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交流、欢迎补充】
1、关于询价发行的再融资涉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问题,监管机构的意见是只要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在按照流动资金测算公式计算的范围内,且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即可。流动资金的30%上限,是否加上项目铺底也不能超过?“铺底流动资金”与“用于偿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30%”是单独列示的不同例外情况,且2011年第一期保代培训记录明确指出“偿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30%。强调的是专项补充流动资金,不包含铺底流动资金”。同时,根据近期已经取得证监会核准案例格林美、北新建材、上海梅林,上述案例均为证监会提出补充流动资金限制之后的案例,均为近期核准案例,均将铺底流动资金单独测算,补充流动资金与铺底流动资金合计均超过补流限制的30%。
2、关于定价锁三年全额补流方面,监管机构从严审核,在测算流动资金金额方面要审慎地充分测算解释,很多项目反馈意见都会关注到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3、关于本次募投,是从企业的战略层面布局,短期内无效益测算也可接受,但需结合企业战略充分披露募投实施规划和风险,这样的观点较之以前应该有了一定的突破。
4、对于锁价的非公开发行,由于预案公告时股票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价格已经明确,有关人员存在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规避短线交易而获取利益的可能,因此预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如有相关人员的减持则构成短线交易。虽然之前有成功实施的案例,
1、关于询价发行的再融资涉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问题,监管机构的意见是只要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在按照流动资金测算公式计算的范围内,且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即可。流动资金的30%上限,是否加上项目铺底也不能超过?“铺底流动资金”与“用于偿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30%”是单独列示的不同例外情况,且2011年第一期保代培训记录明确指出“偿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30%。强调的是专项补充流动资金,不包含铺底流动资金”。同时,根据近期已经取得证监会核准案例格林美、北新建材、上海梅林,上述案例均为证监会提出补充流动资金限制之后的案例,均为近期核准案例,均将铺底流动资金单独测算,补充流动资金与铺底流动资金合计均超过补流限制的30%。
2、关于定价锁三年全额补流方面,监管机构从严审核,在测算流动资金金额方面要审慎地充分测算解释,很多项目反馈意见都会关注到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4、对于锁价的非公开发行,由于预案公告时股票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价格已经明确,有关人员存在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规避短线交易而获取利益的可能,因此预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如有相关人员的减持则构成短线交易。虽然之前有成功实施的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