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议:为什么税收会超前增长
企业家柳传志对财政部长楼继伟提出的“尖锐问题”遭到后者的断然否认:“没那回事儿”。后经柳诠释,“没那回事儿”变成了“以前那种情况以后不会再有了”。
翻开数据一查便可得知,自从1993年开始,财政收入增长便一直领先于GDP和居民收入。至2013年的21年里,按一致口径的当年价格计算,财政收入的累计增幅高达36倍,GDP的累计增幅为20倍,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增幅分别只有13.6倍和10.3倍。据此,柳传志所谓尖锐问题显然是“有那回事儿”。
至于“那回事儿”是不是“以后不会再有了”?楼继伟的答案是:“从去年开始,PPI环比是负的,今年1—2月份环比仍然是负的,这就使得中国的财政收入的增长不大可能出现柳传志说的那种情况”。
我想说的是,楼继伟的上述回答不够令人信服。
首先是事实错误。在上述财政收入超前增长的21年里,PPI为负的财政年度分别有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9、2012、2013,但当年财政收入增幅均大幅超过GDP,其中1999年、2000年和2001年的增幅是当年GDP增幅的两倍以上。
其次是逻辑错误。并不是所有间接税都是按PPI征收的,一些“极其重要的少数”的间接税是终端消费税,比如人们在加油、购车、购房、购买进口商品时支付的税款,而且是价外征收,所以,即便是PPI负增长,此类从价征收的间接税照样能增长。值得一提的是,恰恰是在楼继伟接任财政部长后,将消费税征收环节从生产环节调整到终端消费环节,以及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并提高税率,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那么,什么样的税制可以做到税收与GDP以及居民收入协同或接近协同增长呢?答案是直接税,也就是以纳税人增值和所得为征收对象的税制。
那么,间接税究竟是怎样一种税制呢?说白了就是不管你有没有增值,有没有所得,都可以从价(以往也有从量)征收,并因此将纳税义务从纳税人转嫁给消费者的税制,以至
企业家柳传志对财政部长楼继伟提出的“尖锐问题”遭到后者的断然否认:“没那回事儿”。后经柳诠释,“没那回事儿”变成了“以前那种情况以后不会再有了”。
翻开数据一查便可得知,自从1993年开始,财政收入增长便一直领先于GDP和居民收入。至2013年的21年里,按一致口径的当年价格计算,财政收入的累计增幅高达36倍,GDP的累计增幅为20倍,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增幅分别只有13.6倍和10.3倍。据此,柳传志所谓尖锐问题显然是“有那回事儿”。
至于“那回事儿”是不是“以后不会再有了”?楼继伟的答案是:“从去年开始,PPI环比是负的,今年1—2月份环比仍然是负的,这就使得中国的财政收入的增长不大可能出现柳传志说的那种情况”。
我想说的是,楼继伟的上述回答不够令人信服。
首先是事实错误。在上述财政收入超前增长的21年里,PPI为负的财政年度分别有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9、2012、2013,但当年财政收入增幅均大幅超过GDP,其中1999年、2000年和2001年的增幅是当年GDP增幅的两倍以上。
其次是逻辑错误。并不是所有间接税都是按PPI征收的,一些“极其重要的少数”的间接税是终端消费税,比如人们在加油、购车、购房、购买进口商品时支付的税款,而且是价外征收,所以,即便是PPI负增长,此类从价征收的间接税照样能增长。值得一提的是,恰恰是在楼继伟接任财政部长后,将消费税征收环节从生产环节调整到终端消费环节,以及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并提高税率,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那么,什么样的税制可以做到税收与GDP以及居民收入协同或接近协同增长呢?答案是直接税,也就是以纳税人增值和所得为征收对象的税制。
那么,间接税究竟是怎样一种税制呢?说白了就是不管你有没有增值,有没有所得,都可以从价(以往也有从量)征收,并因此将纳税义务从纳税人转嫁给消费者的税制,以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