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样的事情并不多见,但是确实有些时候我们因为某种原因拿起了自己的球之后又开始感到后悔。但是在打高尔夫球的时候有后悔药可以吃吗?
让我们看一下2007年中巡赛厦门站比赛中王会强的一个案例。
在第一轮比赛进行到第3洞时,王会强的开球落到了球道右侧的球车道上,在这条球车道再往右是一片浓密的灌木。王会强看到自己的球在车道上后,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应该接受不可移动妨碍物的补救,于是给球做了一个mark然后将它拿起。但是随后他发现自己此时的最近补救点居然在那片灌木内。
很明显,如果他把球抛到那一片灌木内,将肯定是一个不可打的球位。但是他还有机会再把球放回去并选择在球刚才的位置打球吗?
在裁判员赶到后,王慧强向他介绍了刚才发生的一切,并询问:“我之前已经把球拿起来了,这样有问题吗?我下面该怎样做?我现在可以把这个拿起来的球放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吗”
这的确是一整套很有意思的问题,把这些问题统统解释明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一步一步来试着完成这个任务。
首先,当球落在球车道上后,球员是可以不受处罚地按照规则24-2进行补救的,此时球员有权拿起自己的球。但是,如果此后球员因为某种原因又不想接受补救而希望把球再放置回车道上,那么他当初拿起球的合法理由就已经不再存在了。因此,他将不得不因为移动自己的静止球而被罚1杆(规则18-2a)。
所以,裁判员告诉王会强,他可以有以下选择:
(1)把拿起来的球放置回原位,但要因为移动自己的静止球被罚1杆。此后,虽然现场的条件使他无法得到实际上的无处罚补救,但是为了摆脱道路的妨碍,他可以宣布这个球不可打,然后再按照不可打之球的规则进行处理。但是,他要因为宣布球不可打而再被罚1杆(规则28)。
(2)他可以不用把这个球放置回原位,而直接用这个球原来的位置作为参考点,按照规则28b或c(不可打之球)进行处理,即在球洞与球的停点后方连线上或者在球的停点2支球杆范围内抛一个球。但是,我们知道,当球员宣布自己的球不可打并按照28b和c进行补救时,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他必须要知道自己的球的位置,否则他将没有办法找到上面说的“连线”,也没有办法在“球的停点”2支球杆范围内抛球。因此,如果王会强不想打球车道上的球,而希望被罚1杆后在“连线”上或2支杆范围内抛球,他就必须首先假
让我们看一下2007年中巡赛厦门站比赛中王会强的一个案例。
在第一轮比赛进行到第3洞时,王会强的开球落到了球道右侧的球车道上,在这条球车道再往右是一片浓密的灌木。王会强看到自己的球在车道上后,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应该接受不可移动妨碍物的补救,于是给球做了一个mark然后将它拿起。但是随后他发现自己此时的最近补救点居然在那片灌木内。
很明显,如果他把球抛到那一片灌木内,将肯定是一个不可打的球位。但是他还有机会再把球放回去并选择在球刚才的位置打球吗?
在裁判员赶到后,王慧强向他介绍了刚才发生的一切,并询问:“我之前已经把球拿起来了,这样有问题吗?我下面该怎样做?我现在可以把这个拿起来的球放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吗”
这的确是一整套很有意思的问题,把这些问题统统解释明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一步一步来试着完成这个任务。
首先,当球落在球车道上后,球员是可以不受处罚地按照规则24-2进行补救的,此时球员有权拿起自己的球。但是,如果此后球员因为某种原因又不想接受补救而希望把球再放置回车道上,那么他当初拿起球的合法理由就已经不再存在了。因此,他将不得不因为移动自己的静止球而被罚1杆(规则18-2a)。
所以,裁判员告诉王会强,他可以有以下选择:
(1)把拿起来的球放置回原位,但要因为移动自己的静止球被罚1杆。此后,虽然现场的条件使他无法得到实际上的无处罚补救,但是为了摆脱道路的妨碍,他可以宣布这个球不可打,然后再按照不可打之球的规则进行处理。但是,他要因为宣布球不可打而再被罚1杆(规则28)。
(2)他可以不用把这个球放置回原位,而直接用这个球原来的位置作为参考点,按照规则28b或c(不可打之球)进行处理,即在球洞与球的停点后方连线上或者在球的停点2支球杆范围内抛一个球。但是,我们知道,当球员宣布自己的球不可打并按照28b和c进行补救时,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他必须要知道自己的球的位置,否则他将没有办法找到上面说的“连线”,也没有办法在“球的停点”2支球杆范围内抛球。因此,如果王会强不想打球车道上的球,而希望被罚1杆后在“连线”上或2支杆范围内抛球,他就必须首先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