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的悲剧
2006-12-20 21:15阅读:
其实中国文学的最大悲剧是没有悲剧。对此可能会有许多人提出质疑,他们说中国古代的文学中不是有《窦娥冤》、《汉宫秋》、《赵氏孤儿》、《琵琶记》、《精忠旗》、《娇红记》、《清忠谱》、《长生殿》、《桃花扇》、《雷峰塔》十大古典悲剧,还有《梁祝》吗?其实所谓悲剧有着与之不同的定义的,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认为,构成悲剧的基础是“历史必然的要求与这个要求的实际上不能实现之间的冲突”。其名称的词源反映出悲剧这个体裁起源于古希腊的礼仪庆典,在这种庆典上,人们歌唱颂扬并以山羊作牺牲奉献丰产之神奥尼索斯。悲剧的体裁类型学特征是:深刻的戏剧冲突;主人公进行斗争,历尽磨难,最后牺牲毁灭;情节发展顺序不可逆转;悲剧行动发展对主人公造成悲剧后果,以及对崇高的人道主义的伦理审美价值和理想给以肯定。悲剧主人公经历的一系列偶然发生的事件,却存在必然的联系,这必然的联系导致的结果是毁灭,主人公无力改变,这是命运的强制力量。就在这样的过程中,悲剧给人以震撼的力量。《窦娥冤》、《赵氏孤儿》不过是“冤”剧,通常是主人公有原因(并非命运使然)的遭遇不幸,经历一番起落,含冤,上诉等等,取得一个圆满的结局。
钱钟书先生在他的《中国古典戏曲中的悲剧》中写道:依照L·A·里德博士的看法(他在《美学研究》中对悲剧所作的精辟讨论,使我获益匪浅),悲剧有两种主要类型:一种是以人物性格为中心的悲剧,另一种是以命运本身为主的悲剧。莎士比亚的悲剧属第一种,而古希腊的悲剧却属第二种。中国古代戏剧中勉强称得上悲剧的作品大都倾向于第一种。像
莎士比亚戏剧一样,它们都摒弃了三一律,并强调人物性格及其对恶劣环境的反应。但是,它们并不是悲剧,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因为剧作者对于悲剧性弱点及悲剧冲突的概念,只有一种不适当的观念而已。
的确,中国的文人们在创作时,总是要为悲剧安排一个不和谐的情节和完满的结局,从而失去了文章的悲剧性。在《窦娥冤》中所有的情节都按主人公的意志而反展。为了消除别人对婆婆的怀疑,窦娥便一身承担了所有罪责,她被判为犯罪。在法场上,她祈求上天怜悯她降给人间大旱三年,也是应验了的。使人不免想到老天都在帮助她。在第四折中,离家多年的窦天章以提刑肃政廉访使的身份来审理此案,并为窦娥之死进行了昭雪。这都使人化解了心中的怨恨。这种因果报应的情节在中国的文学中屡见不鲜,其实正是这种因果报应削弱了中国悲剧的悲剧性。中国的观众和文人一样,都希望在绝望的时候有生机,都希望在悲剧中有善恶分明的报应来平衡心灵。因此钱钟书先生的总结是:剧作者这样描写是为了让该剧以因果报应结尾,而不是以悲剧告终。窦端云既没有任何过错应当夭亡,也不是命运注定要丧生。在《梁祝》的结尾作者用化蝶的形式来平衡文章,使得作品仍然保持着一种幻想中的完整性,从而只让我们产生了道德上的满足,而没有震撼人心的力量来加强悲剧的可悲性。
中国文人在创作悲剧时,总是给人以一种缠缠绵绵地感觉,总要找一个因果报应地说法来为自己地悲剧作结,这就从根本上脱离了悲剧地实质。鲁迅曾说过:“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悲剧的悲从其一开始就已注定,并随着情节地发展而一步步走入深渊,直到最终地自我毁灭,当然这种毁灭有身体地也有精神的,而犹以精神地毁灭最有悲剧色彩。悲剧地结局只能是毁灭和死亡,不应有喜剧地色彩,或者带有任何地怜悯之情,因为悲剧是要启迪人心地,这就需要创作者有足够地勇气去创作,要有足够的勇气去撕碎自己的心灵。王国维先生说在《窦娥冤》中并不是简单的因果报应观,在一个混乱的社会里,正义不能申张,唯有寄托在不可信的鬼魂复仇和清官政治上,不是更加凸现了法律的苍白和人民的痛苦?不是加深了它的认识价值吗?认为是加强了文章的悲剧性。其实悲剧的悲是不能有所寄托的,必须是一种赤裸裸的悲剧,使人感到压抑的,而这种压抑集在你的内心永远无法释怀的。