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北京智珠寺保护利用状况再调查
2015-06-24 22:30阅读:
博主按:东景缘对智珠寺进行的修缮工程是完全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的规则进行的,尽可能保留大量真实的历史信息,应该说在国内十分罕见,通过了北京市文物局下属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验收,并在2012年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亚太地区文物保护工程年度范例奖。使用人在对文物的利用同时也注意兼顾文物的公共利益属性,将文物主体建筑作为定期免费对外开放的公共活动空间,此举在国内亦属罕见。然而,一个在院内并非文物本体的60年代小楼设置的西餐馆(连包房都没有,对外开放)却几次被媒体热炒为私人会所,东景缘面临困境。
这篇文章在今年1月15日发表于《中国文化报》,作者崔金泽略作修改后授权于我转发。特将我在2013年拍摄的一些图片附在文后,如果新浪长微博不能完全显现,可以到博客里看图,不影响文章的阅读。
8月2日补充:
刚刚看到博友推荐的央视新闻调查的报道:《智珠寺风云:是“高档会所”还是文物修缮典范?
》,看后有一个新的担忧:
东景缘对智珠寺的修缮利用在国内是绝无仅有的一个案例,连专业从事古建修缮的都做不到。因为国内古建修缮就追求焕然一新,至今还不懂何为最小干预和最大限度地保留历史信息。央视采访的那个做过智珠寺修缮的工程师也承认,智珠寺的修缮“是个例外”,以前“修完了就等于翻新了”。就更别指望作为签约承租人的使用方会依法保护文物了,都是在最短时间内就结束修缮或干脆就是破坏文物原状的装修,以图
尽快获得利益回报,并且就在文物本体中实现这一愿望。谁能用4年时间修缮一处古建?谁能保证文物的利用不对文物本体构成影响?很多承租人对文物古建的破坏是十分严重并不可逆的,可以说文物原状尽失。这方面的案例一大堆,哈尔滨这里甚至连省领导批示后都不能阻止承租人的破坏。
因此东景缘这一案例目前在国内还不具备可复制性,对文物的利用问题,还是应该慎之又慎,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北京智珠寺保护利用状况再调查
崔金泽
2014年12月14日,《故宫附近“寺庙”藏会所:除了高档餐饮还能烧香“坐龙椅”》报道了北京嵩祝寺及智珠寺的保护利用状况,再次将智珠寺以及使用该寺的“东景缘”和“嵩祝名院”两家单位推到了聚光灯下。
而早在2011年,媒体就曾关注过智珠寺被改建为餐厅的情况。在此后的2013年,智珠寺曾引起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相关讨论一直持续到2014年7月,加之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更将智珠寺推到风口浪尖。
智珠寺的修缮状况如何?其利用是否合理?作为一名长期关注智珠寺现状以及利用的文保人士,我认为,不少长期混淆未清的问题需要澄清,事情的真相还有待还原。
走近百年古刹智珠寺
在北京市政府公布的市级文保单位名单中,位于皇城内东北角的这一处曾经规模宏大的古建筑群,是以“嵩祝寺及智珠寺”的名义,作为1处不可移动文物登录的。而这两个“寺”的范围和历史渊源一直被大多数人混淆。事实上,这处古建筑群原来由并排的三座大寺共同组成,它们自东向西分别是法渊寺、嵩祝寺和智珠寺,东起今北河沿大街,西达嵩祝院西巷,北至嵩祝院北巷,南抵沙滩北街北口一带。
此地最早的建制可以上溯到明代的皇家印经机构——汉经厂和番经厂。康熙五十年(1711年),雍亲王于汉经厂和番经厂西侧购地创建嵩祝寺,献给漠南蒙古地区藏传佛教领袖二世章嘉呼图克图永世居住。雍正十二年(1734年)重修嵩祝寺,并扩建东侧的番经厂成为嵩祝寺的属寺,但仍保留相对独立的格局。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庄亲王再次对嵩祝寺建筑群进行大修,并拆除东南侧原有的汉经厂建筑,改建后并入嵩祝寺属寺,即法渊寺。同时在嵩祝寺西侧拆买民房,创建了新的属寺——智珠寺。至此,嵩祝、法渊、智珠三寺鼎立的格局彻底形成。
上世纪50年代,三寺建筑群分别被不同的企事业单位占用,先后做过金漆镶嵌厂、自行车飞轮厂、盲人橡胶厂、弹棉花厂等。到70年代,嵩祝寺及法渊寺全部被东风电视机厂占用,智珠寺山门至正殿南墙也成为东风厂的销售部和维修部,正殿及后殿则被北京市装潢设计研究所占用。1992年9月,东风电视机厂被牡丹集团吞并。牡丹集团于90年代末招商引资搞地产开发,将法渊寺旧址上的厂房改建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并将嵩祝寺前半段遗址上的厂房改造为牡丹园高级公寓,后因违反规划而烂尾。
在1984年“嵩祝寺及智珠寺”被公布为市级文保单位时,法渊寺除五间后仓院及东北角一小段高大的围墙外已被全部拆除;嵩祝寺正殿前的建筑被全部拆除,西路僧房则作为大杂院尚存;智珠寺完整留存,但正殿前后被两家单位分割占用。
国家落实宗教政策以后,北京市佛教协会成为了该处文保单位的产权人。2005年嵩祝寺西路北侧院落的使用权转让给了嵩祝名院文化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北京市佛协、牡丹集团共同与多家经营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在乙方确保出资修缮的前提下,将智珠寺最后两进大殿的使用权转让给了“嵩祝名院”;将智珠寺山门至大殿南墙之间寺院前段的20年使用权转让给了“东景缘”;而嵩祝寺中路和东路仅存的古建筑群和烂尾的牡丹园公寓则被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凯德集团”(CapitaLand)取得使用权。
现代修缮及管理
