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兵原创#关于企业上市中员工持股计划之合伙企业
2015-08-13 08:57阅读:

随着IPO的重启和新三板的热度加强,公司的上市热情高涨,而且不少公司在希望在上市前对员工进行激励。从笔者接触的拟上市公司来看,计划采用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非常流行,笔者根据个人理解和对前人相关研究的归纳,对此类情况进行简单分析。
1、 为什么采用合伙企业进行员工持股,而不由员工直接持有拟上市公司股份?
1简化拟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若作为激励对象的员工直接持有拟上市公司股份,将加大股权纠纷的风险和上市核查的工作量。
2、
税务筹划的考虑。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避免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双重税负,且合伙人退伙或转让合伙份额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所规范的财产转让行为。合伙企业涉及的具体税务问题如下:
A、自然人和法人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获得被投资企业红利如何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