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文学中的植物
2017-03-05 19:44阅读:
英美散文阅读
英美文学中的植物
英国人无疑是世界上最热爱植物和大自然的民族之一。在我所读过的英国文学作品和看过的英国电影,电视剧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广袤的牧场和古堡式的庄园,那碧绿的含着露水的草原和古老虬劲的高大的橡树;在我的眼里,它们象征着英国人引以为豪的皇室贵族的历史以及英国文学深厚的底韵。相比之下,二百多年前乘“五月花号”登上美洲大陆的欧洲人即现在的美国人则相对逊色多了。不过翻开美国文学的历史来看,以描写植物和大自然的绮丽壮观而给人以深刻印象的也不在少数。
十九世纪的一位美国散文家华盛顿.欧文这样评价英国文学:“那流贯于全部英国文学之中的丰厚的乡土感情;农村事物在作家笔端的频频出现;那些自乔叟的《花与叶》(The
flower and the Leaf)以来,英国
人关于自然风光所作的巨量精彩的描写,因而使那青葱欲滴的田园景色至今余香盈溢,浥透我们的书卷几案,这一切也无不与社会上下层之间的交往频繁有关。其他国家的田园作家对于大自然仿佛只是偶而光顾,另外对它的风貌的领略也较嫌一般;但是英国
人与大自然却能朝夕相处,曲尽绸繆----他们寻访过她那幽邃隐密的居处,研究过她那最变幻无定的神情,因而即使天地间再细微不过的事物,一枝临风摇曳的柔条,一片扑簌坠地的落叶,一滴鸣溅溪涧的清露,一
发自野花的幽香,一朵猩红绽露凌晨吐放的雏菊,这一切都逃不脱那多情而细腻的观察者的目光,然后信手拈来,著成饶有佳谛的优美篇章。”(摘自高健译《英国乡村》)
很多英国人,从英国女王和达官贵族到商人和普通百姓,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他们每个人小时候都要接受洗礼,站在他们面前的牧师一手拿的是圣瓶,一手拿的是橄榄枝,它代表了和平与吉祥。他们从小到大,直到年迈,每星期日都要到教堂去做祷告,念《圣经》,唱圣歌。《圣经》中提到的植物有苹果树,葡萄,无花果,荆棘,稗子,麦子等等。《新约.马太福音》中有关于“种子长大的比喻”:“……地生五谷是出于
自然:先发苗,后长穗,再后穗上结成饱满的子粒。谷子熟了,就用镰刀去割,因为收成的时候到了。”还有关于“荠菜种的比喻”:“……好像一粒荠菜种,种在地里的时候,虽比地上的百种都小;但种上以后,就长起来,比各种各样的菜都大,又长出大枝来,甚至天上的飞鸟可以宿在它的荫下。”这些优美,朴实的话不但揭示了大自然的规律,而且指出了一些启人心扉的客观真理,当然《圣经》中也有许多糟粕,应予排斥。至于亚当和夏娃在苹果树下受蛇的诱惑的故事,更是人所共知的了。
英国宫廷曾封赐过不少杰出的
人为“桂冠诗人”,如斯宾塞,本.琼生,华滋华斯和丁尼生等。虽然从植物志上来说中西
文中所指的桂树(laurel)并不是一类品种,但从词义的象征内涵来说,却都有获得荣誉的含义。我们可以将英国皇室御用 人称为Poet
Laureate 或The Laureate, 也可以将后者送给艺术或科学上有成就的人。
英国诗圣莎士比亚在他的戏剧中常常用花草树木来点缀他的舞台背景。在喜剧《仲夏夜之梦》中更是令人眼花缭乱地布置了数不清的植物。一位与他同时代的著名学者约翰.戴登曾这样评论他在文坛的地位时说:“正象孤高的丝柏耸立于灌木浅草。”
苏格兰文学史上最伟大的 人罗伯特.彭斯在
中将自己心中的爱人比作玫瑰(rose)。他出生在一个穷困的园丁家里,从十三岁就开始在田里干一个大人的重活。他从小爱听民歌和民间故事,十五岁时,他在秋收劳动中听到一个农村故娘的歌声,完全被它迷住了,情不自禁地给那姑娘唱的调子配上了有韵的词句。这是他第一次做诗人,也是他第一次恋爱。如今的年轻人喜欢在情人节给心上的人送玫瑰花,不知他们知道这事的来历吗?如果他们不知道的话,请读一读这首动人心弦的
歌吧:“呵,我的爱人象朵红红的玫瑰,/ 六月里迎风初开;/ 呵,我的爱人象支甜甜的曲子,/ 奏得合拍又和谐。/ 我的好姑娘,/
