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中哈罗德的悲剧与救赎
2016-09-12 23:0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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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知乎上偶然看到这本书的,看到“朝圣”这一充满宗教虔诚意味的词汇,我第一反应是一年一度数百万穆斯林在沙特麦加大规模朝觐活动,我想到了那令人震撼的画面,于是我一厢情愿的认为这个故事应该是关于旅行的,而且充满了各种稀奇古怪,但其实这是一个沉重的旅程,和我想象的不一样。当我买到这本书时,发现其英文原版小说是2012年发表的,中文版一年之后首版,这已经算是非常“新”的小说了,我从未接触过新世纪以来国外新小说,我的大部分所知仍旧局限于20世纪那些经典小说。
封面朴素,目录简洁,所有章节标题全部都是“哈罗德与某某某”这类的词汇结构,有点互联网时代网文特有的感觉。
毕竟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特有的写作语
言和叙述习惯,作为读者需要逐渐适应。于是我跟随主人公的步伐开始思考,回忆,旅行。
哈罗德在酒厂干了45年的销售代表,一直默默无闻,直到退休后的某一天,收到了几十年前同在酒厂工作的老友奎妮(女)的一封信,信中写道她已罹患癌症晚期,特地向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在悲伤之余提笔回信,在步行前往邮筒投递途中,他突然回想起二十多年来糟糕的生活经历,想起儿子和妻子,想起了自己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并不想立即将信投入最近的邮筒中,于是他跳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
在途径一个加油站买汉堡充饥时,遇到一个女孩,说她阿姨也同样患有癌症,并告诉哈罗德不能只靠药物治疗,一定要有信念去支撑,亲友想要伸手援救,也得有足够强大的信念去鼓励病人。听罢哈罗德萌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从英格兰南端的金斯布里奇出发,徒步前往紧邻英格兰北部的苏格兰海滨城市贝里克,看望老友奎妮,并希望以此行来鼓励奎妮坚强的活下去。好吧,哈罗德当时已65岁了。他没有任何准备,没有任何徒步旅行的经验,没有任何路线攻略,也没有准备任何装备——脚上穿的帆船鞋,身上旧西装外面套着一件防雨外套,他甚至连手机都没有带,不过幸亏兜里还带着钱包。。。
因为儿子离去(我一开始一直以为儿子戴维躲着不愿见哈罗德和莫琳夫妻二人,到小说后半部分才发现原来戴维早在大学毕业后就待业在家,后来某天在花园的豆角架上吊自尽),夫妻二人渐行渐远,后来开始分居,已有20年了。哈罗德是一个非常魁梧的老头,他年少时却因为原生家庭和性格原因,从小就不善言辞、优柔寡断、没有自信、勇气欠佳、默默无闻,在家庭生活中,他犹犹豫豫,不善表达对妻子对孩子的爱意和关怀,尤其对戴维,在错失了一次又一次非常珍贵的父子沟通机会之后,二人也渐行渐远。戴维是一个非常聪明的男孩,学习非常棒,在没有任何特别帮助下,自己考入了剑桥大学。
莫琳无法原谅哈罗德的有两件事情:
第一件是他们带6岁的小戴维去海边度假时,戴维不慎游入深海,眼看越漂越远将无法生还,莫琳尖叫着让哈罗德赶快去救孩子,而同一时间哈罗德却停下来准备解鞋带脱掉鞋子,然后再跳入水中去救孩子——这让莫琳一直都无法原谅,莫琳对此难以理解,唯一的儿子将要溺水,而亲生父亲并未立即去搭救,难道解完鞋带后还要脱掉外套和裤子,才肯下水施救吗??幸亏当时巡逻员救回来孩子。其实当时的哈罗德内心七上八下,担心自己用尽全力,仍旧没有把孩子救回来,他很怕自己无法承受那样的结局(但他其实没想过,如果自己不去及时搭救,万一儿子真得没了,这个难道不是更让他悔恨终生吗??)......
