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与告子人性论思想述评
2007-02-19 03:11阅读:
孟子与告子人性论思想述评
徐理性
对人性的思考,几乎是中国传统儒家的一个基础性课题。儒家创始人孔子虽然很少直接论及人性,但其所创立的儒学当中的一些核心概念都与人性密切相关。仁智礼义信是儒家所倡的做人之本,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基于人性为善这一前提。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篇》),揭示了人性的一个重要特点:人在本性上的差别不大(相近)。以此论断为合理前提的话,就必然会引出这样的一个论题:这相近之“性”,是“善”还是“非善”呢?孔子没有明确说明之,但从其儒学系统的完整理论来看,那相近之性应当是“善”。
试图解决这个问题的思想家是孔子之后一百多年的告子和孟子。
目前没有发现告子的著作,要了解其思想,只有借助于《孟子》一书的转述。从《孟子·告子》一篇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两个思想家哲学思辨的智慧光芒。
告子用比喻的方法来说明人性以及它与仁义的关系。告子说:“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桊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桊。”(《孟子·告子》。以下引文均选自此篇,不另注明。)其核心意思在于:人性与仁义的关系就像杞柳和桮桊的关系。在告子看来,杞柳是一种资质材料,资质材料只不过是一种中性的东西,不具备好坏的性质,而桮桊是用这种中性材料制成的嚣具,却是有用的,具有好坏的性质,而人之性类似于资质材料,也是中性的,用中性的人性之材可以“制造”有用的仁义,就像用杞柳制成有用的桮桊一样。
材料的内在属性与人性的内在属性之间具有可比的类似性吗?孟子不以为然,他说:“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桊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桊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桊,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
孟子的话有着一定的道理,他正确地指出了桮桊的制成并不由于杞柳所具有的本性,只是因为杞柳所具有的一般特点。杞柳并非必然会成为桮桊(孟子言“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桊乎?”),它还可以制成除桮桊之外的其它器具。告子的比喻说明
人性类于杞柳,只是一种材料。材料是中性的,中性材料制成的器具有或好或坏的特性,这是告子要表达的意思,而要赋予材料以一定的或褒或贬的特性,这就必然会推导出“性善”或者“性恶”的结论来。以现代的常识来看,材料当然是中性的。譬如化学元素碳,以其为材料制成的器具可以软如棉絮,亦可硬比金刚;用它可以制成诸多器具利及天下,也可以用它制成武器祸及世界……告子和孟子所处的时代下,人们虽然不懂这些,但至少还知道中性的石头可以垒墙造屋以御寒防热,也可以杀人害命以造成危害,更直接的经验是,刀可以用来利人,也可以用来伤人,而刀本身中性,不具有善恶好坏的性质,这样的道理其实不难理解。在这场论辩中,告子朴素地以杞柳为喻,把复杂的人性与直观的材料联系起来,有些勉强,缺乏足够的说服力,而孟子心中本来就有一个预设的人性前提,那就是“性善”,而对于性善的依据,在与告子所进行第一轮论辩当中,他未能当堂呈供出有利证据,仅凭其所抛出的几个不是很有力的反问句,是不能说明问题的,也使其在与告子的人性论交锋中暂处劣势。
紧接着,告子对人性有了独到的分析,他说:“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孟子的灵感也随之活跃起来,他这样来反诘告子:“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
告子在这里用水流无方向选择的常识来说明人性无善与不善之分的特点,而孟子巧妙地用水就下而动的特性来说明人性向善的特性,这非常机智。水流“不分东西”,但其“就下”呀,孟子让告子的比喻显得说服力不足,孟子此喻一出,使其在论辩中立马就扭转了处于劣势的情形。修辞上的比喻本来就具有不够严谨的特点,通常都难经得起推敲。事实上,“不分东西”与“就下”这两种水性之间并不矛盾,而且它们所遵循的原理是一样的,那就是受地球引力而作用,所以它们都只是显现出水的外在特性,而非水的内在本质特性,而告子、孟子二人都是为了说明人的本质特性而以水为喻,其实他们的比喻都不是很贴切。告子、孟子由各自对水的理解不同,从而得出的结论也就完全不同。水在流向上不分东西与性善与不善没有必然联系,水就下而动也并不意味着人性就一定向善,因此,由这两个比喻出发,我们并不能看出谁高谁低,要判别告子、孟子的人性论当中的哪一者更为有理,还要在理性的法庭里看他们的进一步的答辩。
告子深知要想有效地讨论问题,必须要先构建一个对话平台,这样的对话平台就是对“性”进行定义。
告子说“生之谓性。”
孟子同意这样的定义吗?从下面的对话可以看出他是不认可的。
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
(告子)曰:“然。”
(孟子)曰:“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
(告子)曰:“然。”
(孟子)曰:“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
如果对话进行到这里就中止,那肯定是告子无言以对而认输,但告子没有再回复说“然”,凭此可以推知,告子对孟子的偷换概念、转换话题而无可奈何或者不屑再复之。
与生俱来即为性,也就是说先验的是性,这应该是对性所作的较恰当的定义,而孟子显然是不能接受的,否则就等于认可以告子的性中性论。在告子看来,如果认可“生之谓性”这一前提,那就可以从人来到这个世上之初始时的表现来看人是否具有善性。大概告子从经验出发,他认为人生之初始无知无邪,也无所谓善与不善。孟子要否定告子的人性论,他先要否定“生之谓性”这一前提,他否定告子的前提,设下了巧妙的套子,要让告子来钻:
孟子问:天生的就是叫性,那就像白就是白啦?