多么美丽的人儿!/ 请看我,多么深挚的爱情!/ 亲爱的,我永远爱你,/
纵使大海干涸水流尽……”(摘自王佐良译《我的爱人象朵红红的玫瑰》)
说到植物系谱或生物学,就不能不提到英国人达尔文。他写了划时代的《通过自然选择的物种起源》,也就是现在著名的《物种起源》。据说他的祖父艾瑞斯姆斯.达尔文是一位诗人兼医生。在十九世纪,生物学家和
人同样受人尊敬,当他带着他那装满了动植物标本的箱子坐船返回伦敦时,得到了热烈欢迎。他将他的科学航行和观察到的东西写了几本书使他出了名。
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高尔斯华绥的《苹果树》是我年轻时百读不厌的中篇小说。我至今还记得小说的首引“The
Apple-tree, the singing and the
gold”,它象征着青春,爱情,欢乐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西方极乐世界的图景。小说中所描写的那些落叶松,山毛榉,金雀花,凤尾草等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位喜欢文学的大学生去徒步
行,与一位天真无知的乡村姑娘邂逅,在一颗苹果树下互相爱慕并定情。但当他遇到了和他门当户对的另一位姑娘后,马上就后悔了,经过一番自欺欺人的思想斗争,终于抛弃了那位农村姑娘,使她走上了自杀殉情的道路。后来他与妻子重游旧地,顿时觉得此时“缺少的是那苹果树,那歌声和那金子。”我不由得想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着太多与此相似的故事:在患难的环境中产生的爱情毁于各自环境的变化;即使在维持着的婚姻中,双方对现实中的物质看得更重,而对过去最为珍视的爱情则淡漠了。愿天下所有的伉俪,经常到当年定情的那棵苹果树去走一走,带着孩子,去重温一下那充满温馨的一刻。只要有爱情存在,那么什么疾病,失业,经济困难,都不在话下了。
另一位著名英国作家劳伦斯的《菊花的幽香》也是我早就喜欢的。我第一次看到这篇短篇小说是在一本厚厚的名为《文学中的现代主义》(Modernism
in Literature)的美国大学教科书中。那时正值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西方现代主义小说,
歌,戏剧以及绘画纷纷涌入,颇为时髦,于是我用这篇文章写了大学毕业论文。小说描写的是作者最为熟悉的矿工生活。低矮的矿工宿舍前,“几株寒冬的报春花生长在砖砌的小院子周围,再往前,那片长长的花园倾斜向下,延伸到一条长满矮树的溪流旁边。有一些生满细枝的苹果树,小李树,以及蔫不既儿的卷心菜。在小径旁边,点缀着一些纷乱的粉红菊花,宛如挂在矮树丛上的粉红碎布。”这是我几年后看到的主万翻译的译文。当我读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和以前读英语原著时一样激动。一位身材修长,相貌漂亮的年轻母亲和她的小女儿一起等待孩子的父亲,一位下井工作的矿工回来,可是最后等来的却是被抬着回来的丈夫的尸体。年轻的母亲平静而细致地处理了丈夫的后事,可是在这表面的平静后面,我们看到的却是她内心深处的痛苦和沉郁。在这悲痛的一幕发生之前,当小女儿看到母亲的围裙上有一朵菊花,并说这朵花多香呀时,女人说:“不,我不觉得香。我和他结婚时,菊花正开着;你生下的时候,菊花也开着;他们第一次把他送回家来,他喝得烂醉的时候,钮扣眼里也是别着一朵褐色的菊花。”女主人翁内心的矛盾心情可见一斑。如果今天我再用这篇小说做论文,我想我可以谈得更多。作者以田野里和女人身上的菊花为叙述的主线,刻意对女主人翁作了层层的心理描写,富于象征,深挚感人。
《文学中的现代主义》一书以现实主义,表现主义以及印象主义为三条主线向读者介绍了西方现代文学史上的巨匠以及他们的代表作品。现实主义的小说家除前面提到的D.
