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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 互利 共赢——探索国有与民营未来出版之路径

2011-06-09 08:15阅读:
合作互利共赢
——探索国有与民营未来出版之路径
《编辑之友》杂志第5期将对“国有与民营出版”问题展开讨论,请您参与其中,发表高见。现将讨论提纲发予您,请于4月15日前将讨论文字发至jieziping@sohu.com邮箱,并附上本人工作照一张,说明您的单位及任职。谨启

编者按:2010年,许多国有出版单位与民营出版公司的成功合作,为“合作、互利、共赢”做了很好的诠释。如在教育出版领域,江西省出版集团所属的江西教育出版社与广东认真企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广州出版中心;时代出版旗下的安徽教育出版社与“王迈迈英语”联手打造时代迈迈教育出版传媒(武汉)公司;湖北九通电子音像出版社与湖北黄鹤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湖北和谐号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九洲英才图书策划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京版北教控股有限公司。同样,在大众出版领域,也不乏国有与民营合作的范例,如凤凰出版传媒旗下的译林出版社,完成了对鹏飞一力公司的股权收购,组建了凤凰一力图书出版有限公司;北京凤凰联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分别出资,重组重庆凤凰决定图书传媒有限公司和天津凤凰空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为此,本刊策划了这期“沙龙”,旨在探讨国有出版单位与民营出版公司在运作方式和经营方式上的不同,为国有出版单位与民营出版公司探寻出一条合作和发展的道路。

1、就出版产品而言,按目前的说法无非三大块,即教育出版、大众出版、专业出版。但由于政策的限制和市场的需求,目前民营出版公司主要集中在两大领域:一是教育出版,二是大众出版。这种现象从市场营销和畅销书排行榜上就不难看出,一些具有市场效应的图书,无论是引进版或是原创版,许多出自民营出版公司。对于这种现象您该如何看待?

回顾历史,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一些比较有实力的民营书商不甘于下游的图书市场的运作,已经通过各种形式开始介入教辅图书的出版;到九十年代后期,文化工作室开始出现,下海的编辑与教师成了工作室的主要力量,他们开始了畅销书的组织策划;进入新世纪,随着入世开放步伐的加大,出版社根据自己扩张的需要,纷纷异地设立机构。于是各种形式的办事处、图书中心、文化公司、信息中心在各大中城市安营扎寨,尤其是北京及其经济发达地区成了兵家必争之地。品牌的教辅书、热销的畅销书,相当数量是出自他们之手。曾经有报道,说图书市场上的畅销书百分之八十出自这些工作室、图书公司之手,这是个不争的事实,我们作为出版人,也没有必要回避这样可能令自己有些不堪的现状。我之所以在2006年就直言指出了在这样的态势下,我们国有的出版社面临着被“空壳化”的威胁(《警惕中国出版业的空壳化现象》《中国出版》2006年9期),又在2007年呼吁我们的政府管理部门和我们的出版业认真对待出版业的“二渠道”问题(《出版的“二渠道”现象应该引起重视》《出版发行研究》2007年6期)。
我以为,所谓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看待分析中国出版业的现状,因此我们也就不能不直面体制外的民营书业。从上个世纪的以发行为主业的民营书商,到本世纪的逐步转向出版业上游的众多的工作室、文化出版公司,一直是个敏感的话题,尽管对于民营书商从“二渠道”的称呼到2003年政府管理部门正式明言取消“二渠道”的称呼,尽管众多的工作室、文化公司从当初的地下状态也终于得以承认而浮出水面,但对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一直是难言的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200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让民营工作室浮出水面,纳入政府管理视野,也就是在政策的层面上正式承认了民营工作室在中国出版业发展进程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我们应该承认民营出版企业对于市场反应的敏感、选题策划的能力、运作机制的灵活,他们是中国书业和图书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据统计,2009年全国民营书业机构操作的图书品种达10万多种,占了全部品种的三分之一;在教辅书领域,年销售码洋超过2亿元的已经有20多家;约占全国45%的北京民营出版机构,年策划出版图书近5万种,约占北京地区出版图书总量的40%,策划的畅销书约占市场份额的40%。民营书业成为中国出版业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已是铁定的事实。

2、从产品设置线的角度来看,民营出版公司的产品线也相对单一,产品定位更为清晰。比如说教辅公司的产业链可以从中学上延伸至大学,向下延伸到小学甚至幼儿园,但不会轻易涉足大众出版或专业出版;一家学术出版的公司很少会做生活类图书,一家经管类公司甚至不会去做青春文学。民营出版公司的这些做法,有哪些借鉴之处。