告子作了肯定的回答。
孟子又问:白色羽毛的白如白雪的白是一样的,那么,告子,你认为白雪的白与白玉的白也是一样的吗?
告子又作了肯定的回答。
告子之答,自有他的道理:白作为颜色的一种属性,不管它附着于何物之上,它都是同样的属性,这是当然的。
孟子的问题在第三句里发生了异化,他先预设前提:狗性与牛性差不多,然后把一个明显的荒谬问题砸向告子:牛性与人性也差不多吗?更阴险的问题在于,如果你告子作个肯定的回答,那就必须承认“人性与狗性也差不多”。
孟子对其所设圈套可能自我感觉还比较良好,其实他的这个套路相当掘劣。“白”作为一种颜色,它是客观的一种呈现,不会因其所属不同物而有不同特质,“性”作为动物的本质,也是客观的一种呈现,也有不因其所属不同动物而有不同特质,但这个“性”最根本的——上升到本体的角度来说,它应当是所有动物所共有的,至少是哺乳类高等动物所共同具有的,如果这样看,那动物之本性应当是什么呢?后面告子有述,此处不说。可以这么说,在本性的角度来看,所有动物都有的是共性;具体地来看,狗有狗性,牛有牛性,人有人性,也就是可以把各种动物区别开来的性,是个性。人性是什么呢?就是可以使人与别的动物区别开来的本质特性,应当是个性,而非共性。在告子看来这本质特性是与生俱来的,他分不清个性与共性,因此就有可能陷入狗性、牛性、人性相通的尴尬境地。顺着告子对性的定义,孟子说如果与生俱来的即为本性,那么狗、牛、人之间就无区别了,这可以说是孟子对告子理论的致命一击。告子对“性”的定义的缺陷在于不能区分开普遍性与特殊性以及个性与共性,因而使孟子由他的理论推导出“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这样的结论来;孟子之谬在于他把共性与个性掺合起来说,混淆了个性与共性的区别。羽白、雪白和玉白这几者当中的“白”基本上是一个指向——忽略具体事物的颜色,而狗性、牛性和人性这几者中的“性”有着各自不同的指向,这些“性”是将几者区别开来的特性,是不能忽略具体物种来论及的。
但是,告子作为一个有见地的思想家,并非浅薄之流,他不屑于进行文字游戏式偷换概念的论辩,他要具体地来说性,可惜的是,他没能进一步阐述清楚“性”,反而显露了他对“性”的定义的片面性。
告子说:“食、色,性也。”
“食色性也”与其所言“生谓之性”一脉相承。与生俱来的就是性,而人之与生俱来的突出特点就是饮食男女这两个方面的欲求,这没错,问题是所有生物,至少是所有高等动物都有食、色二性,这就说明食色之性是高等动物的共性,要说是本性,也只能说是高等动物的本性,但不能说是人的性(人的本性),那么可以进一步把人与动物明确区分开来的性是什么呢?由于当时人们认识水平的局限性,告子无法更合理地解答这个问题,从哲学角度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的是孟子。
针对告子反复强调“性无善无不善”的说法,孟子敏锐地认识到凡人皆有心,心中有仁有义有礼有智,而动物不具备这些,这才是可以把人与动物区分开来的绝对标志。
孟子的话是这样的:“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综观上述告子、孟子的思维理路,我们大致可以有这样的一个整体印象:
告子认为人的本性是与生俱生的,它是中性的,无所谓善与不善;人的行善以及其它的仁义行为,不是天生的本性所必然趋向的结果,是要受外在环境的影响在后天才形成的;饮食男女是人的本能,是人生存、繁衍的基本欲求,是人之所以为人的自然之质,不是人之善,也不是人之不善,所以性无分于善与不善。
孟子针锋相对地提出,人性是善的,而且它本来就有向善的趋势;人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和是非之心,这些都是善心;人固有仁义礼智,不是外在力量所施。
从今天我们的眼光来看,告子与孟子二人的人性论观点都有合理的一面,也都有局限性的一面。告子的人性论不带有功利色彩,倾向中性,可是它不能将人从生物种群中独立出来,不能显现出人之所以是高等的有智生灵的特性。孟子的人性论能将人与其它种群区分开来,显示出人的高级属性来,为人的修身向善提供了本体依据,但它对人性的另一面——恶——没有揭示,甚至是回避与否认,势必也会造成一定的社会问题,例如性善论主导下,过分强调自律而忽视他律,过分追求心性修养而忽视制度建设。以进化论的观点来分析,人是由低等向高等逐步演化来的,那么人的身上就具有低级时期所具有的恶性的遗留,因此人性恶的一面是无法回避的;另一方面,人之所以是高等生灵,也是由于进化的结果,人性具有善的“基因”,这也是人作为高等生灵的一个重要特征。孟子的性善论所缺者是对前者的认识,告子的性无善无不善论所缺的正是对后者的认识,因而他们的理论都有其较严重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只有深刻地认识到性善、性恶和性无善无恶这三者,才会地对人性有真正的完整而又全面的理解,才能更好地使人通过加强心性修养以提高境界,通过教育以提高层次,通过制度建设以完善社会规范,唯其如此,人类才会更健康地成长,社会才能更和谐地发展。
这应当是我们今天重温发生在两千多年前的人性论辩论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