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 @吴法天
上一个帖子说到方大国,提及飞机上的机长的权力。再补一条帖子,详述一下,大家学习一下,免得以后在飞机上让跟乘组冲突吃亏了还不知道为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有如下规定:
第二节 机 组
...
第四十四条 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机长负责,机长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机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都应当执行。
第四十五条 飞行前,机长应当对民用航空器实施必要的检查;未经检查,不得起飞。机长发现民用航空器、机场、气象条件等不符合规定,不能保证飞行安全的,有权拒绝起飞。
四十六条 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或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
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为保证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的安全,机长有权对民用航空器作出处置。
第四十七条 机长发现机组人员不适宜执行飞行任务的,为保证飞行安全,有权提出调整。
第四十八条 民用航空器遇险时,机长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指挥机组人员和航空器上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在必须撤离遇险民用航空器的紧急情况下,机长必须采取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开民用航空器;未经机长允许,机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民用航空器;机长应当最后离开民用航空器。
...
这里表述了机长在机上的最高权力,有人可能不服,觉得不公平,不平等。更不平等的还在后面:
1963年《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
第三章 机长的权力
第五条
一、除航空器前一起飞地点或预定的下一
上一个帖子说到方大国,提及飞机上的机长的权力。再补一条帖子,详述一下,大家学习一下,免得以后在飞机上让跟乘组冲突吃亏了还不知道为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有如下规定:
第二节 机 组
...
第四十四条 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机长负责,机长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四十五条 飞行前,机长应当对民用航空器实施必要的检查;未经检查,不得起飞。机长发现民用航空器、机场、气象条件等不符合规定,不能保证飞行安全的,有权拒绝起飞。
四十六条 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或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
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为保证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的安全,机长有权对民用航空器作出处置。
第四十七条 机长发现机组人员不适宜执行飞行任务的,为保证飞行安全,有权提出调整。
第四十八条 民用航空器遇险时,机长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指挥机组人员和航空器上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在必须撤离遇险民用航空器的紧急情况下,机长必须采取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开民用航空器;未经机长允许,机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民用航空器;机长应当最后离开民用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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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表述了机长在机上的最高权力,有人可能不服,觉得不公平,不平等。更不平等的还在后面:
1963年《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
第三章 机长的权力
第五条
一、除航空器前一起飞地点或预定的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