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郭树清放大招!取消外资行人民币审批:这12条开放政策,深远影响银行
2019-05-02 09:32阅读:
郭树清放大招!取消外资行人民币审批:这12条开放政策,深远影响银行保险信托
房佩燕 中国基金报 昨天
中国基金报记者 房佩燕
金融业对外开放再提速!
刚刚,银保监会官网发出重磅文件,公布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12条具体的新措施,包括取消外资行人民币业务审批,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等。
这是去年4月发布实施15条对外开放措施后的又一大举措。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进一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和金融自身发展的需要,这将有利于丰富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提高金融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也有利于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扩大产品与服务创新,增加金融有效供给,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金融服务需求。
12条开放措施即将推出
5月1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了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记者采访,就银行业保险业扩大对外开放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郭树清表示,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去年以来,多次强调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对外开放重大举措落地“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金融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
郭树清表示,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近期拟推出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具体是:
(1)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同时取消单家中资银行和单家外资银行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
(2)取消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外资法人银行的1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和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分行的2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
(3)取消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信托公司的1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
(4)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
(5)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华经营保险经纪业务需满足30年经营年限、总资产不少于2亿美元的要求;
(6)放宽中外合资银行中方股东限制,取消中方唯一或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的要求;
(7)鼓励和支持境外金融机构与民营资本控股的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开展股权、业务和技术等各类合作;
(8)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
(9)允许境内外资保险集团
房佩燕 中国基金报 昨天
中国基金报记者 房佩燕
金融业对外开放再提速!
刚刚,银保监会官网发出重磅文件,公布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12条具体的新措施,包括取消外资行人民币业务审批,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等。
这是去年4月发布实施15条对外开放措施后的又一大举措。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进一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和金融自身发展的需要,这将有利于丰富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提高金融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也有利于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扩大产品与服务创新,增加金融有效供给,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金融服务需求。
12条开放措施即将推出
5月1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了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记者采访,就银行业保险业扩大对外开放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郭树清表示,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去年以来,多次强调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对外开放重大举措落地“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金融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
郭树清表示,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近期拟推出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具体是:
(1)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同时取消单家中资银行和单家外资银行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
(2)取消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外资法人银行的1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和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分行的2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
(3)取消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信托公司的1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
(4)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
(5)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华经营保险经纪业务需满足30年经营年限、总资产不少于2亿美元的要求;
(6)放宽中外合资银行中方股东限制,取消中方唯一或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的要求;
(7)鼓励和支持境外金融机构与民营资本控股的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开展股权、业务和技术等各类合作;
(8)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
(9)允许境内外资保险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