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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人民检察》创刊55周年与出刊600期

2011-07-12 09:47阅读:
诚恳的评价 殷切的希望

刘总编在《人民检察》杂志喜迎创刊55周年的发言
《民主与法制》总编辑 刘桂明

作为应邀参会的媒体同行,我感觉今天我是最荣幸的人。因为我先后参加了《人民检察》创刊40周年、50周年和今天55周年的座谈会。更加巧合的是,今天,适值《人民检察》创刊55周年暨出刊600期。因为此时此刻,正是我所供职的《民主与法制》杂志的585期。所以,再过一段时间也就是今年11月的上旬刊(顺便向各位报告,我们《民主与法制》从今年开始已经由过去的半月刊过渡到了旬刊),创刊32年的《民主与法制》也将迎来出刊600期的大喜日子。
在此,作为一个不仅办过《法律与生活》杂志,也办过《中国律师》杂志,现在又在办《民主与法制》杂志的老媒体人,我从一下三个层面谨向《人民检察
》的55周年与600期表示热烈的祝贺!
一是“三个评价”:首先,《人民检察》杂志是一份很有深度的理论性刊物。但是,她又绝不是一份脱离实际、故作高深而人云亦云的刊物。这些年来,我对《人民检察》杂志的内容定位一直很欣赏。无论是来自学者还是出自一线检察官的论文,从来不会让人感觉到非常晦涩、非常深奥,而是非常贴近检察工作、贴近法律、贴近生活;其次,《人民检察》杂志是一份很有高度的指导性刊物。我们知道,《人民检察》的办刊宗旨是交流经验、指导业务。应当说,《人民检察》在这方面不仅已经做到了,而且还做得很好。好就好在她不是站在高处以势压人,也不是站在高处指手划脚,而是完全站得高、看得远、做得对。所以,其指导性不仅有针对性,而且更有实效性;再次,《人民检察》杂志是一份很有广度的可读性刊物,也是一份值得看、值得读、值得用的刊物。一份刊物要做到理论性与指导性其实并不太难,难的是在保证理论性与指导性的前提下,又要做到如何是实现可读性。可以说,《人民检察》实际上已经做到了。所以,我们听到刚才建波主编的介绍,月发8万多份的数字告诉我们,显然不仅仅是指检察官。其实,《人民检察》的读者不仅有检察官,而且还有律师和学者乃至其他社会读者。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律师对《人民检察》的支持。
二是“三个学习”:首先请大家关注《人民检察》杂志中的黄页,我认为这是《人民检察》最为出彩之处。我注意到现在有些时政刊物也开始学习与借鉴《人民检察》的这个创举。《人民检察》尽管是一份首先强调学术和理论的刊物,但刊中的黄页内容,却不仅仅关注学术与理论。她还能追踪理论研究和立法司法中的热点与难点,这正是《人民检察》能够不断提升的特色之处。眼下,除了时政刊物,在法律期刊界中那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刊物也开始借鉴《人民检察》的刊中黄页。当然更值得我们《民主与法制》重点学习;其次值得我们学习的是,《人民检察》能够兼顾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我注意到,不论是板块的设计还是栏目的安排,不管是选题的策划还是内文的编排,有关法学理论和司法实际问题,尤其是刑事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在《人民检察》杂志上得到了充分体现与统筹安排;最后更值得我们学习的是,《人民检察》充分有效地抓住了检察理论的前沿问题。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刊物,《人民检察》既没有回避检察工作和检察体制改革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和突出问题,更没有忽视检察业务发展中的难点与难题。更为重要的是,《人民检察》始终努力积极探讨检察理论与实践的前沿问题。由上可见,《人民检察》兼顾理论热点问题、司法实际问题乃至理论前沿问题的探索经验,都值得我们法律期刊学习。
三是“三个建议”:第一个建议是,建议明确区分《人民检察》的上下半月刊。能否将《人民检察》的上下半月刊分别明确为“理论版”和“实务版”?就像《人民司法》杂志一样,也可以区分为上下半月的“应用版”与“案例”版。同时,在封面的颜色和风格上可以稍微有所调整,使之有所区别。在我个人看来,怎么调整、怎么改革都不怕,只要保持“人民检察”这四个字从封面到内文的完全一致就可以了;第二个建议是可以考虑适当增强栏目的灵活程度,并对现有栏目进行加工和改造。比如说,“疑案精解”栏目完全文章可以写得更灵活。同时还可以增加一些有影响力、有震撼力的案例,目的是为了减轻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的疲劳程度;第三个建议是在栏目与板块中适当增加随笔和评论之类的文章。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哪个国家、那个地方、哪个系统的报纸还是杂志,实际上都离不开言论之类的文章。我觉得《人民检察》同样需要随笔和评论文章,同样需要言论类的文章来进行调节。无论是涉及历史还是法制的故事,无论是针对历史还是域外的现实,那些读来有情趣、有意义、有内涵的文章,一定能够增强刊物的文化品味。
我相信已经55岁的《人民检察》杂志一定能够做到,再一次祝贺《人民检察》杂志创刊55周年和出版60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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