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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训诫百字短文三篇

2014-12-25 11:12阅读:
原文作者:城中老农

训诫百字短文三篇
省高三首次统测,阅卷毕,2012届高三(1)班有任氏女宸佳、李氏子庆二人于第十六题(对联组合)未着点墨,苗氏女玥、张氏子元吉(阿宝)未拟写应试文标题,命其自作百字命题文言,曰《论语文考试不可空题不作答》,曰《论作文须拟标题》,为训诫,以滋自为纪念,而戒诸生效尤。翌日,四人文成,唯李氏子庆文不成句,不通者甚,故舍之。录其余三子文于兹。
[转载]训诫百字短文三篇
No1:《论语文考试不可空题不作答》
作者:任氏女宸佳
语文试卷之诸题,可爱者甚蕃,惜吾独惧对联题也。自古以来,诸生皆爱对联。独吾畏对联之工整对仗而不零散,繁复
押韵而不浅俗,开阔大气,磅礴壮志,精巧婉约,文采斐然,实可远观而不敢亵玩焉。
予谓对联,语文试题中之博大精深着也!惜吾才疏学浅,天资愚钝,实乃师门之不幸,故不敢轻易下笔,恐玷污中华文化于一笔一划之间。吾恨矣,叹矣!悲从中来,不禁垂泪涕泣矣!吾自当潜心向学,令此恨不复现矣,无愧于吾师老王也。
No2:《论作文须拟标题》
作者:张氏子元吉(阿宝)
文必有题。题,乃所作文之灵魂也。文若无题,则若鸟失其喙;若吕布失其方天画戟也,人虽勇而寸步难行也,唯有画戟在手,方可战无不胜。今吾作文而无标题,此乃吾之过也。愿师少怜之,日后吾必先拟标题。
虽吾犯错,然不悲且悦之甚。因吾犯错,吾愿五班诸同窗以吾为鉴,日后莫蹈覆辙。若此,吾将乐也。考试,非嬉戏也,望吾同窗慎之又慎。多谢后世人,戒之慎莫忘。
No3:《论作文须拟标题》
作者:苗氏女玥
小女国文固恶,多少事,从未急。今光阴迫,遽追之。古人曰:“龙为头,猪为肚,凤为尾,而题为画龙之点睛。”
若有题,题释文意,题现主旨,题明主线,题为文中王。题应文,犹如点睛之笔,一目了然,绕之叙之,方可一气呵成。若无题,犹如群龙无首,如盲人摸象,断断续续,不知所云。题之要,重如泰山不可弃也。
吾未拟题,已知错。题及文中要害,观文者从题可略知作者意也。一文之题而现文,可谓重之重者。 [转载]训诫百字短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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