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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添彩”还是“增光添彩”

2006-12-01 00:30阅读:
近日,某某大学为迎接前来举办招聘会的各企事业单位,特在校园内挂出了这样一条标语:“让我校学子为您的事业争光添彩”('我校'处本为'某大',为了不损学校名声,又保证语句通畅,权作更改)。这本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由于其中的一个字用得不当,很可能使学校的形象受到负面的影响。这个用得不当的字就是“争”字,应当改为“增”字才妥。为什么说它用得不当?下面简要进行讨论。
第一,从语法和语义角度看,应该改“争”为“增”。光,从火在人上,本义是光芒、光亮;彩,从彡采声,本义指文采,引申为光彩、光泽。不难看出,现代汉语中“光彩”是一个同义复合词。众所周知,现代汉语的这种复合词具有离合性,即两个构词语素可以分别与别的词素搭配,从而造出一个四字格短语,如“光彩”可变成“流光溢彩”、“国家”可变成“保家卫国”。汉语词法与句法上有着一致性,由于原来的复合词是并列式,所以通过离散原来的复合词而产生的四字格短语也就相应地是并列结构,如“流光溢彩”、“保家卫国”都与“光彩”、“国家”一样,前后两部分之间是并列关系。一般而言,同义复合词的两个语素的近义性还要求与它们各自搭配的新词素之间也要具有近义性,如“流光溢彩”中,“流”指水流动,“溢”指水漫出来,两者义近;“保家卫国”中,“保”与“卫”也义近。也就是说,这种结构中的并列关系不仅指语法上的并列,还指语义上的并列。标语中用到了“争”和“添”,“争光”与“添彩”都为动宾式,两者在语法上并列,但在语义上却不并列。“争”,会意字,在金文中,上为“爪”(),下为“又”(
),中间表示某一物体,象两人争一样东西,其本义即争夺;添,形声,从水忝声,本义为增加、增补。“争光”应理解为“争取光彩”,这意味着原来并没有光彩;“添彩”应当理解为“添加光彩”,意味着原来已有着一定的光彩。 “争光添彩”前后语义上不并列,不符合由同义复合词变化而来的四字格短语的一般要求。而与“添”字义近的字是“增”字。增,形声,从土曾声,字本作“曾”,本义为增多。用“增”与“添”分别与“光彩”搭配能够保证四字格前后的语义对称性,因为“增光”与“添彩”实质上是同义的。因此,标语中的“争”宜改为“增”。
第二,从语用角度看,应该改“争”为“增”。针对上文的分析,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非得保留“添”而改“争”呢?何不保留“争”字,改“添”为“抢”,构成“争光抢彩”呢?单纯从语法和语义角度看,这种修改当然是可以的,因为“抢”与“争”义近,但从语用角度看,这种修改应该予以否定。这条标语是学校为了迎接前来举办招聘活动的单位而打出的,语句中要隐含的意义只能是褒扬而不能是贬抑。前文说过,“争光”应理解为“争取光彩”,这意味着原来并没有光彩;同理,“抢彩”应理解为“抢夺光彩”,也意味着原来并没有光彩。这样一来,“争光抢彩”便具有了贬抑的意义。如果标语真的用这个词,那就不是在欢迎人家,而是在暗逐人家了。当然现在事实上使用的是“争光添彩”,但“争光”中所包孕的贬抑意义也是明显的。而如果把“争”改为“增”后,“增光添彩”就指增加光彩,意味着原来本已有着一定的光彩,其褒扬之义不言而喻,于是会更加符合张挂这幅标语的初衷。所以,还是要把“争”改为“增”为妥。
标语张挂出去,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因而标语一旦出了哪怕是一丁点儿问题,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打标语者的形象产生负面的影响。鉴于此,每当张挂标语之前,对标语的内容以及用词用字等进行认真的审核是必要的,但要做好这一点,却需要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的修养。(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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