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封 面
封面记载书名(包括丛书名、系列书总名)、卷(册)著(编)者、版次、出版社。
1.书名必须准确,力求简短,一般不加标点。副书名用不同字体或字号与书名区别(特殊情况下副书名也可不印于封面,仅印于扉页上)。
2.凡属丛书的一种或系列书的一个分册,必须在封面上印载丛书或系列书总名及分册的序号。同一套丛书或系列书的每一册,其开本、装帧、封面格式应统一。
3.封面上印载作者姓名,其后标明“著”、“编著”或“编译”等字样(集刊一般标编辑)。作者姓名一般不超过3名,其署名排列次序,由主要作者根据编写工作的实际情况,在交稿时写明。超过3名的一般在第一作者后加'等'字。
4.属于拉丁语系和斯拉夫语系国家的作者,其姓氏用汉字译名。名字(不论一个或一个以上)只列出首字母(大写并加缩写点),国籍(简称)用六角括号排于作者之前。
5.封面上一般不印载译者及审、校者姓名。
6.多卷(册)书必须在封面上标明第x册、第x卷等字样。
7.凡修订内容超过全书三分之一的为修订再版书,必须在封面标明第几版,不用修订版字样。初版书一律不标。
翻译书的版次按中译本排版次(如第一次中译本即使根据原版第二版译出,也是中译本的初版,封面不必标版次;第二次中译本即使根据原版第五版译出,中译本也称为第二版)。中译本不是初版,且与所译原版版次不同时。其原书版次以“原书第x版”的字样印载于封面左上角。
8.期刊封面上应标明刊名;出版年、卷号、期号;责任者、出版者;国际标准刊号,可以标示刊标,出版者标志等。
9.期刊刊名应置于封面,目次页和版权标示页的便于辨识的突出部位。卷的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