民营书业在摸爬滚打中获得了丰富的市场经验,完全适应了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他们所开发的销售、发行渠道、作者队伍都是根据市场需求而设立的,如何制作适销对路的图书、如何营销、如何提高资金周转率、如何建立稳定的客户关系等关系到企业生存的问题,都是民营书业的从业者在市场中慢慢摸索、积累出来的,相比较国有书业坐享体制庇护,民营书业与市场更贴近,更能生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因此,市场对民营书业的认可谁也阻止不了。
民营出版其实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那就是必须走特色化、专业化的道路。我一直主张,大而全、大而强只是极少数出版集团发展的目标,作为绝大多数的出版社,是不可能做到全面出击,在各个出版领域全面开花的。选题策划到发展方向都有一个定位的问题。我认为每个出版社必须对自己正确定位,要掂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所谓正确定位,对于绝大多数的出版社来说,实际上就是一个专业化的问题。要优化一个出版社的图书结构,除了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战略发展规划,其次就是要强调专业化的问题。强调专业化的发展,实际上就要求我们无论是出版社也好、编辑部也好乃至于编辑个体,都要认准、选准自己的一个发展圆心,然后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专业发展兴趣和能力,确定自己的发展半径,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的圆辐则就是自己发展的领域,就是自己的能力能够达到的势力范围。
圆心必须相对稳定,才能画出自己的圆辐。如果圆心在不停的移动之中,圆辐是无法形成的。这个圆心就是自己的专业背景,半径就是自己的能力轮距,圆辐就是自己战略发展规划的蓝图。要稳定圆心,就必须学会舍弃,必须拿得起、放得下,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只有这样才可能形成一个稳定的圆心。可我们有许多同志,总是不愿放弃那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战的战术,总是认为“我们不做,别人会去做的”,从而不愿放弃自己眼前的蝇头小利,小农意识在自己头脑里挥之不去。试问,在这种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情况下,出版社的特色又如何形成?图书结构的优化又如何实现?只有在自己认准的领域,不停地劳作,辛勤地耕耘,经过长期的积累,特色也就自然形成了,图书结构也就自然得以优化了。民营的出版公司就是因为他们能始终坚持做自己熟悉的、认准了的东西,持之以恒的专业化,必然会形成特色,形成自己的品牌。我们国有出版企业的出版人应该放下架子,认真学学民营的经验,我想是大有好处的。

3、激励机制方面,国有出版单位与民营公司各有利弊:国有出版单位的工资、奖金注重平衡,干多干少差距不会拉得很大;而民营出版公司的考核中,更多体现了对利益的追求,着重强调的是员工绩效考核,薪金水平与能力和业绩直接挂钩,分配方式也比较灵活,员工收入差距可能拉的很大,激励作用非常明显。民营出版公司在激励机制方面采取的办法,哪些在国有出版单位行得通?

民营书业形成了比国有书业更优越的经营管理方式。民营书业企业要么是个体私营企业,要么是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完全按照《公司法》来运行,由于产权明确、权责分明,他们能完全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开展经营活动,机制灵活,生产效率高、效益好。另外,人才引进、任用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能很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心。同时,在稿酬方面,民营书商也比较机动灵活,不仅价高,出现过1000万元稿酬的《风语》《宝贝,宝贝》,而且形式也新颖,北京时代华语图书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就以“稿费+股票”的方式,招募国内一流畅销书作者及图书策划人,改变了传统出版社作者只管内容不管经营的状态,对持续开发著作人的创作潜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而国有的出版企业,尽管现在都已经完成转制,但是,据调查,大部分只是完成了形式上的转变,真正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形成还有待时日。就是正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出版社,在薪金等激励机制的设计上,事业单位的痕迹还是十分明显的。比如,原来事业单位编制的员工与完全实行企业招聘制的员工的待遇还是存在差别,在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问题上差距还是比较大,尤其在轮资排辈的问题上,无论是提职还是提薪,乃至于出国考察,主要衡量的标准不是能力、业绩,讲资历、讲平衡、讲照顾这种事业单位的典型做法还是在转制以后的出版社工作中根深蒂固地存在着。

4、目前,多数社在引进版与原创版图书的开拓上,国有出版单位为何做不过民营公司?作为国有出版单位的一员,您对此有何看法?除了所有制不同、政策资源不同、产业规模不同、产品领域不同、人力资源不同、管理风格不同外,还有深层次的原因?

