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丢尽国脸的案件,就是我们的国人丑陋的行为到处题字“到此一游”的行为已经从国内跑到了国外,这个案件随后的发展也成为了热点,但本人认为这个案件中国应当负担起大国的责任,对于当事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月24日晚上11点多,网友“@空游无依”发微博,称在埃及卢克索神庙的浮雕上,看到了 “丁锦昊到此一游”几个字,“我们试图用纸巾擦掉这羞耻,但很难擦干净,这是三千五百年前的文物呀。”有网友根据种种信息,将涂鸦风波的当事人指向南京一个孩子。昨天,这名孩子及其父母主动给现代快报热线96060打来电话,“我们向埃及方面道歉,也向全国关注此事的人们道歉!”孩子父母表示,孩子也意识到了错误,恳请大家给个机会。
但对于他的隐私权到底该保护多少呢?是否可以仅仅道歉不痛不痒的就了之了呢?本人认为保护是有限度的,对于孩子的作恶过度的保护就是溺爱和放纵反而要害了孩子。目前这种零成本的道歉起到的作用只能是鼓励陋习,甚至是违法行为,因为他们所付出的代价仅仅是一句不疼不痒的道歉,而且是以隐私保护为名的幕后道歉!孩子从小就要受到教育,不能因为保护某个孩子让其他孩子对于社会的认识也受到影响,丁锦昊他是中学生已经15岁,在中国破坏文物也是犯罪只是他年龄不够,这个年龄不是10岁以内无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治安拘留甚至劳教的。公开道歉已经便宜他了。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严国亚律师称,通过各种网络搜索和信息收集后,发布孩子的个人身份信息,明显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别人犯了错误或是违法违纪,我们不能采取侵权或是违法的方式,来指出别人的不当行为。”这位律师说的话是有道理的,我们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的处理是要保密的,这个案件之所以这样的发酵,就是我们官方行为的沉默和失效,这件事应当是我们的司法部门介入依法处理的。
丁锦昊的行为已经涉及了犯罪,属于故意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1款),该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对于这个犯罪我们的司法是要判刑最高可以到10年的,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5月24日晚上11点多,网友“@空游无依”发微博,称在埃及卢克索神庙的浮雕上,看到了 “丁锦昊到此一游”几个字,“我们试图用纸巾擦掉这羞耻,但很难擦干净,这是三千五百年前的文物呀。”有网友根据种种信息,将涂鸦风波的当事人指向南京一个孩子。昨天,这名孩子及其父母主动给现代快报热线96060打来电话,“我们向埃及方面道歉,也向全国关注此事的人们道歉!”孩子父母表示,孩子也意识到了错误,恳请大家给个机会。
但对于他的隐私权到底该保护多少呢?是否可以仅仅道歉不痛不痒的就了之了呢?本人认为保护是有限度的,对于孩子的作恶过度的保护就是溺爱和放纵反而要害了孩子。目前这种零成本的道歉起到的作用只能是鼓励陋习,甚至是违法行为,因为他们所付出的代价仅仅是一句不疼不痒的道歉,而且是以隐私保护为名的幕后道歉!孩子从小就要受到教育,不能因为保护某个孩子让其他孩子对于社会的认识也受到影响,丁锦昊他是中学生已经15岁,在中国破坏文物也是犯罪只是他年龄不够,这个年龄不是10岁以内无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治安拘留甚至劳教的。公开道歉已经便宜他了。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严国亚律师称,通过各种网络搜索和信息收集后,发布孩子的个人身份信息,明显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别人犯了错误或是违法违纪,我们不能采取侵权或是违法的方式,来指出别人的不当行为。”这位律师说的话是有道理的,我们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的处理是要保密的,这个案件之所以这样的发酵,就是我们官方行为的沉默和失效,这件事应当是我们的司法部门介入依法处理的。
丁锦昊的行为已经涉及了犯罪,属于故意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1款),该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对于这个犯罪我们的司法是要判刑最高可以到10年的,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