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手铐使用小技巧
2011-05-31 20:37阅读:
手铐是政法工作人员最常用的警具,一般分为连接链式和板铐两种。下面介绍几种手铐的使用方法,可更有效地避免嫌疑人或罪犯的脱逃。
1、前铐:令罪犯右腿跪下,站于其右前方,左脚踩住罪犯的右膝关节后部,将手铐锁梁打开,分别把罪犯的左右手铐上,而后扣紧,关上保险。
2、后铐:令罪犯分腿跪下,站于罪犯的左侧后方,左脚踩住罪犯的左膝关节后部,将其两臂拉至背后,将双手铐上,关上保险即可。
3、压铐:在罪犯拒捕挣脱时,将锁梁在罪犯手腕上用力下压,或将锁梁对正其手腕用力下砸,即可快速铐住罪犯的一只手腕,再将其另一只手腕铐上,关上保险即可。
4、抱腿铐:令罪犯右膝跪下,将其左手腕拉至背后和腰带铐在一起,将右臂从其左腿间由前向后伸出,而后将其右手铐上,关上保险。此法多用于极其危急时刻。
5、手脚连铐:将罪犯的右手和左脚铐在一起,适用于危险情况。
6、连物铐:将罪犯的右手铐上,而后将其铐在大型物体上。
7、抱物铐:先将罪犯右手铐上,令其抱住物体(如树木、电杆、栅栏),将其左手铐上。此方法也可采用后铐。
8、押解铐:将罪犯的右手铐上,关上保险,而后和自己的左手铐在一起。也可两名执法人员将罪犯的双手分别铐上,此方法适用于单个罪犯的押解。
——转自广东政法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