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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今日汉语诗歌和批评

2021-03-29 11:00阅读:
我看汉语诗歌和批评
李以亮
我欣赏的诗,在真与美之间最好能够保持一个微妙的平衡,在虚和实之间能够保持适当的度。写发生的事曰史,写可能的事曰诗。唯史则实,唯诗则虚。当下诗的问题,在不同的人的身上,大体表现出两种不同的症状,归根结底还是“太虚”或者“太实”之病。我以为,治“太实”比治“太虚”的病容易;“虚”是体格问题,“实”是技术问题、通过磨砺可以克服。
仍然有不少人陷入了他们自设的误区。比如一个公认的毒瘤就是:以乖戾为个性,以肉麻为有趣,以肤浅为创新。这一问题的本质,借用雅斯贝尔斯的话说,其实是误解了“个性”与“个人性”,将“个人性”当成“个性”。“个人性”是每个人都自然就有的,而“个性”却需要价值的灌注、文化的淬炼,某些人自以为可以自动获取的“个性”,其实是一个自欺欺人的神话。诗人奥登的批评是:“有一类人,他们沉溺于渴望别人只爱他一人,于是不断以一些令人厌烦的举动考验周围的人;他的言语与行为必须受人赞美,并非因为他的言语与行为本质上值得赞美,而是因为这就是他的言谈、他的举止。”
在风格上,“尖锐”与“刻薄”不是一回事。有人则看不清“尖锐的锋芒”与“刻薄的阴毒”之间的区别。其实,“尖锐”可以是痛苦的、悲哀的、悲悯的,尖锐首先要指向自己,所以尖锐懂得自嘲、自贬、幽默;但是,“刻薄”不会,刻薄不仅打不准,而且往往以伤及无辜为乐。所以,一般的“酷”、“硬汉做派”,我只关心它是否成立,以及成立的条件。这个问题,还可理解成诗人的“冒犯精神”,要看它是否真的成立。
难以治愈的,也许更是另外一种粗鄙化、肤浅化的倾向。它们以快餐化的、小聪明的、抖机灵的分行方式吸引眼球。放眼望去这种东西还真不少。如果你的智力足够成熟,那些小儿科的机智、三段论式的抖包袱,必然无法满足你的阅读期待。如果人的心力成熟到足以讨论人世、讨论普遍存在的各种感受,那么你会无法忍受那些线性的叙事、肤浅的抒情、那些自以为得计的小狡黠、修辞的小把戏。有人将这种现象的出现,完全归于网络的原因,我看也未必准确:任何“工具”或工具性的东西,都不必、也不应该为人本身的行为负责。
为对付粗鄙化、肤浅化,有人主张“写作难度”或者“难度写作”。这当然是好的。不过我认为,难度首先是一种内在经验的难度,而非表现于外在的种种。外观所见的难度,大多是一种炫耀;对作品而言它是附加物,奇怪的是,有时这种附加物
竟成为作品的全部,这的确是一个误会。那些习惯依赖于附加难度的人,最后往往落入自己的圈套,他们的目标反而变得降格以求。必须说,这个新的问题也已经很普遍。有一些人对难度的理解,的确已被人造的难度幻觉所迷惑。他们实行的,实际上不是深入浅出的难度、雅俗共赏的的难度,而是试图“浅入深出”、自我封神,这怎么可能呢?
如今说“原创”一词,难道是不需要勇气的吗?但是,我也绝不是否定“原创性”的存在,那种在经验和技艺层面的“一次性”的东西,仍然是需要乃至必需的。而且说到底,真正伟大的艺术,技巧和经验,或许都只能是“一次性”的。所谓“难度”,应作如是观。
诗歌批评不见批评,更多的是诗人搭台、批评家唱戏。作为一个批评家,需要高度的判断力、优良的品味;当然,也需要一定的宽容。但是,这样的批评家,在目前我们已经很难读到。品味不能指望,判断力不能指望,唯一可以指望的大约是他们的宽容,但是,宽容到无边,也许就成了无效的宽容。
诗不欺人。诗是明摆着的。虽然谁都可能被埋没,却不大可能被普遍误解。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而稗子永远是稗子,大路货永远只是大路货。评判一部作品时,不把审美判断之外的任何因素置于审美判断之上,这是难的,但也绝不是不可能的。我所看重的诗歌批评,首先是一种尊重,其次是一种热情的参与。如果说求真精神是学术的最高意志,一个诗歌批评者,对于审美品级的追求,就是最高道德。
良好的品味真的不是可以凭借一日之功实现的一个东西。说到品味无争论;争论品位高低不会有结果,但是,放弃争论,不应等于放弃对品味高低的判断。诗歌艺术的真理,在于差异、微妙,在于对神秘之物的无限接近。武断和唯我独尊,本身就是与诗歌和诗歌批评绝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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