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16时57分,我接妻子刚回到家,一个18341101876的电话打了进来。核实我的名字及车牌号码,说今天下午15:30分左右把别人车辆撞了,车主告我交通肇事逃逸,让我携带驾驶证及相关手续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交通队接受处理。我突然意识到,我是否碰到骗子了?请问你是什么人?为什么用手机给我打电话?对方称沙河口区事故中队没有固定电话,手机就是办公电话。我又问了一句现在过去,交通队不下班吗?此人说不下班。为了避免被骗,我还是叫上正在准备考研复试的儿子,随我一起赶往大连沙河口区交通队。我的车是被后面的车辆撞到右后轮毂左上外侧。当时我由万岁街由南向北与长江路交叉T字型路口并行双排道右转,完全进入长江路(三排道)中间道路时,有人敲我车辆右侧副驾驶玻璃,我按下玻璃,只见一个30多岁的男子说他车辆停在那儿没动,我的车辆后轮毂上沿把他的车辆左前刺剐蹭了。我告诉他说:你顶到我的车了,我车辆上有记录仪。此时正值小年下班高峰期,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因为没有人员碰伤,只是车辆之间轻微剐蹭,我当即把车辆打开双闪驶离T字型路口。因在长江路三排道中间道路行驶,左右两侧不时有车辆通过,此时,一辆银灰色汉兰达SUV行驶在我车辆的右侧,车主摇下主驾驶玻璃窗主动告诉我:与我相剐蹭的车辆是滴滴快车,很轻微,没事儿,不需要维修。考虑到是这个“滴滴快车”撞的我,而我又要去接妻子下班。(妻子腰间盘膨出,不能长时间行走)我在打着双闪在离事发T型路口50米左右等候约一分钟左右,撞我的车辆仍未来到我车前。我判断这个“滴滴快车”可能是听我车上有记录仪后,自知理亏离开现场跑了!而且2019曾有一铃木面包车在黄河路家乐福附近将我追尾后逃逸,我当即携带行车记录仪到了这个沙河口区交通队事故办。结果接待我们的交警,查看记录议后问我撞的严重与否,我说只是撞掉了一些漆。交警说算了,找到逃逸车辆很麻烦的。就让我们走了。未料想,撞我车的路某,没有赶往我停车的路口,而是径直去了沙河口区交通队,说他的车辆在T型路口停车的情况下,我的车辆剐蹭他的车的左前刺了。并告我是交通肇事逃逸。当我和儿子来到沙河口区交通队事故办(130房间)外时,这个告我逃逸的人,坐在门口近三个小时了。持手机18341101876的交警(刘某),问我为什么离开现场?我说他撞了我,而且是下午15:30分左右,又是小年,按照交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