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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式(认识结构)与心理过程。

2007-03-24 22:32阅读:
一、图式的定义及其解释
皮亚杰创立的发生心理学,从方法论角度看就是关于儿童智慧(思维)发展的结构论。皮亚杰认为智慧的本质就是适应,而适应有赖于有机体的同化和顺应两种机能的协调;智慧的适应就是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平衡,即儿童智慧的发展是通过儿童主体的认知结构与儿童客观的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而实现的。
皮亚杰认为,主体对环境的适应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而且主体自身必须具有认识能力才能去适应环境,认识客体,而认识能力又必须以认知结构为基础。皮亚杰很强调主体的结构特征,把它称为“图式”,即个体动作的协调组织。他从生物学观点出发认为儿童最初的图式是遗传性的。随着儿童与外界的不断接触,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他的图式不断变化、丰富和发展。儿童心理发展过程就是儿童动作的图式不断完善,从而使认知结构由较低水平过渡到较高水平的过程。
皮亚杰给图式下过一个定义:“图式是指动作(action)的结构或组织,这些动作在同样或类似的环境中由于重复而引起迁移或概括。”皮亚杰认为智慧是有结构基础的,而图式就是他用来描述智慧(认知)结构的一个特别重要的概念。换一种说法,皮亚杰对图式的定义还可以是“一个有组织的、可重复的行为或思维模式。凡在行动可重复和概括的东西我们称之为图式”。简单地说:图式就是动作的结构或组织。图式是认知结构的一个单元,一个人的全部图式组成一个人的认知结构。初生的婴儿,具有吸吮、哭叫及视、听、抓握等行为,这些行为是与生俱来的,是婴儿能够生存的基本条件,这些行为模式或图式是先天性遗传图式,全部遗传图式的综合构成一个初生婴儿的智力结构。
可以通过两个简单的举例进一步说明图式的含义。一个四个半月的婴儿,当看到波浪鼓时,伸手去抓,握住后摇晃波浪鼓。这系列的动作包括视、听、抓握及晃动等,这样一个行为模式显然是有其神经系统生理基础的,完成这一行为的神经系统生理基础即是这一行为模式的心理结构,也就是图式。一个5岁的孩子,当被要求回答两根长短不一的木棍(长棍A、短棍B)哪一根长,哪一根短,他会毫无困难地指出A棍长于B棍,继续让这个孩子比较B棍与更短的C棍,孩子显然也能得出正确答案。但当要他比较A棍与C棍
的长短而不显示这三根木棍,这个5岁的孩子就回答不了。而当这个孩子长到8岁,他就能够准确地说出A棍长于C棍。显然5岁的孩子大脑中存在着正确完成A棍与B棍或B棍与C棍两两比较的心理结构,但却尚没有形成在三根木棍不放在一起时比较A棍与C棍的心理结构。而当他长到8岁,显然在他大脑中某种东西发展了,因而他得出了A棍长于C棍的正确结论,这个发展的东西就是心理结构即图式。
图式作为智力的心理结构,是一种生物结构,它以神经系统的生理基础为条件,如上例4个半月婴儿的视觉抓握反射的协调,显然是锥体束中一定的新神经通路的髓鞘形成的结果。然而限于目前的科学水平,还只能对少数较低级的图式(例如运算图式)来说,目前的研究还无法指出这些图式的生理性质和化学性质。相反,这些图式在人的头脑中的存在是根据可以观察到的行为推测的。事实上,皮亚杰是根据大量的,通过临床法所观察到的现象,结合生物学、心理学、哲学等学科的理论,运用逻辑学以及数学概念(如群、群集、格等)来分析描述智力结构的。由于这种智力结构符合逻辑学和认识论原理,因此图式不仅是生物结构,更重要的是一种逻辑结构(主要指运算图式)。尽管诸如前述视觉抓握动作的神经生理基础是新神经通路髓鞘形成,而髓鞘形成似乎是遗传程序的产物。包含着遗传因素的自然成熟也确实在使儿童智慧发展遵循不变的连续阶段的次序方面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但在从婴儿到成人的图式发展中,成熟并不起决定作用。智慧演变为一种机能性的结构,是在诸多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儿童成长过程中智力结构的完整发展不是由遗传程序所决定。遗传因素主要为发展提供了可能性,或是说对结构提供了门径,在这些可能性未被提供之前,结构是不可能演化的。但是在可能性与现实性之间,还必须有一些其它因素,例如练习,经验和社会的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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