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曾经轰动一时的“中国50省计划”
2006-08-26 03:25阅读:
一、按新行政区划,你是哪个省的?
非官方确切消息,仅供参考,转贴自舰船知识。恐怕10年也不能实行吧,呵呵!
全国共拟设50个省级行政区,包括3个都、41个省和6个自治区:
01.北京都:现辖区域不变,首府北京市;
02.渤海省:由现天津市,现河北省唐山市、秦皇岛市、承德市、廊坊市组成,省会天津市;
03.辽东省:由现辽宁省大连市、丹东市、营口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组成,省会大连市;
04.辽宁省:由现辽宁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组成,省会沈阳市;
05.吉林省:由现吉林省,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组成,省会长春市;
06.黑龙江省:由现黑龙江省,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组成,省会哈尔滨市;
07.雁云省:由现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现河北省张家口市、涞源县组成,省会大同市;
08.平原省:由现河北省邯郸市、邢台市,现山西省长治市、晋城市,现河南省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济源市组成,省会安阳市;
09.内蒙古自治区:由现内蒙古自治区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组成,首府呼和浩特市;
10.山西省:由现山西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太原市;
11.河北省:由现河北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石家庄市;
12.胶东省:由现山东省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威海市组成,省会青岛市;
13.淮海省:由现江苏省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响水县、滨海县,现安徽省淮北市、宿州市、亳州市、蚌埠市(或属扬子江省),现山东省济宁市、日照市、临沂市、菏泽市,现河南省商丘市组成,省会徐州市;
14.山东省:由现山东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济南市;
15.上海都:由现上海市、现江苏省昆山市、太仓市,现浙江省宁波市、嘉兴市、舟山市组成,首府上海市;
16.浙江省:由现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绍兴市,现安徽黄山市、宣城市,现江西省婺源县组成,省会杭州市;
17.浙南省或东瓯省或雁荡省:由现浙江温州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组成,省会温州市;
18.江苏省:由现江苏省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淮安市、盐城市(除响水县和滨海县以外的余下地区)、泰州市组成,省会江阴市或靖江市;
19.扬子江省:由现江苏省南京市、扬州市、镇江市,现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淮南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安庆市、滁州市、巢湖市、池州市、蚌埠市(或属淮海省)组成,省会南京市;
20.淮河省:由现安徽省阜阳市、六安市,现河南省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组成,省会潢川县;
21.河南省:由现河南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郑州市;
22.襄荆省或襄阳省或荆州省或淅川省:由现湖北省十堰市、襄樊市、荆门市、荆州市、宜都市组成,省会荆门市;
23.三峡省:由现重庆市,现湖北省宜昌市(除宜都市以外的余下地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组成,省会重庆市;
24.湖北省:由现湖北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武汉市;
25.黔中省:由现湖南省怀化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现贵州省铜仁地区、黔东南族苗族侗族自治州组成,省会怀化市;
26.岭南省:由现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现湖南省衡阳市、郴州市,现广东省韶关市、连州市、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组成,省会井冈山市;
27.岭西省:由现湖南省永州市,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桂林市、河池市组成,省会桂林市;
28.湖南省:由现湖南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长沙市;
29.江西省:由现江西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南昌市;
30.厦汕省:由现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现广东省汕头市、梅州市、潮州市组成,省会厦门市;
31.福建省:由现福建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福州市;
32.香港都:由现广东省珠海市,现香港特别行政区,现澳门特别行政区组成,首府香港;
33.广南省:由现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贺州市组成,省会玉林市;
34.广东省:由现广东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广州市;
35.广西自治区:由现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现广西壮族自治区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组成,首府南宁市;
36.海南省:现辖区域不变,省会海口市;
37.秦巴省:由现四川省广元市、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现陕西省汉中市、安康市组成,省会巴中市;
38.金沙江省:由现四川省攀枝花市、凉山彝族自治州、九龙县、乡城县、稻城县、德荣县,现云南省昭通市、丽江市、迪庆藏族自治州、永仁县、元谋县、昆明市东川区组成,省会攀枝花市;
39.南诏省或大理省:由现云南省保山市、临沧市、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组成,省会保山市;
