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古文献中的山魈
2014-04-08 15:31阅读:

出处:《魔神仔的人类学想象》
从魃的例子可以了解中国文化对于台湾的深厚影响,又多数台湾人从中国移民而来,因此从中国历史相关记载对魔神仔进行的溯源的工作势所难免。中国传统的小说、笔记中有很多关于妖魅或妖怪的记载,与魔神仔最为接近的,当属于古文献中时常提及的「山魈」,山魈亦人亦鬼,也有者许多动物的特征,而且据文献记载他们与人类的互动很多。
著名的民俗学者刘枝万博士,在我研究魔神仔的过程当中,曾几次和我分享他的阅读笔记,是他在没有计算机的时代,阅读古文献时,碰到自己有兴趣的研究资料,而逐条记在卡片当中,以下是他所提供有关山魈的几则古文献资料:
(清)汪森编,《粤西丛载》卷十三 刘荐遇山魈
天宝末,刘荐者为岭南判官,山行忽遇山魈,呼为「妖鬼」,山魈怒曰:「刘判官,我自游戏,何累于尔,乃尔骂我?」遂于下树枝上,立呼「班子」,有顷,虎至,令取刘判官。荐大惧,策马而走,须臾为虎所攫,坐脚下,魈乃笑曰:「刘判官,更骂我否?」左右甫拜乞命,徐曰:「可去。」虎方舍荐,荐怖惧几绝,扶归,病数日方愈,荐每向人说其事。(《广异记》)
有关这一则发生在唐代天宝末年的故事资料,刘枝万博士用日文作了一个注记:山魈—鬼とみなす,但しこの山魈—もう蛮人のようだ。意思是说:山魈可以被视为鬼,但是这个山魈就好像蛮人一样。总之,这个让判官刘荐吓破胆的山魈,可以把虎唤来抓人,也会嘲笑人,不过看来并无恶意,作弄一下,最后还是把人放走。
(清)汪森编,《粤西丛载》卷十四 山魈
山魈者,岭南所在有之。独足反踵,手足三肢,其牝好傅脂粉,于大树空中作窠,有木屏风、帐幔,食物甚备,南人山行者多持黄脂、铅粉及钱等以自随,遇雄者谓之「山丈」,遇雌者谓之「山姑」,必求脂粉,与者能相护。唐天宝中,北客有岭南山行者,属夜,惧虎欲上树宿,忽遇雌山魈,其人素有轻斋,因下树再呼山姑,树中遥问:「有何货物?」人以脂粉与之,甚喜,谓人曰:「安卧无虑也。」人宿树下,夜中有二虎欲至其所,山魈下树,以手抚虎头曰:「斑子,我客在,宜速去也。」二虎遂去,明日辞别,谢客甚谨。其岁中每与人营田,人出田及种畬耕地种植,并是山魈,谷熟则来唤人平分之,性质直,与人分,不取其多,人亦不敢取多,取多者,遇天疫病。(《陈继儒《虎荟》》)
刘枝万博士对这则故事所下的标题是:山魈との贸易鬼市みたぃなもの,意思是:与山魈的贸易,类似鬼市的东西。从这则故事看来,山魈存在于岭南,只有一只脚,而且反踵,也就是他的脚丫子是向后的。有分雌雄,母的山魈喜欢脂粉,因此南来的北客,身上会带一些脂粉或铅粉之类,与其交易,必能获得行进山林中的保护。与上一则类似的,就是山魈具有伏虎或唤虎的能力,这是人们必须与其打交道的主要原因。但是最特别的是,山魈会与人一起耕田,而且对于收获必要求平分,这样的传说也出现在台湾原住民有关矮灵的传说中(请参见后文)。
(清)汪森编,《粤西丛载》卷十四 木客
平乐丫鬟山,高二百余丈,险不可跻,相传旧有物,形似小儿,行坐服食,不异于人,时出市易什器,市人呼曰「木客」,盖山魈也。(《平乐府志》)
这一则数据提到山魈长得像小孩子,住在平乐的ㄚ寰山,是很险峻的地方,会出来与人贸易,人们称呼他们是木客。这里很明白的说木客就是山魈。后文会提到学者有关山都木客的研究,再请读者参酌。
(清)褚稼轩着,《坚觚续集》卷二 海南鬼
海南有鬼,兽种人形,黧色,长不满三尺,解人言,不食烟火,入山能取琪南异香,及诸珍宝,海南人多购而蓄之。欲购者,必先令其相,果有分得宝,鬼则抱其膝,首肯,约指,相随几年,不则摇手去之,人得之,择日始遣,置小锯斧与之,啖以,食尽饱,携斧锯去,或经年,或数月或旬日,以取之多寡,为去时之久近,反则导主人往其处,奇香异宝,无所不有,约满,更依他人,留之不得。
