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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李白的《上安州裴长史书》

2007-10-09 09:56阅读:
这篇文章是李白自荐书,就像现在的大学生找工作,首先要写自荐书一样,不过现代人可没有古代人那样有文才。那时没有单位,要想出外做事,获得升迁的机会,就必须找一个有地位有声望的人来举荐,方可出仕为官,施展才华。
隋唐虽开科举,但那时不像后来科举那样普遍,参加科举考试也有条件限制,比如商人的后代不能考、有罪的人不能考等。正因如此,那么不符合科举考试条件的人只有找贵族或有地位的人的举荐才能步入仕途。李白因为不符合参加科举考试的条件,被拒绝在科举的大门之外,于是写下这篇脍炙人口的自荐书。
李白开篇对道家的思想也充满怀疑与批判精神,认为道家所讲的“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只是对天地而言,而非对人而言,是人,如何能不言而知呢?为了能被举荐出仕,只好“托书自陈”,毛遂自荐,希望有人提携,完成自己不了心愿。于是“剖心析肝,论举身之事,便当谈笔,以明其心。”先论自己博识多闻, “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 ,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进行大量的阅读。到了青年,有四方之志,“杖剑出国,离家远游”,就像现在的年轻人,一有机会,就离开家乡,到外面的世界闯荡,何况李白那样有才华,有大志向,更不会在父亲的膝下享受家庭的温馨。孔子曾言:父母在,不远游。显然李白不甘心做这样的孝子,他想施展自己的才华,报效国家。这里的“出国”显然不是现在人所说的意思,我们讲出国就是离开自己的国家,到外国去,比如到美国、英国啦,而是离开家乡四川。四川,古时是巴国所在地,所以“出国”是指离开家乡的意思。接着论自己乐财好施,重情重义,东游维扬,即山东或江苏扬州等地,不到一年,就花了三十余万,不管是黄金或白银,抑或铜板,“三十馀万”可不是小数目,虽然这不是实数,但数量一定可观。凡是落魄的读书人,李白都愿意接济他们。
在论及“
重义”时,李白只用了一个典型的事例:“又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指南死于洞庭之上,白禫服恸哭,若丧天伦。炎月伏尸,泣尽而继之以血。行路间者,悉皆伤心。猛虎前临,坚守不动。遂权殡于湖侧,便之金陵。数年来观,筋骨尚在。白雪泣持刃,躬申洗削。裹骨徒步,负之而趋。寝兴携持,无辍身手。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故乡路遥,魂魄无主,礼以迁窆,式昭明情。”那就是李白曾与故乡好友吴指南一同游楚,这里的“游楚”的“楚”,主要是在现在的湖南湖北一带,“游”不像我们所讲的“游玩”,虽也有游玩之意,更主要的是指结交朋友,寻找出仕的机会。没想到好友死在洞庭湖上,至于怎么死的,并没有交待,但我想可能是夜间与李白一道喝酒赏月或游湖光山色,失足溺水而死,这只是猜测,但大致不错,因为那时他们风华正盛,志向远大,不可能投湖自尽。李白穿着丧服大哭,就好像死了自己的亲人,“天伦”指亲人,那时天气很热,尸体很容易腐烂有臭味,而李白伏在尸体上哭泣,眼泪流干就继续流着血。这显然有点夸张,只是说明李白重情义。“泣尽而继之以血”出自《和氏》一文,楚国人和氏得到一块玉,先后献给厉王、武王,因为玉工认为它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厉王、武王都认为他是一个骗子,于是先后砍了他的左脚和右脚。“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李白借了这句十分悲切伤心的话,说明自己对友人的情谊。偶尔有路过的人看到这种场景,也都很伤心。有时猛虎从前面走来,也坚守在那儿不动,于是自作主张把好友草草地葬在洞庭湖的边上,随后回到金陵。多年以后再次来到这个地方,尸体没有了,但筋骨还在。李白来时,一定是在冬天,因为他在雪中一边哭,一边用刀把尸骨刮干净,再用布裹起来,背着步行到鄂城之东,将好友重新安葬。“寝兴携持,无辍身手”,这一路上肯定吃了不少苦,一个字形容,值。有人会问,李白为什么不把好友运回老家四川安葬,而运回山东鄂城,即今天的衮州市呢?因为李白在山东安了一个家,他当然要回家了。再说“故乡路遥”,四川那么远,回去也不容易,那时不像现在有汽车、火车和飞机,即使骑最快的马也要个把月的时间,这只是次要的,主要的原因是李白当时没钱了,他像一个乞丐那样借了点钱才把好友安葬掉。
再论自己林泉高致,非梧桐不落。对自己的才华充满自信,借他人之口,道出自己的文章非同常人,人家的文章就像山没有烟霞,春没有草树,而自己的文章“清雄奔放,名章俊语,络绎间起,光明洞澈,句句动人”。
在李白写个人的才华、乐财好施和重情义的过程,似乎忘了一件事没写,那就对亲人的孝悌。这在封建社会,可是为官考评的一个重要标准。不是李白忘了,可能有两个原因:一个客观上的原因是唐朝在开科取士时,并不在乎个人的孝对治理国家有什么作用。那时唐朝的执政指导思想是道家和佛家,儒家思想在唐朝是没有什么地位的,加上唐朝是一个开放度较高的社会,任人唯贤,远甚过任人唯孝。既然“孝”不是做官的考评标准,当然可以不写。另一个是主观人的原因,李白和父母兄弟姐妹的关系如何,从他的文章中几乎找不到一丝蛛丝马迹,对一个才子来说,不写父母,显然有悖常理,毕竟那是生养自己的父母,可李白笔下,几乎没有父母大人的只言片语,仿佛他真是太白金星下凡,不食烟火似的。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李白和父母的关系即使不是很僵,起码关系不怎么样,否则哪能在诗中找不到父母的一点影子?