40.贵州省:由现贵州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贵阳市;
41.四川省:由现四川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成都市;
42.云南省:由现云南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昆明市;
43.陕西省:由现陕西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现甘肃省平凉市、庆阳市组成,省会西安市;
44.甘肃省:由现甘肃省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余下地区,现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组成,省会兰州市;
45.青海省:现辖区域不变,省会西宁市;
46.宁夏自治区:现辖区域不变,首府银川市;
47.西藏自治区:现辖区域不变,首府拉萨市;
48.北疆自治区:由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石河子市、五家渠市组成,首府乌鲁木齐市;
49.南疆自治区:由现新疆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组成,首府喀什市;
50.台湾省:现辖区域不变,省会台北市。
二、中国行政区大改革或50省的计划在讨论
(转贴)非官方确切消息,仅供参考。
中国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戴均良4月初在香港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中国的行政区划改革将在今年年内正式启动,改革方案将于今后两年内完成。改革后,中国设大约50个省级政区,为此至少有4个城市将升格为直辖市。
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建制一般有四个层级,即省-市地州-县-乡镇,少数地区在县与乡镇之间还派生出第五级管理层——区公所。如此繁多复杂的行政管理层次,居世界之最。这种区划费人费时,缺乏透明,不利沟通,影响效率,因此,对此加以简化,已是势在必行。事实上,福建、江苏、浙江和湖北等省已经开始了试点式改革,让县直接接受省的领导,从而逐渐取消地级管理层,据说,效果良好。
在中国历史上,行政区划多分为两到三层。中央政府一般希望控制的层次越少越好,中央的政令由此可以直达基层。秦代时就只设了郡、县两级。但到了清代,版图扩大,两级管理不能奏效,管理级层升到三级,即省-府州-县。
1949年以后,中国实行的是省-地区-县-乡镇“虚四级制”,其中地区是虚的,是省政府的派出机构,而不是一级政府。因此,有省长、县长,却没有“地区长”。省和县都能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地区却不行。
今年年内将启动的行政区划改革按照戴均良司长的总结将是沿着“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创新市制、乡镇自治”的原则来进行。
其中的重要举措之一将是“撤并乡镇”。这项改革的试点也已于1999年开始,目前,按照中国民政部的统计,全国25个省级行政区已经完成试点,即撤并乡镇一共7196个。接下来,中国还将对规模过小的市、市辖区和县进行调整。除少数边疆地区的市、市辖区和县不做变动外,其它地区都应推进这项改革。
改革行政区划的另一重点是“创新市制”,包括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增设直辖市逐步划小省份;通过市县脱钩、改革市管县体制,减少行政管理层次。
戴均良认为,从中国的国土面积和人口考虑,设置50个左右的省级行政区比较合理。从目前中国的国情看,重新进行大规模的分省不现实。它将影响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也会带来过大的行政管理成本。
如果中国省级政区目标定位在50个左右,那么就是说在现有基础上再增设16个。一般认为,最少的方案也要增加4个直辖市,即在东北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和西北地区。
按照中国“财经网”透露的消息,新增直辖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大的区域里的首位中心城市,同现有直辖市保持一定距离;第二,人口不能少于200万;第三,经济总量应高于全国大城市平均值,财政至少能够自给自足。
三、也有另一分省方案计划(地图)
这个与上面的方案不同(非官方确切消息,仅供参考)。
全国共拟设60个省级行政区,包括12个都、36个省、8个自治省和4个特别行政区(下列括号内为省级行政中心):
都:北京都(北京市)、上海都(上海市)、天津都(天津市)、重庆都(重庆市)、沈阳都(沈阳市)、武汉都(武汉市)、广州都(广州市)、南京都(南京市)、西安都(西安市)、大连都(大连市)、青岛都(青岛市)、深圳都(深圳市);
省:冀州省(石家庄市)、河北省(安阳市)、河南省(郑州市)、山东省(济南市)、山西省(太原市)、淮海省(徐州市)、辽西省(锦州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兴安省(齐齐哈尔市)、江苏省(扬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南昌市)、湖北省(荆州市)、湖南省(长沙市)、隆中省(襄樊市)、三峡省(宜昌市)、武陵省(怀化市)、潮汕省(汕头市)、南岭省(韶关市)、雷州省(湛江市)、广北省(桂林市)、海南省(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川北省(南充市)、凉山省(宜宾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昆明市)、澜沧省(大理市)、陕北省(延安市)、甘肃省(兰州市)、河西省(酒泉市)、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省(格尔木市);
自治省:内蒙古自治省(呼和浩特市)、广西自治省(南宁市)、西康自治省(昌都县)、西藏自治省(拉萨市)、宁夏自治省(银川市)、北疆自治省(乌鲁木齐市)、南疆自治省(库尔勒市)、伊犁自治省(奎屯市);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金厦特别行政区(厦门市)、台湾特别行政区(台北市)。
注:本文于2005年9月转载于《历史回廊》论坛,原发表作者为广西 回廊主人,文章来源为新浪论坛舰船知识版,原文网址为:http://www.epicbook.com/guest/epic_frame_motif.asp?motifID=2193,原文《按新行政区划,你是哪个省的?》、《中国行政区大改革或50省的计划在讨论》和《也有另一分省方案计划(地图)》三部分分别发表于2004年5月8日03时20分10秒、03时37分49秒和04时15分53秒。转载后有修改。本文计划后经专业人士辟谣,已经证实是假新闻。转载本文的目的仅仅代表个人对该问题的兴趣,无侵权之意,更无证明谣言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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