这一则纪录,刘枝万博士给的标题:边疆の未开人を鬼とみなす。即边疆的未开化人被视为鬼。虽然没有标明是山魈,但海南鬼长相矮小和野兽一样,与山魈差不多,海南人会好像养奴仆一样,把他们买来畜养,主要是看中他们能够入山取得奇香异宝的能力。
清‧褚稼轩着,《坚觚续集》卷一 山魈
白醉璅言:「广东山僻处,有山魈,半是鬼,半是人,能隐能显,止一手一足,必两人相帮,然后能行,亦租民田耕种,至秋收,田主必分半与之,若多占升斗,能向其家作祟。」
这一则资料是说广东僻山之处有山魈,「半是鬼,半是人」,而且「能隐能显」。跟前面说到的一样,会为人耕作,不过是用租田的方式,收成也是要分一半,不然就会向人们作祟。
除了上述刘枝万博士提供的资料之外,有关山魈的纪录,在民国时期中国的地方志书中也会见到,以下是《民国长泰县新志》山魈条:
清光绪间,恭顺里有山魈祟,一婢但闻声而不见形,一日有邻妇与婢口角,忽见其婴孩置檐角欲坠,惊绝哀求始解,又有农民骂婢,隔夜其田皆碎石,诳之曰:「我不怕石,只怕粪秽难堪耳。」翌晨返,石易粪,藉作肥料,自是村人失物,备果品往求,辄得。人以其语,似鸟音,称为「鸟大舅」,未几婢鬻他邑,山魈遂绝。
这则纪录讲清光绪年间的山魈作祟,看起来这个山魈已经化身为奴婢,跟人家相骂,会让那人的婴儿摇摇欲坠,被主人骂,会把田地变成碎石地,主人知道她的法力,故意说他不怕石头,只怕粪便,结果这位奴婢竟呆呆地照办,变出粪便铺满田地,主人反而好耕作。大家知道这位婢女有神通,东西丢掉的时候,就去求她,失物便能复得。后来这位婢女被卖到他乡,山魈作祟的事才停止。不过这则资料很难判定山魈是附身在婢女身上,还是变成婢女,抑或是这名婢女本身就像前面海南人买来畜养的山魈一样,是可为人仆的山魈。
以上的数据都是刘枝万在没有计算机的时代里,利用一张张卡片逐条记载他阅读相关史料的心得。今日从这些卡片可以发现刘枝万对史料的解读相当具有洞察力,因为后来,对于「山魈」的源流作过完整考察的美国历史学者Richard
von Glahn就和刘枝万持着同样的态度。von
Glahn也认为山魈的叙述是汉人对于异地的异民族、动物、鬼怪的混合物。他全面地爬梳相关的文献,发现普遍出现于宋代江南的山魈,在江南各地有许多不同的称呼。像是在江南、江东称之为五郎;在江西、福建称为木下三郎或木客;有时候又因为其「独脚」的特征而被称作独脚五通。山魈异名之多,唐代段成式(803-863)的《酉阳杂俎》便已写道:「山萧一名山臊,神异经作,永嘉郡记作山魅,一名山骆,一名蛟,一名濯肉,一名热肉,一名晖,一名飞龙。如鸠,青色,一名冶鸟。巢大如五斗器,饰以土垩,赤白相间,状如射侯,犯者能役虎害人,烧人庐舍。俗言山魈。」此外,山魈又有:山精、山臊、山丈、山姑、山怪、山大人、独足鬼、山膏、治乌、七姑子、枭阳或山鬼等名。各地对山魈不同的称呼,可能是地域差别所致,但也可能是长时间各地与山魈类似的鬼怪重迭、混合的结果。从这些称呼中,我们大致可以看出山魈的传言有长期的历史,且地域分布相当广泛。
山魈与汉文化中的精怪传统有很深的关联。von
Glahn以「独脚」、小儿形貌为线索,追溯山魈的起源源自于「夔」。因为后来山魈最重要的特征:「独足」已经在夔的身上出现了。
「夔」最早是《国语‧鲁语下》之中所提到的「木石之怪」。汉代的韦昭对「木石之怪」的注解提供了进一步的讯息:「木石,谓山也。或云:「夔,一足,越人谓之山缫,音『骚』,或作『』,富阳有之,人面猴身,能言。或云『独足』。」韦昭说《国语‧鲁语下》里所谈到的物怪,越人叫做山缫,具有人面猴身的特征,亦有言语的能力。《庄子》的〈秋水〉、〈达生〉篇中亦言及了「夔」这样的怪物:「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提到了不同精怪各有其生存领域,水泽有委蛇,原野有彷徨,夔则多出没于山中;又《庄子》〈秋水〉:「夔谓蚿曰:『吾以一足踸踔而不行,予无如矣。今子之使万足,独奈何?』」意思是夔只有一只脚,行动不便,很羡慕蚿有万只脚。虽是以故事譬喻,但〈秋水〉也提到「夔」具有「独足」的特征。