有人说李白是古惑仔,身为一个商人的儿子,除了喝酒、舞剑、交友、打架和玩女人之外,只有写诗了。我想他的看法有几份道理,在一个“逆子”的眼里,哪还有父母?
言归正传,李白写完了自己的事,开始写举荐之人了。
李白能吹,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拍马屁,不过用现代关系学,恭维别人,赞美别人,也是情理中的事。为了能被重用,说几句好听的话,也似乎无可厚非。李白用了205个字,对裴长史的长相、品格、贤能与名声进行大肆吹捧。“ 伏惟君侯,贵而且贤,鹰扬虎视,齿若编贝,肤如凝脂,昭昭乎若玉山上行,朗然映人也。而高义重诺,名飞天京,四方诸侯,闻风暗许。倚剑慷慨,气干虹霓。月费千金,日宴群客。出跃骏马,入罗红颜。所在之处,宾朋成市。故时节歌曰:‘宾朋何喧喧!日夜裴公门。愿得裴公之一言,不须驱马将华轩’。白不知君侯何以得此声于壤之间,岂不由重诺好贤,谦以得也?而晚节改操,栖情翰林,天才超然,度越作者。屈佐国,时惟清哉。棱威雄雄,下慑群物。”首先用“贵而且贤”大帽子往裴公头上一戴,那叫舒服呀。也就是说,你裴公不但身份高贵,而且有贤能。这句话谁听了,都会高兴。接着写裴公的相貌,非同一般。鹰、虎都是凶猛的禽兽,鹰高飞空中,眼神犀利,其形十分雄俊洒脱,而静立时,高昂头颅,看上去也十分英武;而虎目炯炯,威震山林,用鹰与虎来比喻其高傲而有神。不仅写裴公的头颅与眼睛,而且连牙齿也写得十分传神,用编贝来形容其整齐与洁白。“肤如凝脂”一般是用来写女子皮肤光洁、润滑且富有弹性,这里用在一个男人身上,可见其富态和雍雅。显然裴公非等闲人物,一看就是一个不干活的人,从小养尊处优,保养也极好。而其仪态如玉山上行,光彩照人。“昭昭”、“朗然”是“光明”、“明亮”的意思,总之,一句话,长得好且神秀。不仅长得好,而且重义气,讲信诺,名贯京城,人人都想与之交往,投到他的门下。当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些身份显赫的人才能与之交往,像一般下层人民,想也不敢想。“天京”即指长安,现在的陕西西安市,当时是京城之地。由于家里富有,且为人慷慨、大气,家中常宾客盈门,生活开销也十分大,“月费千金”,不是实指,但开销一定不少。没事的时候,骑上骏马,美女相随,每到一处,“宾朋成市”,即人多热闹。甚至当时的人用诗歌表达了其热闹的场面以及裴公推荐的份量,裴公的一句话,胜过带兵打仗求得富贵。这里的“驱马将华轩”,显然不是驱马将近华丽的轿子。“驱马”意指征战沙场,“华轩”的“轩”,有三种意思,一种是指有窗的长廊或小屋,第二种是指一种有帷幕而前顶较高的轿子,第三种是指窗户或门。这里指的是第二种意思,喻做官。李白反问:你怎么有那么大的名声呢?原来是你重信诺、热爱贤才、以及为人谦虚的结果呀。随着裴公年纪大了的时候,一改过去的锦衣玉食的生活,开始钻研学问,栖情翰林,屈身辅助国家,清正廉洁,做事有棱有角,充满威严,手下人的都怕他。
接着李白把裴公看作了识才的“伯乐”,写自己的仰慕之情,“窃慕高义,已经十年”。写自己为什么要投靠裴公门下,是因为“造谒无路”,因为“谤詈忽生,众口攒毁”,以致不为世用。最后李白写一旦被举荐,“必能使精诚动天,长虹贯日,直度易水,不以为寒。”以表心迹。“直度易水,不以为寒”,取秦时的荆轲,为报答燕太子丹的知遇之恩,去秦都城以献地为由刺杀秦始皇,可惜没有成功。荆轲去秦时,燕太子丹在易水与众臣相送,荆轲悲壮地唱了一首歌:“风萧萧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李白在这里把裴公比作了燕太子丹,自己比作了荆轲,要像荆轲那样对裴公赤胆忠心。但命运决定在别人手中,对这次能否被裴公所识,也不能肯定,结尾几句写得不亢不卑。“若赫然作威,加以大怒,不许门下,遂之长途,白既膝行于前,再拜而去,西入秦海,一观国风,永辞君侯,黄鹄举矣。何王公大人之门,不可以弹长剑乎?”也就是说你如何自以为了不起,“赫然作威”,对我的恃才傲物看不惯的话,不答应我投其门下,我仍十分有礼貌,“膝行于前,再拜而去”,大不了,再到各地游历,观看世俗民风,再也不来了。再说哪个“王公大人”不可以举荐,让自己施展抱负呢?“弹长剑”,实际上,是指施展自己的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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