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写作练习题(51)----根据所给材料写一份通知
2011-10-11 10:37阅读:
应用写作练习题(51)
根据所给材料写一份通知
请按照公文的格式要求,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通知。
【材料】
1.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
2. 发文时间:2011年9月30日
3. 发文字号:工商个字〔2011〕201号
4.
主送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5.
发文目的:印发《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请贯彻执行。
6.
发文背景: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条例》将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推动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
7.
停止执行的文件:《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的通知》(工商个字〔2004〕第118号)中关于个体工商户的内容,《关于印发〈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工商个字〔2004〕第190号)中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有关表格样式,《关于印发〈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
通知》(工商个字〔2007〕第247号)中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有关表格样式,于2011年11月1日起停止执行。
8.
工作要求:请各地将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
9. 联系电话:010-88650809
传真电话:010-68050283 电子信箱:djc.gts@saic.gov.cn
【参考答案】
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的通知
工商个字〔2011〕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条例》将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推动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的通知》(工商个字〔2004〕第118号)中关于个体工商户的内容,《关于印发〈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工商个字〔2004〕第190号)中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有关表格样式,《关于印发〈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工商个字〔2007〕第247号)中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有关表格样式,于2011年11月1日起停止执行。
请各地将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联系电话:010-88650809
传真电话:010-68050283 电子信箱:djc.gts@saic.gov.cn)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