碎娃,可以不认识镇长,却绝对不会不认识这两家泡馍馆的老板。
小镇上的泡馍不是天天都卖的,只有逢农历二、七“过会”(也就是赶集)的时候,才有得卖。方圆十几里的百姓,能到西固镇上吃一碗泡馍,那都是露脸的事情。吃泡馍的人是相对固定的,一般都是镇上的干部、老师、居民,或者是一些殷实农家当家管事的老汉。贫困的渭北农民,对于这种小镇上最高档次的饮食,还是敬而远之的,只能是偶尔去解解馋、尝尝鲜。如果一个青年农民每一次“过会”都去吃碗泡馍,村子里头的人一定会认为这家伙是个糟蹋家业的“烂杆”。没成家的不仅大和妈会在家里骂个不停,甚至还会影响娶媳妇;成了家的也会落个“张的很”,“不会过日子”的名声。
来吃泡馍的人也是有区别的,镇上的干部们吃的是泡馍馆里提供的烙馍,学校的老师和来吃泡馍的农民,拿的是学校大灶上或这自己家里的蒸馍,这样可以少花一点钱。馍在粗瓷兰花的大碗里掰成丸子大小的疙瘩,各人把各人的碗端到到制作泡馍的师傅那里。这个师傅不但要熟练掌握泡馍的技艺,而且还要分清楚顾客的身份,熟悉每一位顾客的喜好,王干事爱吃肥的,高老师爱吃瘦的,卖农具的李师爱吃羊油,城前队的
老张老汉爱来一点羊肝子,碗端到跟前,师傅必须心里有数。
老海和老刘都是亲自上手掌厨的。做生意也不容易,不把顾客的“个性需求”照顾好,他就会认为你没有把他当回事,闹不好还会得罪人,必须老板亲自动手。切肉是最关键的环节,也是每个来吃泡馍的人最关注的工序,肉搁的多了少了,肥了瘦了,每个吃泡馍的多多少少都要和老板争执两句,老板也会笑着再给碗里多放一片肉、多抓几条羊血,这种友好的争执几乎每个人都会来两句,好像不这样,就不足以显示对吃泡馍这件事情本身的重视。
切好的肉和羊杂摆在掰好的馍上头,老板一只手抄着碗边端起来,长把子的铁勺从锅里舀两勺汤,倒在碗里,停一下,反过来篦回锅里,如此两次,碗里的馍就真正泡透了。再舀两勺汤到碗里,一碗泡馍就大功告成(这个工艺也叫做“冒”),这才是真正的“泡”馍!偶尔也有人单要一碗肉和汤,就着喝着吃着(就像现在西安城里的水盆一样,汤和饼是分开端上来,你愿意泡就泡,愿意干吃随便),但那种吃法,在老吃家的眼里绝对是不正宗的。
海海漫漫的端到桌子上,手已经烫的受不了。从同样是粗瓷的筷筒里拔两根黑色的长筷子,摸两颗生蒜,咽一咽口水,开吃!黑又亮的八仙桌,枣红色半腿高的小木桌,到处都是坐着的人。也有些手上皮厚不怕烫的老汉,端着碗蹲在门口就开咥了,呼噜呼噜的声音虽然不雅,但却香得让一街两溜的人不得不侧目。经常是一碗泡馍吃完,碗边的羊油已经结成了白色的霜,肚子也鼓的有些受不了,一打嗝,那股香气却仍然让人满口生津。
父亲是镇上中心小学的老师,按说,也属于能够经常去吃一碗泡馍的人。但由于他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一个人要负担全家的生活,再加上我们兄弟姐妹四人小树一样一个挨着一个不断长大,日子就不得不节俭着过活,吃泡馍的频率也并不高。虽然是这样,但由于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所以在父亲偶尔去吃泡馍的时候,也会带上我,这也是我比较兴奋的时刻。我提着用家里的笼布包着的馒头,趾高气扬的跟在父亲后面,在小伙伴们羡慕的目光中来到泡馍馆。父亲掰馍,端碗去加工,我就坐在桌子旁边剥蒜,蒜剥好了,馍也就好了。每一次,父亲都会把他碗里的肉再夹一些出来放到我碗里,然后一人一碗咥得喜气洋洋。只是那一整天,我总感觉口渴的厉害,要比平时多喝很多水,祖母也就会在旁边又说一次“穷汉家吃腥搬到水瓮”的“谚语”。
等到我再大一些的时候,家里的经济逐渐宽裕了,街上的泡馍馆慢慢的变成了每天都在营业,吃泡馍的人也多了,也引入了西安人吃的糨子一样的“煮馍”。但父亲还是会在“过会”的那一天早上,和我一起提着一个搪瓷的罐子,去打上几份肉、几份汤,给祖父母那边送一些,带回家里一些,让母亲、哥哥和两个姐姐也解解馋。
再后来,我们都长大离开了小镇。老海搬到县城儿子那里去住泡馍馆关门大吉,老刘也慢慢退居二线让儿子小伟接了班。我回家的时候,也经常自己去提着罐子打一些回来,和家人一起当午饭吃。虽然闻起来仍是一股清香扑鼻,当细品却总是不知道到底少了什么味道。曾经和一个朋友探讨过这个问题,朋友笑说,人小的时候,味蕾都比较发达,食物味道留给大脑的印象也比较深刻,所以许多美食往往都是停留在记忆里,真要多年之后回头再去尝一尝,往往不是原来那个味道。
朋友的话,好像是有些许道理,但我认为,更主要的原因,应该是因为那个时候很少能够吃到肉的缘故。生活的贫苦,让我们的成长略显艰辛,但却也留给了无比宝贵的亲情和无与伦比的欢乐,这是我们可以慢慢反刍一生的珍贵记忆。
这份记忆,将和老海、老刘家的羊肉泡馍一样,永远让人魂牵梦绕,怀念,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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