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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加入江苏省作家协会资格条件及手续的说明

2008-03-11 21:26阅读:
为了帮助广大文学爱好者实现加入江苏省作家协会的愿望,现将加入省作协的条件资格及手续说明如下:
《江苏省作家协会章程》规定:“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和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批评和翻译作品者,从事文学编辑和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本会会员2人介绍或团体会员推荐,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具体说明如下:
1、关于申请表
到您所属的市作协去领取入会申请表,或从江苏文学艺术网“江苏省作家协会下载专区”直接下载;如果您的单位属省直、高校或部队系统,请直接从网上下载申请表,或到省作协联络部领取。请详细填写,尤其是作品目录一栏,务必详实。
2、关于作品
请提供发表您作品的正式出版物及其复印件。以省级以上文学期刊、报纸副刊发表的作品,以及非自费出版的书籍为主,市级刊物发表的作品以及自费出版的书籍,也可作为专家评议时的衡量因素。网络文学只作为参考。
3、关于申报程序
填写好申请表后,请将申请表、报名费贰拾元、主要作品及两张(两寸)证件照(一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备用),一并送到各市作协(省直、高校或部队系统的,可直接送省作协联络部),由各市作协为申请表加盖公章,然后统一送至省作协联络部。
请切勿将您的申报资料让他人转交,以免遗失。
4、关于送报申请的时间
省作协原则上在每年的下半年审批一次新会员。因此您的申报材料需在当年的9月底前寄送到省作协联络部,逾期者列入下一年度讨论。
5、关于送审材料
代表作及使用笔名的作品,请提供原件;获奖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书籍提供两套(正、复本)。所有送审材料均需有详细目录及复印件(包括代表作及获奖证书,书籍除外)。如作品与他人合作,请说明您在其中所承担的任务,并提供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将作品原件、书
籍正本与复印件、书籍复本分袋放置。原件使用之后一律返还,复印件在该作者通过评审后,留在省作协作为该作家的会籍档案。当新会员名单公布之后,请申报者(或团体会员)前来将所有原件资料取回。如您的申请未被通过,材料可由本人取回,也可暂存联络部,以便在下一年度你提供补充了材料后,再参加评审。
我们收到以上材料后,将进行整理,在评审发展新会员时,提供给专家评审小组。评审小组通过的名单还需报省作协书记处审批。如您的申请通过了以上一系列审批程序,您将正式成为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我们随即为您办理入会手续。
希望我们大家积极配合,使您的愿望得以早日实现。
江苏省作家协会联络部
2006年3 月
附:
江苏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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