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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早为老年人写个小传

2022-04-03 07:59阅读:
及早为老年人写个小传
李志远
现实生活中,有些老年人去世后,常常是,组织上依据死者的档案材料,写个《×××生平》,对其一生作个简要评价,在遗体告别时,分发给有关人员。这“生平”,自然是组织上认可,其家人也是认可的。然而,去世者本人却无从知晓,即使有不妥之处,由于阴阳两隔,失去了审议机会和权利,也只能带着遗憾去天国了。
何以如此?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档案随着人员的离退休,变成毫无生气的“死党案”。原档案记载的,只是人员离退休之前的工作履历及有关表现,而离退休之后的老有所为、高风亮节等等情况,则没有记载,也没有人再去记载。如按60岁离退休,那么,离退休之后的长达几十年时间的表现,就“挂了空挡”。所以,只按原档案材料为其写“生平”,显然是不科学、不合理的。
毛伟人曾说:“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可宝贵的。”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应当有个客观公正的评价。这是对死者的尊重,是工作“人性化”的体现,也是生者的一项重要责任。而这评价,既需要组织上及其家人的认可,也应当得到死者生前的同意,而且,其本人最了解自己,对自己的评价也最有发言权。有鉴于此,我觉得,应当及早地为老年人写个小传。
所谓“及早”,就是趁老年人健在,就要把其小传基本上写好。按照新的老、中、青年龄段的划分,不妨先为80岁以上的老年人写个小传。就是说,每个人,上了80岁,都会有个自己的小传。一般而言,每个人一生的作为、贡献以及操守品德等等,到80岁,就基本定型、可以划上句号了。当然,也有的人,八九十岁、一百多岁,仍在著书立说,或在其它方面作贡献。这样的人,虽然为数不多,但毕竟客观存在。所以,老年人的小传,应写得灵活些,留有余地,不把话说得太满、太死。
随着时间推移和情况的变化,老年人的小传,还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改,直至老年人驾鹤西去为止——这也才是真真切切的“盖棺定论”。
老年人的小传,最好由本人所属的干休所、军休所、居委会等等有关组织,牵头承办。先以本人档案材料为依据,写个小传初稿,然后征求本人及其家人的意见,进行补充和修改。当然,有写作能力的老年人,也可以自己动笔写小传,由组织上帮助把把关,予以适当的加工润色。小传可长可短,但既然是小传,就要尽量简短些,千把字、不超过两千字为宜。小传定稿后,存入本人档案,待老年人去世后写“生平”时,当以其小传为主要蓝本。
对老年人的小传,如果本人愿意,可以给全家老小都看看,还可以发在有关的微信群和朋友圈,以便于好思想、好作风的传承赓续,以及老战友、老同事、老同学、老同乡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相互学习、相互砥砺。
不少人都爱读传记作品,比如著名的《巨人三传》等等,无不引人入胜。其实,无论巨人,还是一般人,一生中,或多或少,都有各自的灿烂出彩之处或坎坷,可供其他人欣赏、学习和借鉴。所以,多读传记,对人尤其对青少年的成长进步,都会获益匪浅。从这个角度讲,及早为老年人写个小传,也颇有意义。 (原载2022.3.24《中国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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