以「夔」为首,具有「独足」特征的精怪,在历史上不断出现,从汉代以下一直都可以见到同样具有独足特征精怪的记载,von
Glahn追寻这些延续长久的纪录,认为将这些纪录连串起来,足以看做为历史发展的一面折射镜,反映汉人不停南迁的趋势。关于这些物怪,各种古籍的纪录参差不齐,因此它们很可能是来自不同地方、文化的传统,另一方面又各自与同时期不同地方、文化传统中的鬼怪、种族、动物互相混淆,以至于面貌更为复杂。
▲图一 《山海经》所纪录的各式各样人形物怪
东晋道士葛洪(261-341),在《抱朴子》中,留下了当时道士对于山林知识最丰富的描述。《抱朴子》中也有记载到「独足」的「山精」:「山中山精之形,如小儿而独足,走向后,喜来犯人。」在《抱朴子》的记载中,山林里是个龙蛇杂处之处,不但有山精,还充满了各种怪物、神灵,随意进入的人们稍有不慎,即有丧命的危险。
von
Glahn认为,这些山中精灵物怪在六朝时期(220-581)的文献中大量地涌现有其时代的背景与意义。由于西晋灭亡,中原汉人开始大量南迁至江南,多山多水的江南,自然环境与中原平坦地形迥异。对南下的汉人而言,江南不但是远离故土的异地,还是处处潜藏危机的险境,尤其是中原人不熟悉的山林,除了疾病、野兽、土著以外,魑魅魍魉大概皆有之。东晋葛洪《抱朴子》〈登涉〉篇中的文字,可以看成是当时汉人对于山林态度的一种代表,〈登涉〉篇提醒道,山林因有种种危险,不可轻入:
山无大小,皆有神灵,山大则神大,山小则神小也。入山无术,必有患害。或被疾病及伤刺,及惊怖不安;或见光影,或闻异声;或令大木部风而自摧折,岩石无故而自堕落,打击煞人;或令人迷惑狂走,堕落坑谷;或令人遭虎狼毒虫犯人,不可轻入山也。
由于山林中不能确定的异状实在太多,无「术」在身,难以全身而退。六朝时期流行的志怪里充斥了大量魑魅、鬼灵、山神水怪。此时期的这种特殊现象,引起学者的兴趣,林富士便以「魅」为核心,从当时文献中区别出「魑魅」、「鬼魅」、「精魅」三个词汇,分别代表不同概念。在形体方面,「魑魅」是有特定形体的「生物」,其形大都是动物(兽形)或人兽合体。常常也被使用作为对异国、远方之人的贬称。「鬼魅」则是「无形」或能「隐形」之物,无特定形体可言。至于「精魅」则千变万化,万「物」(包括人)都能变成精魅,早期的观念是以物化为「人形」为主,但后来则认为万物之间都有可能互相转化其形,而且能隐能见。林富士认为东汉中晚期(2世纪)以后,「精魅」的概念逐渐成为中国传统社会对于「魅」的主流看法。而这种逐渐成形的「精魅」概念,并非某一特定阶层或宗教的产物,是当时一种通俗信仰(popular
belief)。
由于「精魅」具有变化、幻化的能力,可以变化成人形,因此在山林的各种危险之中,尤难防范。精魅特别危险之处,在于它不像独足小儿样貌的山精,或者是外型是人兽合体的物怪(魑魅),可以让人一眼看出其「非人」的本质。葛洪提醒道,人们对于这类外表看来与人无异的精魅,必须懂得更进一步的辨识之法,以判别来者是人是魅,才能免受其害。总之,道士葛洪警告,人不可轻易入山,入山需有「术」,方可应付许许多多可能不怀好意的精灵鬼怪。
江南的山水对于南渡的汉人来说是一个新的环境,在他们的眼里充满着奇人异物。von
Glahn认为汉人对于江南的开发,是一段渐进、历时长久的过程。这些南迁的汉人对于江南山林风土的描述,并不单纯只是中原经验的移植,而是长时期与在江南的自然环境、当地土著、物种长期互动累积的成果。而且这些描述,并不能仅以写实的观点来解读,而常带有象征涵义,所以相关的史料除了指涉各种信仰中的鬼怪,亦可能是指涉着某些历史上的具体人群。例如,约成书于南朝宋(约公元5世纪)的《幽明录》这么写着:
东昌县山有物,形如人,长四五尺,裸身被发,发长五六寸,常在高山岩石间住;喑哑作声而不成语,能啸相呼,常隐于幽昧之间,不可恒见。有人伐木宿于山中,至夜眠后,此物抱子从涧中发石取虾蟹,就人火边,烧炙以食儿。时人有未眠者,密相觉语,齐起共突击,便走,而遗其子,声如人啼也。此物使男女群共引石击人,辄得然后止。
《幽明录》所志山中之怪,裸身、披发、神出鬼没、语言不能通,尽管看来似人非人,却颇为具体,类似今日所称的「野人」。
总而言之,从上述文献中的山魈,大多被描述成像是种半人半兽如鬼怪般的存在,相当具形,有些还会与人类互动,甚至有耕作、贸易的行为。如前文数据显示,在平乐地区,山魈又称木客或山都,如果这节我们所描述是山魈比较偏向鬼的一面,下节所要涉及的山都木客,可视为山魈比较偏向人的面向的表现,也就是把山都木客当作曾经实存的某一古民族或异民族。
三、山都木客及其诠释
在爬梳有关山魈的史料文献时,很难不注意到「山都」的记载。从许多方面看来「山都」与山魈很像,同样也间杂了人、鬼怪、动物等诸多特征:
山都,形如昆仑人,通身生毛,见人辄闭眼张口如笑,好居深树中,翻石觅蟹啖之。述异记曰:「南康有神,名曰山都,形如人,长二尺余,黑色赤目,发黄披身。于深山树中作窠,窠形如卵而坚,长三尺许,内甚泽,五色鲜明,二枚沓之,中内相连。土人云『上者雄舍。下者雌室。』旁悉开口如规,体质虚轻,颇似木筒,中央以鸟毛为褥;此神能变化隐形,猝睹其状,盖木客、山魈之类也。」赣县西北十五里,有古塘,名余公塘。上有大梓树,可二十围,老树空中,有山都窠。宋元嘉元年,县治民有道训道灵兄弟二人,伐倒此树,取窠还家。山都见形,骂二人曰:「我居荒野,何预汝事?山木可用,岂可胜数?树有我窠,故伐倒之。今当焚汝宇,以报汝之无道。」至二更中,内处屋上,一时起火,舍宅荡尽矣。
由上文看来,山都矮小、全身长毛,黑色红目形象与人大不相同,但具有与人对话的能力,还具有「变化隐形」的异能,它们「居荒野」,在树上筑巢,生活领域与山野自然关系密切。除了山都之外,另有记载云江南山中有所谓的「木客」,它们与山魈、山精外型很像,也是形似小儿,不过它们能制造器具,甚至与人交易:
郭仲产《湘州记》云:「平乐县西七十里,有荣山,上多有木客,形似小儿,歌哭衣裳,不异于人;而伏状隐现不测。宿至精巧。时巿易作器,与人无别,就人换物亦不计其值。」
木客能够神出鬼没,彷佛鬼类。但木客看来俨然如某种群聚的地方族群,因对当地环境极为熟稔,所以行动矫捷。
主张这些古文献中所记载的山都、木客为历史上曾经实存的某一古民族或异民族,中研院民族所的创所所长凌纯声可说是早期的代表性学者。凌纯声以文化与体质两个层面重新审视中国史志古籍中木客的记载,而推论文献记载的木客应为小黑人种(Negritoes)。他认为古籍中木客常被视为是「鬼类」实是因为他们形似人而肤色黑(中国古时常以黑影为鬼),他们与小黑人相似的特征还有以下几点:身材矮小貌似小儿、能隐藏(不与人接触,在树林中行动敏捷、躲藏快速)、居于岩穴或崖宿(古籍中称其有「石室」)、能歌善舞、以物易物与外人交易,然交易时皆置物于地,双方都不见面(古籍中称为「哑市」)等特征。虽然当时中国境内已经没有小黑人的存在,但凌纯声认为在古代时小黑人曾经是实际存在的,而且他们也和台湾原住民各族传说中的矮黑人以及分布在马来半岛、菲律宾群岛的小黑人种关系密切。