H
.劳伦斯以外,还有英国的托马斯.哈代,美国的罗伯特.福斯特,舍伍德.安德森,威廉.福克纳,厄纳斯特.海明威等。表现主义的主要人物有爱尔兰
人叶芝,英国 人艾略特,迪兰.托马斯,美国
人庞德,艾伦.金斯伯格等。印象主义小说家有英国的约瑟夫.康拉德,吉尼亚.伍尔夫等。记得当时我曾翻译了艾略特的长 《荒原》(The
Waste Land),迪兰.托马斯的 《蕨谷》(Fern Hill),还有庞德的一首短 《地铁车站》(In a Station of
the Metro)。现在回忆起来,当时我确实有点班门弄斧了。且不说那首艰涩难懂的《荒原》,全
出现了多达七种语言文字的句子,频频的广引博证使人眼花缭乱,深奥的象征和历史故事使人摸不着头脑,还有就是
中出现的多种植物如四月的丁香,沉闷的根芽,干枯的球茎,风信子等及其背后的深刻喻意。更不用说那首一共只有短短两行的《地铁车站》:“人群中出现的这些脸庞:/
潮湿黝黑树枝上的花瓣。”我那时就像在雾里看花,一是隔着不同的语言文字,二是隔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现实环境。直到几年后读到了裘小龙《荒原》的译文和赵毅衡对《荒原》的精辟的注解,我才发现自己对英美文学的认识是多么浅薄,颇有从此罢笔的念头。不过话又要说回来了,在当时从未乘过地铁的情况下,一个人怎么能理解和体会现代化的地铁车站上人与人瞬间接触时的微妙感情呢?后来我在北京的地铁里经过多次亲身体验,看到那些闪现在车窗上的,像是在水中的年轻姑娘们的笑脸,我才懂得这首
“暗示了现代城市生活那种易逝感,那种非人格化。”也许是孤陋寡闻,我至今还没有看到《蕨谷》的汉译文,我在这里摘录了我的译文的第一段:“当我年轻时在苹果树下过得安安逸逸,/
围着轻快跳动的教堂快活得象牧草青青,/ 夜晚幽谷上空布满繁星,/ 时光让我欢呼,登上 /他目光中的黄金盛期。/
我是苹果镇上的王子在晕货马车中受到尊敬 / 再过一阵我象贵族似的有了枝干和叶子,/ 追逐着野菊和大麦 /
落到河流般的轻轻的被风吹落的果实下。”
一九八三年十月,我在《文汇报》上读到了施蛰存关于《现代派》的谈话,今天重新阅读,仍觉得意味深长。“青年一代好赶时髦,也勤于学习,这是年轻人的特点。我和我的朋友们在年轻时也是如此,每当看到新奇的东西时,总是始而惊讶,继而模仿,在文学创作领域中,这中一下子蜂涌而上的情况
见不鲜,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在冲动后的冷静思考,也许会作出与原来自己所喜欢的甚至崇拜的对象截然相反的抉择。”
一九九零年,我有幸在复旦大学外语系进修,聆听了王爱萍老师的《美国文学选读》和陆谷荪教授的《英国散文选读》,感到受益非浅。当年王老师还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姑娘,而陆教授则是主编《英汉大词典》的资深教授。每次听课,我都无比虔诚,全神贯注,生怕听漏了一个字,因为我是在听纯正的英国英语呀!象夏日浮萍上滚动的露珠,使我的心田得到滋润;象秋日香草的芳郁,使我陶醉。他们不但给我指明了学习研究英美文学的方向,而且使我重新找回了在笔耕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的信心。
这以后,我迷上了美国十九世纪先验主义的代表爱默生和他的弟子大卫.梭罗,
因为他们的文章以描写大自然和动植物见长。爱默生的一部《大自然》(Nature)不但使他名扬美国,而且使他享誉欧洲。大卫.梭罗的《湖畔散记》描写了他独自一人在华尔腾湖畔的树林里生活了两年,与动物和花草树木息息相处的情景,使我如痴如狂。他的《冬日漫步》(A
Winter