1996年牡丹集团曾投资500万元对嵩祝寺建筑群进行维修,工程中对大部分建筑的外檐彩绘进行了重新油饰,修缮后该古建筑群从未向公众开放。2005年,嵩祝寺西路北侧院落西南角耳房被毁,建设成为二层“SPA”水疗浴房。2007年初,“嵩祝名院”又在该院落内开凿人工水池,添建混凝土湖心餐厅。同年得到智珠寺最后两进大殿后,为使分别位于智珠寺和嵩祝寺内的两部分经营场所联通,又陆续拆毁智珠寺最后一进院的东西配房、转角房,改建成游廊和汽车可以进入的仿古大门,并在嵩祝寺西路北院的西配殿后檐违法加建了“抱厦”,使原本南北向的寺院轴线转为东西向布局。更有甚者,2010年,“嵩祝名院”甚至违法拆毁智珠寺后殿北侧的围墙,临街添建了二层的仿古楼房扩大经营面积。
管理使用上,“嵩祝名院”为会所制高档餐饮、娱乐及购物场所,仅向会员及预订客户开放,普通民众无法进入参观,连文物部门的督察队都很难进入,导致上文这些打着修缮的旗号而改变文物原状,甚至造成文物本体灭失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
2008年,“东景缘”团队开始着手对智珠寺前半段进行维修。维修力求最大限度保存历史信息,并在不影响文物建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性地保留了一部分工厂时期的建筑和标语作为史料。修复工程根据施工现场的新发现随时调整方案,并且每一步都按程序向相关主管部门报批,因此留下了大量研究资料,比如天王殿北侧的拱门、大殿殿前的月台须弥座都是在施工队偶然发现后,被团队决策人员认真记录并争取保留了下来;在都纲殿的维修中,修缮团队为每一根木构件、每一件瓦片都编号记录;大殿内的300多幅写有梵字真言的彩绘天花板也被一一取下,经传统中国画的揭取、清洗工艺处理后逐一回裱,重置原位。在“东景缘”团队的主要投资人兼创始人——比利时人温守诺(Juan
von
Wassenhove)的带领下,智珠寺并没有“返老还童”,而是展现了真实、完整的历史。2011年智珠寺修缮阶段性竣工,并通过了北京市文物局下属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验收。2012年,修缮工程荣获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亚太地区文物保护工程年度范例奖。
在修缮完成后,“东景缘”团队依据此前签订协议中规定的“合法经营”权,在智珠寺内开设了一家西餐厅、一个画廊和一家小型的旅馆。其中西餐厅菜品虽然价格不菲,但面向所有顾客开放。除利用天王殿作为入口处的候餐区以外,其他所有就餐区、厨房均位于保留下来的工厂厂房建筑中,文保范围内无明火烹饪,文物建筑内无就餐活动;而画廊则常年举办免费的艺术展,观众可以在展期内自由参观。被当作多功能厅使用的都纲殿也经常举办小型音乐会和舞蹈演出,任何人都可以购票进入;此外,在用餐高峰期或者包场时间段以外,公众即便不就餐、不住宿,也可以进入寺内参观。
要公众参与,更要适应性再利用
近来,人们逐渐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中公众参与的重要性。根据第三次文物普查的结果,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共有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仅就北京市而言,目前仍有大概6成以上的文保单位被不合理使用。数量如此众多的文保单位仍然有待腾退和修缮,这就带来了两个问题:一、谁来出钱修缮?显然,这单靠政府的力量行不通;二、这些丧失了原有功能的古建筑腾退、修缮后,如何利用?全部恢复原有功能是不可能的,全部变成博物馆更不可能。
关于第一个问题,国家文物局励小捷局长近期在回答关于如何激发公众保护文物热情的提问时说:“要允许社会资金在投入保护文物的同时,享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这不失是一个明智务实的选择。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在为公益事业做出贡献后有所获利,只要是合理合法的经营所得,笔者认为无可厚非。在这里,关键在于政府的监管:社会资金主持的文物保护项目,其规划设计是否合理?操作是否合法?理念是否符合保护准则?也就是说,不管谁出钱修,关键看能否保证文物的安全。
关于第二个问题,文物建筑一旦失去了使用功能,保护的难度就会成倍加大,这是全世界文化遗产普遍面临的问题。以西欧国家而言,由于传统教会势力的衰败,每年各国都有大量的古代教堂建筑不得不废弃。如何保护这些失去原有功能的文化遗产?他们给出的答案是“适应性再利用”,即在不破坏文物建筑的原则上,允许改变原有用途,选择合理方案,为其再度找到吸引人的功能。于是有的教堂变成了图书馆,有的变成了先锋剧场,有的甚至变成了运动场、城市旅馆。如何评判它们是否属于合理利用?首先还是要看是否会对文物建筑造成破坏,其次要看是否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公益性——其使用方式是否有助于文化遗产价值的彰显和传承。
对于嵩祝寺和智珠寺来说,“东景缘”的保护利用方案显然是比较优秀的。从修缮上,它既通过了主管文物行政部门的验收,又获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殊荣;从利用上,它将一处丧失原有功能的古建筑群由破败的工厂变成一处集餐饮、住宿、文艺活动于一身的社区文化中心,且藉由不同的活动规划面向公众开放参观,保证了文化遗产历史信息的传承,保护了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如此,为何不能给予一点鼓励呢?如果仅仅从某些不切合实际的条文出发,放弃理性判断的原则,将“东景缘”与“嵩祝名院”乃至“凯德集团”的房地产开发行为混为一谈,一刀切地否定,对文物保护而言,其实没有好处。
(作者系比利时鲁汶大学雷蒙·勒迈尔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博士研究生,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会员、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