为什么在教辅领域尤其在大众出版领域,国有的出版单位在与民营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除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外,其实主要的还有一个是出版理念问题。在出版理念的问题上有两个东西常常会左右国有出版企业领导人的决策:一个是政策层面的导引。你是国有的,你政策倾向性就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比如,作为一个国有出版企业制定选题规划,你就不能不考虑所谓弘扬主旋律图书的比例,某个重要的热点或者焦点,而一个国有的出版单位,也确实是有责任、有义务完成某些作为民营出版公司可以不考虑的任务;第二个是作为国有的出版企业的领导都是任命制产生的,因此你得对上级负责,你得有上级看得到的业绩,做大码洋是最直接的,不管这个码洋有多么水淋淋,因为领导懂得的是数字,数字必须好看,这是国有出版企业所有领导人的共识;作为一个国有出版企业,也就势必都会犯有一种“国企病”。所谓“国企病”,在资产运营过程中会有两种表现,一是盲动性,这究其实质就是来自于人性中的自私弱点,花公家的钱总是不心疼的,对政绩而不是业绩的追求总是一种诱惑,这就是为什么国有资产常常那么容易地被浪费的根本原因。二是保守性,国有资产具有保守倾向是正常的,因为资产不是你的,你少数人无权轻易支配全民共有的财产,这样的性质决定了管理者必须小心谨慎,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国际性的难题。众所周知,我国的出版企业是一个监管比较严的特殊行业,因此盲动性较弱,保守性较强就是一个主要的特征,出版社因此不得不以相对保守的姿态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我想这个也许就是其中的深层次的原因,我们出版业今后进一步的改革,势必会遇到同时也必须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是所有制的问题。

5、近几年来,国有出版单位与民营出版公司合作的事例,已比比皆是。这些国有与民营合作的案例。有的已见成效,有的正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业内人士认为,国有与民营合作成立新公司,将会充分整合和丰富合作双方的出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并借助这一合作的资源,体制、品牌、市场优势等,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对此,您有何看法?

笔者以为,对这种现象如何进行规范管理,不仅是一个敏感而又复杂的课题,而且它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花力气去研究它。在现阶段,我们采取的总原则态度应该是在许可的范畴里允许这些“准出版单位”公开与出版单位合作,制定出明确的底线,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阳光操作。应该采取分类管理的原则。对于民营工作室、文化公司涉足出版领域,可以容许他们与所属出版社或集团组建一家由出版社控股或集团直接控股的新公司,但是应该要求正式的出版单位必须守住选题审批和书稿加工把关的底线。这种类型比较成功的有长江文艺出版社聘请金丽红和黎波组建的长江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与民营策划人合资成立北京贝贝特图书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出版集团设立北京世纪文景文化传播公司;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创办营盘兄弟文化(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等等。
在目前的实验阶段,也可以注重在项目的合作上,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项目合作型的公司这是一种建立在资本合作基础上的项目运营,以长期的共同发展为目标这种以资本合作为前提、项目投资为内容的运营方式不仅规避了单个项目合作的资本风险和有关问题,还能确保民营出版的稳定性和合法性。成功的范例很多,王迈迈与长江出版集团共同出资组建的项目合作型公司——湖北尚文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金星国际教育集团与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出资组建一家以教育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新公司,新公司将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先进的体制机制和资本及资源优势与“金星教育”的教育出版及教育服务资源实现全面合作,共同打造集出版、网络、培训为一体的国内教育服务企业;志鸿教育集团与山东出版集团签署战略协议;山东星火国际传媒集团与安徽科技出版社也建立了全方位的合作;江西出版集团与江西民营书业组建的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出版集团公司与北京九州英才图书策划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京版北教控股有限公司,等等。这种以项目合作为基础的投资多元化的股份制图书公司,既有利于正规的出版单位利用活跃在书业内的这批人才的聪明才智,又能获得运作资金上的帮助,而出版单位又控制着整个操作的主动权,这样合作成功的范例已经不在少数。目前图书市场上经常出现在榜单上的一批畅销书和精品图书,出自于这样的合作方式的占了很大的比例,它已经显现出其良好的发展势头,这对于我们的出版体制改革应该说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启示。

6、国有出版单位与民营出版公司合作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效益,提高某个方面的行业竞争力,从而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但也有一些国有出版单位过度依赖民营出版公司,在合作中丧失主动权而处于劣势地位,从而影响了主业的发展。由此而引出的话题,就是国有出版单位与民营出版公司合作模式及如何规范的问题。对此,您有何高见?