凌纯声之后,学界有关山都木客的研究其实相当多,尤以厦门大学的学者讨论最多。厦大的老辈学者蒋丙钊在其〈古民族山都木客历史初探〉一文,从各地文献,总结出山都木客主要分布在福建、江西、广东、安徽、浙江、湖南、广西和四川等省,尤以闽粤赣交界地区最活跃,其生活特点是:居深山密林间,有树居也有室居,少与他人接触,即所谓隐形。身体特征是:身材或高或矮,肤黑,能劳动,精木器。有语言及婚丧习俗。使用乐器,善歌舞及好吃螃蟹。因此他认为山都木客明显是人,应是古代的一种少数民族。蒋丙钊考据「山都」一词,最早见于晋《山海经》和《搜神记》。「山」字应指他们住在山里;「都」为人之所聚,有的少数民族有以「都」作为禽兽。以往史书中多把山都称为神鬼怪物或禽兽,但从该民族的特点和来源,「都」,他认为应有另一解释。古代「猪」为水聚会之义;「猪」与「都」不仅音近,意思也相通,所以山「都」应指他们早期是居住在水边。《搜神记》言盘瓢子孙为「好山恶都」,应指他们已惯于山区生活而厌恶水上生活。所以「山都」可能指该民族原在水边生活,后被迫迁徙到深山密林间,从而以居住地的特点被命名。又有把山都分为「猪都」、「鸟都」、「人都」者,这非指山都内部还有分支派,因为「三都皆在树窟宅」,说明三种人均树居,且住一起。这三种名称的区别主要在于他们树居的位置不同。蒋炳钊认为山都和木客实为同一个民族,而从诸文献可以看出:(一)山都木客住同区且聚居,所以不是两个不同的民族。(二)山都木客有树居和洞居,因地而异,同样生活在深山密林间。(三)身体特征多矮小。(四)经济生活特点相同。(五)有些书明指山都与木客同样。(六)文献多为山都与木客并称。
蒋炳钊考据山都木客的来源,认为山都木客因为身体小,肤色黑,过去如林惠祥、凌纯声都认为木客为小黑人,但他对于山都木客是否为小黑人仍存有疑义,他主张,山都木客来源与古代越族有关,认为山都木客可能是古代越族的后裔。最后的结论是:山都木客是一个现在已经消亡的古代民族。唐宋时代对其记载多而广,明代只有广西有木客记载,其他地区已不见,可能已被同化于其他民族之中。
厦大后来的学者意见与蒋炳钊大致相同,如白廓归纳文献记载的山都人的特征:发长五寸而不能结;在深涧中翻石觅蟹啖之;作窠和树窟宅;有崇蛇习俗;其埋葬法为「藏石巢中」的「葬棺法」,属武夷山越人悬棺葬或称崖葬的类型。白廓的结论是:山都是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域的土著居民,为当地古越人的后裔。
郭志超、董建辉也赞同所谓山都木客不可能分为山都和木客两个族群。他们认为,木客的族属是越人,木客仍属山都人,山都木客不仅是闽粤赣交界的越人,还可能是西汉早期南海王领地内某群社会发展相当落后的越人的存续。
罗勇亦断定,山都木客明显是人,而不是鬼怪;山都木客是全名,并非指两个不同民族。罗勇认为,古文献中记载的山都木客其来源与春秋战国时期赣南的土著百越族有关。根据记载山都木客分布范围遍布于:福建、江西、广东、安徽、浙江、湖南、广西和四川,尤以闽粤赣交界之处最为活跃。其生活特点是居深山密林之间,有树居,也有穴居,少与人接触,因人谓之隐形。而身材,有的记载身材高大,有的记载矮小,肤色黝黑,能劳动,会制木器,有自己的语言和婚丧习俗。
厦门大学老中青三代的学者,持续探讨了山都木客的问题,无论是认为山都木客是古越人或是古越人的后裔,甚至把山都木客牵扯到客家人的古渊源,他们都把山都木客视为具体实存的古民族。然而山都木客跟魔神仔到底有何关系?为什么研究魔神仔却会注意到山都木客的问题?实是因为2010年10月,赴漳州地区调查魔神仔的传说故事的时候,造访厦门大学的石奕龙教授,谈话中他说魔神仔应该就是山都木客,当时他并没有说明厦大这些学者已经做了山都木客的相关研究,回台后搜寻资料,才发现山都木客的相关研究不少。从上述有关山都木客的纪录,可以了解到台湾的魔神仔与文献中的山都木客,在下列几点有所交集:(一)与深山密林的相关,(二)身形矮小,(三)树居的联想,(四)穴居的联想,(五)隐形会幻化。这些往后面将与魔神仔与山魈、山都木客的交集,以一种更大的视角连接在一起。
相关连结:
2014.4.10星空悄悄话节目:魔神仔的人类学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