第二件事发生在剑桥。戴维即将毕业,邀请父母参加他的毕业典礼,夫妻二人为此专门置办了新套装,并提前到达剑桥国王礼拜堂外,整整等候了两小时,最后始终没有等到儿子,后来才发现是记错了地方。当他们在小酒馆门外碰见戴维时对孩子道了歉,但孩子也没有像早先承诺的那样带他们划艇游览剑桥。错过了孩子最为重要的毕业典礼也是他们夫妻二人最为遗憾的事情。
好了,哈罗德的这趟徒步旅行全程627英里(约1009公里),大家都知道,对于一个65岁全无经验和准备的老头这意味着什么......但是哈罗德毅然决定走下去。
途中,他遇到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故事和对白。他向陌生人如实的讲述自己“疯狂”的计划,有人嘲笑、怀疑,也有人赞赏他的勇气但认为无法实现;在饥饿时遇到了好心的家庭主妇为他提供了食物和水;在车站咖啡馆中遇到了银发绅士,闲聊时他坦白的讲述了每周四都乘火车去找一个幼时患过小儿麻痹的年轻小伙并做一些“事情”,他坦诚“他很喜欢他”并想为他买一双新球鞋,哈罗德惊讶于此人的勇气,当然也会联想到自己内心的懦弱和犹豫;在不慎受伤时遇到了好心的来自斯洛伐克的年轻女护士,请他进屋并为他包扎,后来女孩说本打算要一起生活的男友突然离她而去,并将其男友的旅行包和指南针赠予哈罗德鼓励他前行;遇到外科医生聊了奎妮的病情;在洗手间遇到了一位签售书籍的著名演员向他“坦白”自己只是一个道貌岸然、私生活混乱的瘾君子;再后来逐渐有网络、平面媒体关注他的行程,慢慢的哈罗德有了第一位年轻追随者(他像极了戴维);其间莫琳与邻居驾车来看望过一回哈罗德,她发现现在的哈罗德完全不同于之前,谈吐充满自信和坚定,并表示“自己这辈子什么也没做过,一定要完成这场旅行”;随着追随者越来越多,他的行程不再单纯、直接,而是逐渐充斥了路线争执,直至有一位沽名钓誉“领导者”最后以“哈罗德年事已高、情绪不佳”为由,在临近目的地时组织了所谓“先行队伍”去看望奎妮(实际上主要是去制造新闻抢头条,以便在媒体亮相,好像是为了在离婚后争回儿子抚养权。这不就是时下流行的“网红”吗?),“朝圣者队伍”终于分崩离析。
哈罗德在被队伍“遗弃”后,有几次走错了路线,浪费了不少时间,他开始逐渐怀疑自己,终于有一天忍不住打电话告诉莫琳“我坚持不下去了,我走不到了,我走不下去了,我错了......”,而电话那头莫琳和老邻居雷克斯紧急商议后回电话给哈罗德,告诉他距离目的地近在咫尺,天气晴朗,“继续走,别停下来,还有16英里就到贝里克了,你可以的,哈罗德”。
哈罗德到达贝里克郡时,已是好几周之后的事情了,他徘徊在圣伯纳丁疗养院门口,突然感到一阵失落和迷茫,他想起了那些帮助过他的人,还有那些没人要没人爱的人(包括他自己),他去见了奎妮,把礼物放到她那里,然后呢?莫琳依然独自睡在自己的房间,生活依然平淡,痛苦的回忆依然挥之不去,莫琳依然不肯原谅自己,当然最不能原谅的人就是自己。他最终没有进去。
后来,直到第二次他鼓起勇气敲响疗养院大门,他看到了奎妮,奎妮脖子上长了一个巨大的肿瘤,而且已经无法再做手术切除,浑身瘦的皮包骨头。他把自己一路上为奎妮收集的礼物尽数摆了出来,并问候了她。奎妮无法说话,但却留下了一滴感动的眼泪。奎妮走得很安详。
哈罗德想起了戴维被送往殡仪馆时莫琳的哭号声,想起了伴随戴维离开的三样东西:一朵红玫瑰、一个泰迪熊、一个枕头,想起了二人自那时起开始互相埋怨,慢慢的在家里“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莫琳将自己的铺盖卷搬到另一个卧室。那段时间他开始酗酒,一天在醉酒后在酒厂做了蠢事——他把老板纳比尔摆在办公桌上的玻璃小丑砸了——那可是纳比尔母亲的遗物,奎妮站出来为他背了黑锅,然后当然被老板和同事们痛骂,随即被解雇。而他却始终未就此事向奎妮致谢过。
哈罗德与莫琳一起向奎妮道别。他们“又一次意识到生命可以消失得如此彻底”。
在贝里克郡的海边,哈罗德和莫琳终于开始了他们二十年后第一次谈心。莫琳决定原谅哈罗德,他们决定一起回金斯布里奇;二人想起了在舞会初次见面时的情形——好像当时哈罗德讲了一个笑话,逗着莫琳笑个不停。然后,莫琳终于开口笑了......