Walk)于一八四三年发表在《日晷》季刊上,我将它翻译成半古半白的抒情散文,颇得有点自鸣得意。后来,我在报纸上读到了到过华尔腾湖的作家张洁的感想:“我已早过了弄些个花啦,草啦,蝴蝶啦,树叶啦夹在日记本里的年龄,但华尔腾池塘以及池畔的红叶实在太美丽了,我禁不住想要把踏带回来,想要把它久久地留在身边。但它已枯萎,失去了生长在树梢上的华彩,并且开始发脆,不断地,点点线线地碎落下来。我知道我留不住它的美丽,年年秋天,它只那么短暂地一现,然后把人们的期待留给来年。”
与爱默生同时代的霍桑也是我特别喜爱的作者,他曾写过著名小说《红字》。我翻译过他的一篇以描写景物见长的散文《古屋杂忆》,摘录如下:
每次阅读或翻译这篇妙不可言的美文,我都会抑止不住内心的激动,就如身临其境来到了那条康谷(The
Concord)河边,窥视森林女神的沐浴。在这里再也没有人与非人的区别,只有大自然无比的和谐与亲密,只有最纯最美的甘露与最新鲜宜人的空气。时间在这里停止了,太阳永远照耀着山谷和小溪,绿树红花是这里永远的色彩。正像爱默生在《论美》中所说的:“自然界的美,人类多少都是能感受的,有些人不仅感受而已,还可以大有喜悦之感。爱美之情,是所谓‘趣味’。还有的人爱之不已,觉得单是欣赏,犹有不足,进而创造新的形式,把美纳入其中。美之创造,是所谓‘艺术’。”
现在,让我们暂且离开文学的角度,
转而用植物学的角度来探讨一下英语中的植物名称。在翻译英语著作的时候,常常会遇到相同或不同植物的名称,如果没有一定的关于农林业的专业知识,确实会遇到很大的困难。懂得一点关于植物的术语(terms)将大有好处。如Herbs,Shrubs,Trees,是植物(Plants)常用的术语,意思是草本,灌木和乔木。草本植物的木质化(woody
tissue )组织很少,所以柔软多汁(remains soft and
succulent)。它们在花期后,至少地上部分要死亡。草本植物有一年生(annual),二年生(biennial),多年生(perennial)。灌木是多年生木本植物,一般比乔木要矮,在灌木中一些地上茎干(aerial
stems)粗细几乎一样,都从根系(root system)萌发生长。乔木也是多年生木本植物,具有一个主干(main stem or
trunk),在它分枝(branches)之前就能长得很高。乔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塔形(excurrent),另一种是伞形的(deliquescent)。树干笔直,生长达到树顶(airy
summit),如松树(pines),这种类型称为塔形树;而主干往上生长不到树顶就分成粗细大致相等的数根侧枝(branches),如橡树(oaks),这便称为伞形树。以翻译《古屋杂忆》为例,如果对这些植物的ABC不了解或者不精通,是无法精确地表达原作者的确切意思的,而我在翻译过程中又不得不佩服霍桑在植物学知识方面的渊博,语言表达方面的灵活,用词方面的精准。如the
tranquil woods(安静的树林), pendent branches(下垂的树枝), the pond-lily
(荷花),delicious flower(娇嫩的花), foliage (叶子,簇叶),等等。
前几年读了陆谷荪教授最为得意的高徒杨自伍先生主编并参与翻译的《英国散文选读》,《英国文化选本》,《美国文化选本》等多种英汉对照的书籍,深为他做学问的认真和挚着所感动,也令我汗颜。作为差不多年龄的人,站在他的面前,他是高山,我是平地上的一粒小石子,甚至连小石子也算不上。除了笔耕中的懒惰以外,还过于孤芳自赏,就象他笔下的《那喀索斯》,即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一味自恋终于变为水仙。“惟心悦高傲,锱铢必较,藐视一切,令人不堪,自我陶醉,日无余子……”今后余生,我当发愤努力,虚心向前辈学习,劳作不缀。
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