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1日,央行和银监会公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主要对之前市场议论和基层执行都较有差异的'第二套房'问题作出了更严格化的确定,明确了以家庭为单位,由此,本来再简单不过的、闹得沸沸扬扬的“第二套房”标准之争终于尘埃落定。对此,体现了国家严控房贷的态度,并且至少在未来几个月内,楼市可能面临进一步降温!
自2003年央行“121”号文件发布以来,虽然中央政府的各项调控(主要是房地产)政策层出不穷,用眼花缭乱来形容显得一点也不为过,但是,由于地方、部门的“本位主义”和利益的博弈,结果往往是收效甚微、“无疾而终”,最终不但经济增长持续偏快,通货膨胀压力日益显现,而且,“人民不满意”,政府的公信力也受到了影响。
综观每一次的调控政策出台,由于政策和规定都存在弹性,地方和部门都有套路化招,比如说房产20%交易所得税问题,至今还流于形式,另外“90、70”工程、6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50平方米廉租屋政策都出自中央政府,包括土地政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哪项又是认真执行的呢?!要靠地方(政府)和部门(比如说银行和财税)自觉、规范来执行各项调控政策,是不现实的!
因此,中央政府必须痛下决心,政策和法律必须要有唯一性和权威性!而且必须要有严格的监督和惩戒机制!这次中央银行和银监会房贷新政的出台是否基于这样的考虑呢?是否是真正调控紧缩政策的开端呢?从此前的“90、70”工程、“廉租屋”和“经济适用房”新政的出台到今天的房贷新政,是否意味着中央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从以调控供给为主,转为调控供给和需求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