国有出版企业与民营出版公司的合作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出版主导和主动权的问题。我们与民营出版公司的合作是从“外包”开始的。出版改革的实践和部分出版社发展的实践证明,控制在适度范围内的非核心业务外包可以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但是,如果仅仅从眼前利益出发,将选题策划、营销网络等核心业务外包,完全依赖外力,使得出版社从策划组稿到宣传营销等各个环节均依靠“工作室”或“文化公司”,出版社就将完全被空壳化,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来料加工厂”甚或完全是一个“皮包公司”,那么,也许它在短期内尚能生存,但随着其核心竞争力的日益弱化与退化,从而陷入更加依赖民营工作室或者社会文化公司的恶性循环之中。这种状况的恶性发展又助长了买卖书号现象的蔓延,也使部分出版社贪恋眼前利益,逐渐放弃了战略规划、品牌塑造、营销渠道建设的主动权。试想,如果一个出版社从选题开发、作者选择与组织、编审校对到发行渠道建设,甚至营销推广、实现销售等环节全部依赖外包的运作机制,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它的合作方在事实上已经取代了出版社的位置?倘若如此,这样的出版社还有多少存在的必要?
因此,在合作中如何加强对民营出版企业的管理和引导仍将成为政府管理机关下一步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民营出版企业的良莠不齐,加大了出版管理的难度。长期以来,地下运作所形成的痼疾会时时扰乱我们的视线,因此在将民营出版企业纳入政府管理机构管理视野的同时,我们如何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对民营出版企业分类指导,在充分发挥民营出版企业活力和能量的同时,在规范、有序的原则下,制定现阶段的“游戏规则”,将是我们下一个阶段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工作难点。而作为合作的主导方——国有的出版单位,则需要在更新自己的出版理念、增强自己的创新意识、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上下功夫,只有自己强了,才可能在合作中取得话语权,才可能去主导而不是被取代。因为“丛林法则”总有一天会在中国的出版业被全面推行的。

7、2009年4月6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首度承认非公有制出版工作室在政策上的地位。因此,这一年又被成为“出版改制攻坚年”。2010年1月,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民营书业视为“新兴文化生产力”,明确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在这个政策的春天里,书业民营的发展在哪里?如何尽快完成“升级模式”的工作,寻求突破的力量?……这便是2010年中国民营书业峰会的缘起。2011年,借着国有与民营合作的良好势头,中国民营书业峰会又一次成功召开。这次峰会,规模之大,规格之高,参会人员之多,是上一届峰会无法相比的,被众人评价为“民营书业发展史上最大的盛会”。对此,您是如何看待的?换句话说,中国民营书业的崛起对国有出版单位是动力还是压力?

2009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引导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健康发展,发展新兴出版生产力”的要求。“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还特别提出“开展国有民营联合运作的试点工作”,“鼓励国有出版企业在确保导向正确和国有资本主导地位的前提下,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进行资本、项目等多种方式的合作”,并承认“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是新闻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其纳入行业规划和管理,引导和规范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经营行为。《指导意见》首次承认了民营出版的合法性,游走在体制外、政策边的民营出版终于“浮出水面”,合作出版不仅得到承认还受到鼓励和支持。
在2009年4月底召开的第十九届书博会上,国有民营合作“阳光”示人:江苏人民出版社与共和联动出资1亿元组建新公司,山东出版集团与志鸿教育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湖北教育出版社与民营策划人王迈迈共同出资组建湖北尚文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民营高调地展开合作。
2010年5月6日,中国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文化蓝皮书:2010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提出“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关键不是做大规模,而是促进竞争和鼓励创造”、“调整所有制结构,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等任务。此外,《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政策也向非公有制经济倾斜,为出版产业尤其是民营出版带来了利好消息。民营书业在发行领域的层层深入,既为民营书商进入出版领域初步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更使他们掌握了精确的图书市场信息、畅通的图书销售渠道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这是民营书业从业者向出版商转型的一个重要过程,为从事出版业积累了资源、奠定了基础,向出版行业的深度进军便成为民营资本的下一个目标。
2010、2011两次民营书业峰会的成功召开,对于中国的出版业发展与繁荣确实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消息。峰会的召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是一种宣言,是一种挑战,是中国民营对国有出版在更广阔的领域进行竞争的动员大会,我们作为国有出版人一方面应该为民营出版力量的崛起感到欣慰,中国出版业要做大做强,要有各方面的力量加入,民营出版这股生力军的加盟,将加快中国出版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民营出版的崛起,无疑对于国有出版企业是一种巨大的压力,因为“丛林法则”“鲶鱼效应”一样适用于出版业,竞争必将加剧。我们惟有抓住转企改制的机遇,出版理念更新一些,创新意识增强一些,运作机制革新一些,发展战略务实一些,那么,民营出版力量的崛起,带给我们的更多的就也许是动力而不是压力。


201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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