读中国的“悲剧”,你会发现,悲剧的结束分为三种:一为明君或清官出现,为民伸冤,如《窦娥冤》、《琵琶记》、《精忠旗》、《清忠谱》;二为受害者的后代报仇雪恨,光宗耀祖,团圆会面,如《赵氏孤儿》、《雷峰塔》等;三为主人公在梦境或仙境中相会、如愿,如《长生殿》、《汉宫秋》、《梧桐雨》、《娇红记》等。总而言之,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使人在肝肠寸断之后,有所释怀,这就使得文章失去其本该有得悲剧得震撼力。中国得文人总是没有勇气去颠覆固有得观念,总是要违背心愿,编造谎言。难怪胡适先生说:这种团圆得迷信乃是中国人思想不弱得铁证。当然我是不完全同意胡适先生得观点,我认为中国得文人并不是缺乏思想,而是缺乏勇气,中国的文人总是害怕自己过于标新立异,害怕面对别人的审视与指责。其实这也就是中国很少有文学大师的原因。其实大师是要伴随着立义与破新而产生的。只有当我们跳出自己所在的框架,才能真正地了解自身的缺陷。怀特海教授在《科学与现代世界》中指出:“当今崇拜科学想象的朝圣者们,其圣祖应是古希腊雅典悲剧家——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德斯。他们对于命运的想象——无情的或冷漠的——都促使悲剧事件有一个不可避免的结局,这正是科学所拥有的远见……物理定律就是命运律令。”称然在中国的历史上也层出现过真正的悲剧雏形,如宋朝时浙江一带层出现“南戏”的民间戏曲形式,但它始终没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出现,最终也莫入了历史的烟尘。
我们简单的来看看西方的文学发展,古希腊的著名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写出著名的悲剧《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讲述人类恩人普罗米修斯的受难历程。其中普罗米修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的结局,最终被锁于山颠,命运悲惨。莎翁剧中安东尼带着:“让罗马融化在台伯河的流水里,
让广袤的帝国的高大的拱门倒塌吧!
这儿是我的生存的空间”的话走向死亡。爱尔兰剧作家贝克特有著名的悲剧《等待戈多》,用荒诞的笔法写出了上帝都死亡的事实,这在西方,无异于颠覆了人们的信仰。难怪尼才被人称为疯子。西方的文明起源于悲剧之上。中国的文明发展在很多程度上是比较顺利的,即中国文明在其发展上很少有自身的危机感。这就使中国人不愿听哀伤、消极、悲观、逆耳、暴露黑暗面的声音。中国文化受佛教影响很深,使得整个民族形成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现世因果报应观,好人必有好报,坏人必遭惩罚。中国的儒家崇尚一种“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庸之美,不喜欢大毁灭、大悲痛。故而中国的文人总要为悲剧要加上喜剧的结尾。除去文化本身的特性以外,中国古代的体制也使得文人不敢以悲剧结尾。中国的文人在整个社会中一直是处于从属地位的,他们依附官府,不敢挑战王权,缺乏一种独立性。因此他们的笔下都是明君,所见的贪官污吏都是因为自身的缺陷,而与王权无关,中国的皇帝始终是代表了正义。我想这才是中国文学的真正悲剧之所在。
在这里我不防推荐一下我认为的中国悲剧:一是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二是阿炳的《二泉印月》。对我来说《围城》是一个小悲剧,但它更多的是体现在一种社会对于普通人的悲剧。不同于西方的英雄式悲剧。而《二泉印月》则是一个人一生的悲剧,它的每一声都足以感人肺腑,动人心肠。难怪世界著名的音乐指挥家小泽征尔说要跪着来听。
完成于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晚上9点