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邹允中与刻石托本

2024-05-02 19:30阅读:
邹允中与刻石托本
东汉临为父作封刻石考述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宋爱平


  【关键词】临为父作封刻石;东汉;铭文释读;祠堂刻石
  【摘要】临为父作封刻石刻于东汉延熹六年(163),清宣统元年(1909)由罗正钧收入山东图书馆(今山东省图书馆)附设的金石保存所,新中国成立后转交山东省博物馆(今山东博物馆)收藏至今。该刻石为东汉著名碑刻,被诸多金石研究者所重视,但仔细对比原石、拓片,发现以往著录多对其铭文释读不全或误释,或囿于仅见拓本未见原石而对刻石的定性不一。在对刻铭文字进行隶定的基础上,据其形制及铭文内容,可认为该石非墓中石刻,应为墓上祠堂建筑刻石。
  山东博物馆馆藏汉代碑刻数量不多,定为一级文物者仅有两件,其中一件就是东汉临为父作封刻石。
  临为父作封刻石,东汉延熹六年(163)刊,高56厘米,宽86厘米,厚约34厘米,刻铭部分高45厘米,宽40.5厘米。阴刻隶书铭文15行,每行之间有界格,行宽2.3厘米,行24~28字不等,共345字(含未识别及风化残损字),铭文四周阴刻双栏框。字较小,字径2厘米左右,笔画较细,但颇工整,结体谨严,笔势生动,笔锋峻利,为难得的汉隶佳作,具有较高的书法价值(图一)。
  该石基本完整,但刻字部分磨泐较甚,下部还有埋入土中的痕迹。其形制较为特殊,正面及上下左右四侧面皆打磨较规整,背面却高
低不平;整体为长方体,而刊刻铭文部分却近于方形,因此铭文左右皆留有空白,尤其是右侧空白较大,约占石面的三分之一。该石上的汉隶小字罕见,铭文明确提出“刊石立碑”的概念,对研究汉代碑刻形制、墓志源流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对其考述如下。
  目前所见最早著录临为父作封刻石的是光绪三十年(1904)《峄县志》,其以“汉永和碑”为名记曰:“碑在曹马社马头山下平田中。石长六七尺,宽尺五寸,字径三分,多剥落不可辨,惟‘永和’年号尚可识。首行‘孟阳’似人姓名,后有词有乱,颇似哀诔,皆漫灭难句读,而笔法廉谨,古气郁然,固非魏晋以下人所能为也。旧志不载。”[1]
  关于该石的出土及流传情况,山东博物馆收藏的另一块刻有罗正钧题记的刻石(下文称“罗刻”)有详细记录。
  罗正钧题记作于清宣统元年(1909)十二月,刻石高42厘米,宽47厘米,厚10厘米(图二),内容收录在他的《劬Q文稿》四中,名为《跋后汉人封父墓刻石》[2]。铭文内容如下:
  昆明萧绍庭观察以事自峄县归,示此碑拓本,为」言碑在县西曹马社田中,盍以致之保存所?逾数」月,用舟运至。以汉虑尺度之,横八尺,纵二尺三」寸强,文刻石之左方,当一尺七寸,仅数字难辨识。」碑不见前人著录,光绪三十年始采入县志。其文」有辞有乱,前后记其父永和二年没,越二十有七」年,延熹六年乃为父作封,中叙兄弟丧亡,追念父」恩,文词,蔼然仁孝人也。作碑人名临,不著姓,」县志谓首行“孟阳”似人姓名,碑言“父通,本治白孟」《易》、丁公《章句》”甚明,志误“易”为“[”也。汉时尚无墓志,」因封父墓撰文刻石,为定名曰“后汉人封父墓刻」石”。汉碑小字世尤罕见,予设金石保存所,乃创获」此石,真为瑰宝矣。宣统元年冬十二月罗正钧记。」
  另在罗刻之左侧,有萧应椿、邹允中、姚鹏图的跋语,《劬Q文稿》中无收录,其字体、大小不同于正文,应是据他们各自的手书上石:
  宣统二年二月昆明萧应椿重观」于济南遐园之碑龛。」江夏邹允中、镇洋姚鹏图同敬观。
  罗正钧(18551919),字顺循,号劬Q,湖南湘潭人,晚清官员,宣统元年(1909)初任山东提学使,建山东图书馆并附设金石保存所,为山东金石保存所的奠基人[3]。
  萧应椿(18561922),字绍庭,云南昆明人,随父迁居济南,光绪三十二年(1906)任山东农工商务局总办,主管全省工商实业。光绪三十四年(1908)山东农工商务局改为山东劝业道,萧应椿任道员[4],于次年在山东峄县作矿业调查时发现了临为父作封刻石,并告知罗正钧。
  邹允中,字心一,湖北武昌人,清末举人,宦游山东,居于济南,好搜考金石,文采斐然,工书善画,得四王遗韵[5]。
  姚鹏图,字柳屏,江苏镇洋(今江苏太仓)人,光绪十七年(1891)举人,官山东知县。清宣统间为罗正钧幕宾,协助筹建山东图书馆及金石保存所。喜收藏,碑版尤富,考据精到。书工隶、楷,擅篆刻,诗词鲜隽[6]。
  由罗刻题记及相关资料可知临为父作封刻石的出土及流传情况。
  1.出土情况
  关于该刻石的出土地,以往发表资料或定为山东“峄县曹马村”[7],或误为“邹县马曹村”[8]、“峄县马槽村”[9]等。根据罗正钧题记,刻石发现于“(峄)县西曹马社田中”。光绪三十年(1904)《峄县志》卷二十四也明确记载:“碑在曹马社马头山下平田中。”[1]峄县为旧县名,最早秦置,地处鲁南,含今枣庄市的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等地。社为清乾隆年间至清末区划名称,相当于乡镇。《峄县志》卷八载峄县统4乡、31社,县西的兰陵乡领8社,其首为曹马社,领61村,有曹马村、白楼村等[10]。由此可知,该石准确出土地为山东峄县曹马社田中。
  该石的具体出土时间不详,罗正钧题记载“光绪三十年(1904)始采入县志”,县志亦载“兹查得汉碑一”[1],可见该石至少在1904年已被发现。
  2.流传经历
nlc202208261104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4/view-15438480.htm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