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是财务会计中的一个往来项目,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以外的各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这些暂收应付款构成了企业的一项“非主流性”负债。该账户贷方,登记应付及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归还数;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付的应付及暂收款数额。
“其他应付款”账户主要特点是核算内容比较繁杂,包括应付的各种赔款、应付的各种罚金、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及应付、暂收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等。正是由于这些账户本身所具有的核算内容多而杂并具有过渡性的特点,极易被不法纳税人将该账户做为转移隐匿应税收入,偷逃税款,截留利润的工具,历来是审计中一个重点检查的账户。
一、“其他应付款”内容增减的舞弊形式
(一)隐匿收入,偷税漏税。由于其他应付款的内容较繁杂,有些企业往往混入某些不合法、不合规的经济业务,将其他应付款作为企业隐匿营业收入的“窝点”,以实现偷逃税款或延期纳税的目的。如企业将营业收入列入其他应付款偷逃增值税;将租金收入列入其他应付款偷逃房产税;隐匿收入导致利润下降偷逃企业所得税。通常情况下当企业营业利润可以满足年度目标时,往往在会计年度的最后几个月就要煞费苦心的利用虚假的原始凭证或不开具任何原始凭证,将营业收入列入“其他应付款”。有的贪污分子还利用该账户的过渡性质,将某些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的收入款项,先转入“其他应付款”账户,然后再伺机用现金从“其他应付款”账户中取出,不仅偷逃税款,更伴有贪污犯罪。
(二)隐藏费用、调节成本。企业某些应付款直接与成本费用有关。如应付统筹退休金,是实行退休金统筹办法的企业,根据企业的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按月提取计入管理费用,定期交纳社会保险机构,再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实际交付的退休金数拨给企业,由企业交付给退休职工。因此,企业多提或少提统筹退休金也必然影响到期间费用的正确列支。又如,由于业务需要,企业向其他单位租入的各种固定资产,包装物等,其应付租金构成了企业的成本费用。因此,应付租金数额及计入成本费用的日期是否正确,都会影响纳税。
“其他应付款”账户主要特点是核算内容比较繁杂,包括应付的各种赔款、应付的各种罚金、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及应付、暂收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等。正是由于这些账户本身所具有的核算内容多而杂并具有过渡性的特点,极易被不法纳税人将该账户做为转移隐匿应税收入,偷逃税款,截留利润的工具,历来是审计中一个重点检查的账户。
一、“其他应付款”内容增减的舞弊形式
(一)隐匿收入,偷税漏税。由于其他应付款的内容较繁杂,有些企业往往混入某些不合法、不合规的经济业务,将其他应付款作为企业隐匿营业收入的“窝点”,以实现偷逃税款或延期纳税的目的。如企业将营业收入列入其他应付款偷逃增值税;将租金收入列入其他应付款偷逃房产税;隐匿收入导致利润下降偷逃企业所得税。通常情况下当企业营业利润可以满足年度目标时,往往在会计年度的最后几个月就要煞费苦心的利用虚假的原始凭证或不开具任何原始凭证,将营业收入列入“其他应付款”。有的贪污分子还利用该账户的过渡性质,将某些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的收入款项,先转入“其他应付款”账户,然后再伺机用现金从“其他应付款”账户中取出,不仅偷逃税款,更伴有贪污犯罪。
(二)隐藏费用、调节成本。企业某些应付款直接与成本费用有关。如应付统筹退休金,是实行退休金统筹办法的企业,根据企业的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按月提取计入管理费用,定期交纳社会保险机构,再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实际交付的退休金数拨给企业,由企业交付给退休职工。因此,企业多提或少提统筹退休金也必然影响到期间费用的正确列支。又如,由于业务需要,企业向其他单位租入的各种固定资产,包装物等,其应付租金构成了企业的成本费用。因此,应付租金数额及计入成本费用的日期是否正确,都会影响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