生活的悲剧在于:你一次次的在内心呐喊试图找回,可实际中却一次次的选择沉默和回避;当人与人之间失去情感沟通,深陷于犹豫彷徨、自怨自艾、无动于衷的时候,危机就会无可挽回的悄悄萌发。
可以看到,哈罗德的悲剧,与其幼时所处家庭环境有极大关系。
哈罗德的父亲曾作为盟军的一员参加过二战,战后被人看作英雄,可后来逐渐染上酒瘾而终日消沉;他母亲是一个耐不住寂寞的漂亮女人,她并不想在这样的家庭度过余生,也不想过早承担一个母亲的责任,因此在哈罗德年纪尚小时,某天就收拾行李离家出走去了新西兰,其间曾给哈罗德寄过唯一一张明信片,从此杳无音讯;母亲走后,父亲开始跟不同的“阿姨”们鬼混,大都是在酒吧认识的,虽然她们时常给小哈罗德带来好吃的零食,但终究无法代替真正的母亲。在哈罗德16岁那年,父亲将其赶出家门。他的父亲年迈时孤身一人(这几乎是必然的)开始疯癫,在一家养老院中过世。
从小的这种特殊环境使得哈罗德内心有高度的不安全感,他总是以沉默来应对一切,以“听话”示人,希望以此换取安全感,至少不会被人抛弃——当然父亲最后还是将他赶出家门。他没有母爱,也从来没有得到过父爱。尽管他长大成人后遇到了妻子莫琳并结婚生子,然而这种幼时的痛苦经历无法抹去,是环境导致了他的性格——沉默寡言、犹豫不决、不敢表达。而恰恰相反,他的儿子戴维从小就聪明绝顶,而且渴望和父亲交流(这一点母亲莫琳无法替代),当无法获得这种满足时,父子二人就逐渐疏远,情感上隔阂也愈加明显。哈罗德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儿子,他不知道如何回答儿子年幼时的各种奇怪问题,更不懂儿子就读剑桥后的心路历程,他不知道儿子为何在告诉他“毕业后想出去走走”之后又突然返家,他不知道儿子为何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他不知道儿子为何会迷恋上药物和酒精,一直到最后儿子自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二人虽是亲生父子关系近在咫尺,彼此心灵却远在天边无法跨越。
哈罗德在收到奎妮的告别信时,曾经百感交集,在寄信途中,过往的种种在头脑里一幕幕涌现,他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他是“这世上最糟糕的父亲”,“他此生什么也没有做过”,“他很失败”,......
他希望通过1000多公里的徒步跋涉去鼓励奎妮活下去,也是给自己一个自我救赎的机会——因为他慢慢认识到自己也能做到,他所欠缺的只不过是一点点勇气和一点点鼓励。
还记得在卡勒德·胡赛尼在《追风筝的人》中,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在哈桑受人欺负和侮辱时,他却因胆小而躲在远处,之后他不仅装作不知道,而且还为了避免内疚和自责而逼走了哈桑一家人。阿富汗被苏联入侵后,阿米尔与父亲一同流落美国,但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的行为。相反,阿米尔有一位“伟大的父亲”,为人豪爽、乐于助人、临危不惧、锄强扶弱......这给了阿米尔许多言传和身教。书中好朋友兼长辈拉辛汗一句话特别震撼:“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在他的鼓励下,阿米尔踏上了充满生命危险的自我救赎之路。
龙应台在《亲爱的安德烈》一书开头写道:有一天,在台北一家书店排队付账的时候,一个中年男人走过来跟我握手,用低沉的声音说,“如果不是你的文章,我和我儿子会形同陌路,因为我们不知道怎么和对方说话。”......
美国和加拿大的父母们来信,希望能取得我们通信的英文版,以便他们在英语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们能与他们分享。那做儿女的,往往自己已是三四十岁的人了,跟父母无法沟通;虽然心中有爱,但是爱,冻结在经年累月的沉默里,好像藏着一个疼痛的伤口,没有纱布可绑。
作为父母,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近在咫尺却无法和子女敞开心扉;而作为子女也一样。
凡此种种都不断提醒我们,当悲剧尚未酿成时,请竭尽全力阻止它;当木已成舟时,请毫不犹豫的踏上你自己的灵魂救赎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